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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走在道路上,它们让我快乐|旅书馆
*封面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导读】
无论是citywalk,还是走向自然的徒步旅行,走路已然成为当代人的一种心灵马杀鸡。散步时,你有想过自己走在一条怎样的道路上,又是否细心留意自己踩下的每一个脚印,沿途经过的每一株植物?为什么散步可以帮我们理清思路,排解烦闷?
“当代最好的行走文学作家”罗伯特·麦克法伦曾说:“量一量我的脚,从脚后跟到脚趾的距离是二十九点七厘米。这是行进的单位,也是思想的单位。”在代表作《古道》中,他为我们提供了一场徒步哲学导览,追问“什么是道路”“走路又意味着什么”,细究每一条路的前世今生,为我们揭开行走与认知之间隐秘的关联,让我们重新学会走路的艺术。
人是动物;和所有动物一样,我们行走时留下足迹,这是我们在雪、沙子、泥地、青草、露水、土地乃至苔藓上路过的痕迹。关于这种留痕,狩猎行话里有个词颇具启发性:“臭迹”,动物的臭迹就是它的行踪。不过我们很容易忘记自己也是留下行迹的动物,因为如今我们的旅程大多发生在沥青和水泥之上,这些都不是能轻易留下印迹的材质。
“时时如此,处处如此:人们走过,让大地布满路径——有的可见,有的隐秘,有的整齐,有的蜿蜒。”托马斯· 克拉克在影响深远的散文诗《行走赞》里这样写道。确实如此,一旦开始留意小路,你就会发现眼前景观里依然密布着小径步道,它们或是与现代道路网重合,或是与新路倾斜或垂直相交。
许多地区仍然保有自己的古道,它们衔接起各个地点,穿越关隘或环绕群山,去往大小教堂,通往河流海洋。它们的故事并不全是愉快的:在爱尔兰,有数百英里的饥荒路,那是饿着肚子的人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开辟出来的,连接的都是无用的荒地,筑路报酬极为菲薄。在荷兰,有“死路”(doodwegen)和“鬼路”(spookwegen)的说法,这些路交会在一座座中世纪公墓里。西班牙不仅拥有一张通行无碍的赶牲口的道路网,还有数千英里“圣地亚哥之路”,通往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的圣骨匣。苏格兰有沿途有堆石标的路和从牧人小屋通往牧场的路;日本有纤秀的田间小道,诗人松尾芭蕉一六八九年写《奥之细道》时走过。十九世纪,美国大草原上横贯着宽阔的“野牛道”,由成群野牛数头并进踩踏而成;后来早期拓荒者穿越大平原西进就利用了这些道路。
不同的道路也因地形和用途而各具特色。英格兰坎布里亚郡某些抬棺路的上坡一侧有平坦的“休憩石”,扛夫们能把重担放在上面,甩甩疲劳的胳膊,活动一下僵硬的肩膀。爱尔兰西部的某些抬棺路上则有嵌入岩壁的休憩石,每位悼念者都会在凹龛里放上一枚卵石。在英格兰丘陵地区至今还找得到史前古道,因为白垩土在数百年的踩踏之下变得十分紧实,雏菊在那儿长得格外好。外赫布里底群岛的刘易斯岛上,数千条劳作小径让高沼地遍布褶皱,从空中俯瞰状如麂皮。我还想起苏格兰高地上蜿蜒曲折的山间小路,想起约克郡和威尔士中部铺着石板、架着桥梁的驮马道,以及汉普郡下陷的绿砂岩路——春天,背阴的坡面上冒出如主教权杖般卷曲的蕨类植物。
在古道上设置路标也自有深奥学问,包括堆石标、灰羊砂岩、巨型砂岩、界石、长巨石、里程碑、环状列石,以及其他形式的指路石。人们在达特穆尔高地上的沼泽地带摆放小块白色瓷土,好在黄昏时分标示安全可行的路径,好比汉塞尔和格莱特投石子留下行迹。山野之中,巨砾往往提示着可以涉水过河的地点,比如凯恩戈姆山里的“尤齐之石”,标志着可以在此处涉过阿尔特莫尔溪,抵达旧时的牧场。石头上,不知哪只巧手刻下了驯鹿岩画,每至黄昏,夕阳流连石上,鹿便像要活过来一跃而起。
长久以来,道路及路标于我便如同诱饵,牵引着我的视线,向上,向前,向远方。目光被道路吸引,思绪也是如此。想象情不自禁地追随着大地上的路径——空间上是向前,时间上却是回溯,回溯一条路的历史,还有从前走过的行人。走在路上,我每每好奇,它们的源头在哪里?当年是什么促使它们成形?关于日常行走的旅程,它们记录了些什么?关于冒险、相聚和别离,它们又深藏着多少秘密?
道路是风景的习惯。它们是多厢情愿的行为,仅凭一人之力是很难辟出道路来的。艺术家理查德·朗就这么干过一次,他来来回回走了几十趟,终于踏出一条通向沙漠的笔直的路。可这是足迹,不是路径——它只通往自己的终点,其他哪儿都不抵达,走出这道足迹的朗成了笼子里踱步的老虎,或者池子里往返的泳者。他的路线没有延伸的希望,于是无法接通其他道路,好比树上折下的断枝。路是互通的,这是它们的第一要务,也是存在的主要理由。它们切切实实地连接起各个地方,延伸扩展,也连接起各色人等。
说道路是多厢情愿的结果,也是因为,如果没有共同的维护和行走,路会消失:或杂草蔓生,或开垦耕种,或建起房舍。正如航道要定期疏浚以确保通畅,路需要行走。在十九世纪的萨福克郡,某些常走的小路一头,人们会在梯磴或柱子上挂几把小镰刀,俗称“钩子”。走道的人摘下一把,一路砍去道边碍事的枝条。末了镰刀就留在路的另一头,以备反向的行人使用。如此一来,人们协力维护,道路便得以共享。
正如道路穿过各个地方,它们也必定穿越人心。美国历史及地理学家约翰· 布林克霍夫· 杰克逊说得好:“在千万年数不尽的日子里,我们徒步走过崎岖的小路,不只是为了做生意、上下班和旅行,还因为道路对我们而言代表着某些强烈的感受,比如自由、新的人际关系、对景色的新认识。道路让人走上通往未知的旅程,最终让我们发现自己到底是谁。”
量一量我的脚,从脚后跟到脚趾的距离是二十九点七厘米,即十一点七英寸。这是行进的单位,也是思想的单位。“只有在走路时我才能沉思”,让—雅克·卢梭在《忏悔录》第四卷中写道,“一旦停下,我便无法思考;我的头脑只能和双腿一起工作。”索伦·克尔凯郭尔推测,思维在步速为每小时三英里的时候运行得最为理想,他在旅行日记中描述一次外出散步,感到“思如泉涌”,几至“迈不开步”。在克里斯托弗·莫利的笔下,华兹华斯“把腿当作哲学思考的手段”,华兹华斯自己在写作中也会提及他的“感官领悟力”。在这个问题上,尼采不出所料地绝对:“只有行走时产生的思想才有价值。”华莱士·史蒂文斯则是毫无悬念地犹疑:“或许/ 真理仰赖一场湖畔漫步。”所有这些记述中,行走不是用以抵达知识的动作,它本身就是认知的方式。
对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来说,在行走中探索,一如用脑子思考,是其哲学不可或缺的部分。他在剑桥师从伯特兰·罗素时,常常在罗素的房间里来回踱步,焦躁不安又一言不发,有时能持续几个小时,在方寸之地走出好几英里路程来。罗素有一次半开玩笑地问踱步的弟子:“你是在思考逻辑问题呢,还是在思考自己的罪恶?”维特根斯坦立刻回答:“两者都思考!”一九一三年,维特根斯坦躲到挪威偏远峡湾里一个极小的村子肖伦,在那里度过了一个漫长而幽暗的冬天,他一边思索着逻辑学,一边在峡湾边通往山里的小径上漫步。那里的景色清寂简断,与他的思考很相称,那个冬天他解决了一个关于真值函数之象征意义的哲学难题。多年之后,他在给妹妹的信里说:“我无法想象,自己在任何别的地方能像在那里一般用功。感觉就像在体内分娩出了新的思想。”德语原文里,维特根斯坦用来表示“思想”的Denkbewegungen 一词是他自造的,或许可以译为“思想运动”“思想之道”或“思想小径”,即那些沿小路(Weg)行进时产生的想法。
脚步、知识和记忆之间最有名的联结,莫过于澳大利亚原住民有关“歌之途”的想象。按照他们的宇宙起源说,世界形成于一个叫作“大梦时代”的时期,当时万物的祖先方才出现,举目只见一片漆黑寡淡的平地。他们开始走出去,穿越这乌有之乡,行走时击穿地壳,释放出沉睡其下的生命,于是每走一步,地形地貌便跃然而出。布鲁斯· 查特文曾这样阐释:“我们可以认为,每个图腾祖先穿行于乡野之时,都沿着脚印撒下一行词语和音符的踪迹。”这话未必全对,却影响甚广。脚印音符落在不同地方,渐渐与当地风景中的特色构成关联,于是世界遍布“梦之径”,“它们作为沟通的‘路径’,覆盖在大地上”,每条路径都有相应的“歌”。就像查特文说的,澳洲大陆可被视作“一盘用《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烩成的意大利面,蜿蜒盘曲,每一‘节’都可以用地质学来解读”。因此遥想当年,放声歌唱就是找到自己的路——直到今天也差不多还是这样,因为歌谣仍在流传,尽管每经历一代人,就会散失几分;而徒步行走也成了讲故事的一种方式。
思索和行走的关系也深深渗入了语言的历史,我所知最精彩的词源学观点就是佐证:这条路线的开端是英语动词“学习”(to learn),意思是“获得知识”。在语言的时间里回溯,我们抵达古英语中的leornian,意为“获取知识,得到培养”。从leornian再往回走,路就进入语音铿锵的原始日耳曼语丛林,来到了liznojan 一词——基本意思是“顺着道走”或“找到道路”(源于原始印欧语前缀leis-,意为“路径”)。“学习”由此在词根上——也在流转路径上——意味着“循着踪迹”。谁知道这些呢?我本不知道——我十分感谢那位词源学家兼探路者,他揭示出那条连接“学习”和“沿路走”的湮没的路径。
(摘自《古道》,略有删改,由新经典文化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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