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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202万元,契税补贴范围不限新房套数

澎湃新闻记者 刘畅
2024-06-07 22:3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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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扬州发布,6月7日下午,江苏省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包括购买新房补贴范围扩大,公积金缴存人贷款最高额度上调,实施商品房“以旧换新”,人才购房优惠等9项举措。新政于即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契税补贴范围不限新房套数

扬州提出,大专及以上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给予新购商品住房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税务部门认可的房屋成交总价的1.5%),购房时间以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扬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补贴类型发生变化,购买二手房不再给予补贴,继续给予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同时新房补贴范围扩大,对大专及以上人才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不再审核购房套数,不论是首套、二套还是三套及以上,均给予购房补贴(相应层次在校大学生可享受同等待遇)。

补贴标准发生变化,原有契税补贴政策对人才首套房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此次补贴范围不限制购新房套数,但明确补贴标准不超过房屋成交总价的1.5%。

需要提醒的是,2023年发布的人才购房契税补贴政策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今年6月份为政策时间重叠期,鉴于此,今年6月30日之前,购房人可结合自身需求,任选其中一种补贴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202万元

《通知》提出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缴存人、双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阶段性上调至78万元、130万元。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型住宅(不含二手房)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改善型住宅、绿色建筑、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可叠加享受。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再度阶段性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2024年6月7日至2025年6月30日,单缴存人、双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先的60万元、100万元阶段性上调至78万元、130万元。

为进一步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购买扬州改善型住宅(新建商品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

原有的绿色建筑和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继续执行。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市一星级、二星级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不含二手房)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分别上浮10%、20%。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分别上浮10万元、20万元。

改善型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可与多子女家庭和绿色建筑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叠加享受。例如:三孩双职工家庭,购买扬州市二星级住宅类绿色建筑且为改善型住宅(不含二手房)的,理论上,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130+20+26+26=202万元(贷款申请人具体可贷额度,将结合其缴存情况、信用情况、还贷能力、购房总价款等综合因素确定)。

扬州自5月18日起,已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持续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异地缴存人“商转公”贷款业务,满足异地缴存人(不限户籍、缴存地)在扬刚性和改善性住宅需求。

对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受理但未放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可以执行最新法定利率。对存量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于2025年1月1日按照最新法定利率进行统一批量调整。

扬州已优化调整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和业务,取消对异地公积金贷款职工的户籍地限制条件。同时,为满足异地缴存人(不限户籍、缴存地)在扬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我市明确将异地职工纳入商转公贷款业务对象范围。

自5月25日起,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由商业银行自主确定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通知》提到,持续优化房地产市场交易政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即可上市交易。扩大二手房贷款“带押过户”范围,推广跨行办理业务。

在过往基础上,扬州持续优化购房和售房政策:继续执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的政策;继续执行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即可上市交易政策。

鼓励已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的银行扩大业务办理范围,积极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在不同银行之间的跨行办理,以满足购房群众自主选择贷款银行的需求。

人才券可与企业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叠加

在人才购房优惠方面,《通知》明确继续执行各地人才购房优惠(人才券)政策,人才购房优惠政策可与各地现行企业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同时享受。

同时,人才购房优惠(人才券)政策可与企业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叠加享受。扬州继续执行各地现行的企业引进人才购房补贴政策(以各地实施细则为准),对生产经营、正常纳税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银行、保险、证券、电讯、供电、石油等企业除外)新引进35周岁以下全职博士(正高职称)、硕士(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双一流”高校本科、普通本科(技师)5年内在扬首次购买住房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7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

此外,扬州将加大房票推广力度,提高房票使用效率,被征迁人使用房票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按房票使用金额给予15%的补贴。房票市区通用,被征迁人使用房票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均可享受房票购房补贴政策。

 

 

    责任编辑:王杰
    图片编辑:朱伟辉
    校对:施鋆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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