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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法同行 共护绿水青山丨宿城法院开展“巡回审判+增殖放流”活动

2024-06-05 21:5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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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

人人有责

世界环境日

WORLD ENVIRONMENT DAY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境司法理念,持续加大环境资源整治和环境资源法律宣讲力度。6月5日,正值第53个世界环境日,宿城法院联合多部门组织了一场公开审判暨“以案释法”现场宣传会,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讲、增殖放流活动,积极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骆马湖渔业资源及其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公开审判“以案释法”

“现在开庭!”6月5日上午9:30,伴随着法槌在骆马湖畔敲响,宿城法院在新沂市窑湾镇五墩村对一起公安部督办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2023年2月至3月间,被告人闫某等4人伙同他人,明知骆马湖处于禁渔期,仍合伙或个人出资购买大马力鱼艇、探鱼器、丝网等工具,雇佣被告人王某等人驾驶鱼艇,多次在骆马湖水域内非法捕捞花鲢、白鲢等水产品,并安排被告人赵某称重记账后,以花鲢每斤4.5元、白鲢每斤1元的价格出售给被告人滕某、何某某(另案处理)等人。

庭审中,被告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对公益诉讼起诉人请求的相关赔偿费用表示认可,并愿意对其非法捕捞造成的渔业生态资源进行修复。本案当庭宣判:七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两年四个月不等的监禁刑。

该案系宿城法院自2013年集中管辖环资案件以来受理数量最大的一起非法捕捞案件。此次巡回审判邀请省骆马湖渔管办、徐州市公安局水警支队和宿迁市公安局水警支队相关领导、宿迁、新沂两地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骆马湖渔政执法人员、新沂环保协会志愿者、当地村民等100余人参与旁听。

现场普法倡导环保

宿城法院干警及渔政执法人员通过发放涉渔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现场宣教等方式,详细讲解了禁渔期、禁捕区、禁用工具的具体规定及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的严重后果,并向当地群众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日常法律问题。

增殖放流修复生态

巡回审判后,宿城法院联合省骆马湖渔管办、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徐州市公安局水警支队、新沂市公安局、新沂市检察院、新沂市环保协会等单位在骆马湖徐州饮用水源地附近开展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共同见证下,把使用被告人缴纳的渔业资源修复资金所购买的45000余尾鱼苗投放于骆马湖,弥补水生生物资源损失,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修复水域生态环境。

REC

下一步,宿城法院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境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非法捕捞、环境污染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创新用好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特色司法举措,助力生态系统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并积极开展巡回法庭、六五环境日主题普法等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环保意识,营造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法治氛围。

原标题:《“鱼”法同行 共护绿水青山丨宿城法院开展“巡回审判+增殖放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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