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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林州:给树“下毒”罚款500元 | 绿会研究室关注
【中国绿发会讯】听说过给猫狗、鱼虾虫鳖、以及野生动物下毒的,很少听说有给大树下毒的,但最近河南省安阳市下属的林州市却继2021年河南发生一起毒树事件后,再次出现有人给大树下毒事件——
2024年5月18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绿会)林州志愿者收到一条匿名投诉的视频录屏。视频显示:位于林州姚村镇白草坡村一棵20多年树龄的成年柳树,被人蓄意凿开树皮,往树身里注入了有毒物质。志愿者称,这棵大柳树长在一片菜田边上,直径约40cm左右,目前距地面1.2米左右高度的树干一周,已经被人用工具凿了一周的洞,并灌了有毒物质。
绿会林州志愿者依据以往经验判断,这棵树已经被人下毒,便分别向林州市公安局、姚村镇派出所、林州市绿会委员会和姚村镇政府打了报警电话,并同时将当地的12345市长热线投诉。据绿会志愿者现场了解,这棵树之所以被人下毒,很可能是有人嫌这棵大树妨碍了田地的庄稼生长。
类似的毒树事件,2021年5月郑州也曾发生过一起。当时郑州市金水路与英协路交叉口一家饭店,门前有十几棵作为行道树的法国梧桐,饭店老板因担心门前梧桐繁茂、遮挡了店面招牌而影响生意,便让人多次采购农药浇于梧桐树根部,故意损毁行道树致死,经群众举报后,该店主被刑拘。同年,甘肃天水发生的另一起毒树案件,则是当事人在建房时,嫌行道树碍事,便用冲击钻在其中四棵法桐树的根部多处打孔,并用注射器将草甘磷注射到钻孔内,致四棵法桐树枯死。此后,相关人员被判刑7个月。
(网络截图)
2024年5月24日,绿会林州志愿者收到林州市相关部门回复:(志愿者)反映的情况属实。当地镇干部赶到现场调研后,确认了这一起毒树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了制止;姚村镇政府白草坡村委会同时责令该投毒村民交500元树木包活押金,并出具一份承诺书,如果一年内这棵成年大树死亡,则投毒人负责重栽一棵同规格的柳树。
绿会研究室注意到:在林州市的处理结果反馈中,其第三条注明该处理方式“无相关依据”。事实上,两年前,毒树事件在河南、甘肃等地均有发生时,对其相应的处罚就已讨论清楚:毒树属于非法毁坏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森林法》第三十九条也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由此看,姚村镇政府处罚毒树村民在树木死亡情况下补种一棵同规格的树,不是没有判罚依据,而是罚轻了。
在今天,全社会高度重视生态保护,树木的生态价值也日益受到重视。要知道,每棵树不仅有经济价值,还有其不菲的生态价值,无证滥伐、毒树均已触犯法律,即使相关对象并不属于珍稀濒危树种。
(健康的森林生态 图源/绿会研究室)
文 | gone 申王平
审|summy
排版| angel
本文来自“中国绿发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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