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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华国际: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依法运营,与其他任何机构无任何实际控制关系
鉴于近期社会各界对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者“我们”)的广泛关注与讨论,本所特此发表郑重声明,以澄清事实,明确立场,并表达对相关事件的严肃态度。
一、关于本所历史及品牌的说明
“大华”作为会计师行业的品牌,形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由上海财经大学的娄尔行教授、徐政旦教授等资深会计界专家前辈所创立。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提升,全球排名靠前的会计师国际机构 MOORE GLOBAL 将中文名字确定为“大华国际”。
本所原名为北京荣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成立于二〇〇八年。基于我们对品牌精神的认可和申请加入国际网络程序的要求,本所依法依规,在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内九家持有“大华”品牌字号机构的正式同意函之后,进行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更名,并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无论在法律层面,还是实际情况,本所一直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依法运营,与任何历史或现存的其他任何机构既无法律上的关联关系,也无事实上的任何实际控制关系。
二、 关于执业诚信记录
本所大部分合伙人和注册会计师,均曾长期工作于国内知名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或“国际四大”。本所全体同仁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以专业精神和高度责任感为广大客户提供高品质专业服务,具有良好的执业记录和市场形象。
近三年,本所全体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无因执业行为被行政立案调查和处罚;未涉及与执业行为有关的刑事判决;未涉及任何证券虚假陈述或者审计责任等民事赔偿诉讼;不存在因证券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员、限制业务活动、证券市场禁入等情形。
三、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聘任和选择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商业服务供应商是企业运营中的常规权利。本所的所有执业行为和运营情况均为健康和正常的状态。我们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国资委和证监会关于《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去面对续聘和选聘。
四、感谢与承诺
本所深切认同并坚定支持有关部门监管的有效性与权威性,认为监管措施对于支持实体经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衷心感谢新老客户以及合作单位给予的坚定支持与信任, 承诺将继续以国家、市场、客户和员工的利益为己任,提供高品质、专业的服务回馈社会,为资本市场的稳健发展贡献力量。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6月3日
(《原标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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