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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版聂树斌”周远结婚了,曾蒙冤34起伤害案入狱15年

刁明康/封面新闻
2018-12-21 13:51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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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微信公号12月21日消息,周远结婚了。

在相识一年,见面不足一月后,他和湖南永州女子蒋英(化名)选择在2018年12月20日这天组建家庭。

对于周远来说,这是他期待的。

从1997年蒙冤入狱至2012年释放、再到2017年的无罪判决,这个已经48岁的男人,比任何人都渴望这么一天。

但15年近乎与世隔绝的牢狱生活和4年不停奔波的申诉,他的信心,已然干枯。他对做任何事,似乎都不敢持乐观态度,就比如这渴望已久的婚姻,真到眼前,他也并没有特别激动,只是沉稳地说,“还需要磨合,再慢慢磨合”。

20年,人生最美好的年华已成过往。

不论如何,描绘未来的那支画笔,还需要周远自己提起。

他在湖南买了房,准备婚后,和妻子一起去深圳找工作。

周远(又名周易)与妻子的结婚照

48岁,他终于结婚了

12月20日。

湖南永州宁远县的天气并不算太冷。但习惯了伊犁寒冷冬天的周远,还是穿了一件高领的毛衣。

他在毛衣外面加一件灰色外套,用以搭配妻子白色的衣服。

这或许是他拿得出的最好的衣服,尽管191万元的国家赔偿已经拿到,但现在上有年事已高的母亲,将来下有孩子,自己也无工作,他不敢乱花一分钱。

民政局距离他的新家不算远,他借了小舅子的电动车,载着妻子,缓缓骑了过去。

“电动车还是前几天才学会的,是我小舅子教我的,我5分钟就学会了。”对于自己又掌握了一门新的技能,周远少见地露出了笑容。

到了目的地,停了车,两人并排走了进去。没有牵手,也没有过多的语言,听从安排,走进照相室,他坐左边,妻子坐在右边。

“咔嚓”!

20分钟后,两本鲜红的结婚证拿了出来。这一刻,周远的内心,才终于有了些许安稳和宁静。

20年前,他就无数次梦见过这一天。

那是1997年的5月17日,一个阳光明媚,葡萄叶正爬满藤蔓的日子。27岁的新疆伊宁(隶属伊犁州)小伙周远正在家中做事,突然闯进来几个人。

他们没有说多的话,只是亮了亮身份,随即给他戴上手铐。他挣扎,但无用,随后被带到派出所。

一年以后,他被检方指控对多名女性实施猥亵、故意伤害,被伊犁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原来,从1991年开始,伊宁市便不断发生有人潜入民宅或学校宿舍侵害女生事件。犯罪分子趁女生熟睡时剪破其内裤,持利器刺伤女生下体,多年来,累积案件达数十起。

1997年5月16日,伊宁市三中女生宿舍再次发生女生被刺下体事件。

次日,周远被警方带走。

然而,奇怪的是,这起以打击故意伤害女性下体的案件,在周远被捕后,依然有手法相同的案件不断发生。

不久后,也就是周远案件一审期间,一个名叫霍勇的疑犯也被警方抓获。

霍勇供认的作案手段、作案对象与周远“作案”极其相似。

这个疑似真凶的出现,让周远的家人无比愤怒。他们认定周远是冤枉的,于是不断向警方、法院申请重审。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虽然霍勇承认了34起女性的伤害案件,但检方只对霍勇公诉了7起,并且这7起案件作案时间均在周远被抓之后。

1999年,霍勇被判处死刑,随后被执行枪决。

未来,他说一步步地走

由于家人的不断申诉和律师的质疑,1999年4月8日,伊犁州中院对周远案做出第二次判决,把此前的死缓改判为无期。

已经被限制自由快两年的周远不服,再次提起上诉。

1999年5月12日,新疆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案件发回重审。

又是一年漫长的等待后,2000年11月9日,新疆高院终审判决周远无期徒刑,将原来认定的犯罪事实由7起改为5起。

欲哭无泪父母,坚信儿子并非犯罪之人,两人一直不断申诉。2006年,周远父亲去世,母亲李碧贞独自一人为儿子的案件奔波。

2011年12月,“周远案”被提起再审,但再审并未认定周远无罪,依然认定周远犯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妇女罪成立,只是认定的犯罪事实又由5起减为2起,量刑则由无期徒刑改为15年有期徒刑。

这时候,周远已经在监狱服刑14年多,距离15年刑期满,已只有半年。一个27岁的青年,也变成了41岁的中年人。

周远

次年5月,周远刑满释放。

出狱后,他和母亲又开始了漫长的申诉。终于,2013年7月18日,最高法院指令新疆高院重新审查此案。

最高法认为,新疆高院2011年以故意伤害罪和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周远有期徒刑15年的再审判“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

2017年11月30日,新疆高院改判周远无罪。

出狱这几年,由于与社会严重脱节,周远不会使用手机,不懂电脑,不知道社会发展成了什么样。没有一门手艺,他只好打零工,送煤气、送水,只要是挣钱的工作,他都干。

然而,由于身背“持利器刺伤女生下体被抓去坐了15年牢”的恶名,加上年纪偏大,别说婚姻、恋爱,连交友都困难。

眼看着儿子就要光棍一生,周母李碧贞十分着急。

她四处托人给儿子找对象。终于在2017年,在她的老家,湖南永州宁远县,有一个远方亲戚愿意为周远介绍一门亲事。

但是最初,蒋英的家人以及蒋英本人并不是很愿意。当时的蒋英34岁,不仅年龄上有优势,而且在深圳还有一份体面的工作。

“谁愿意嫁给一个劳改犯啊。”周远苦笑。

但听说周远可能被冤枉,他的家人一直在申诉,且法院正在审理中,蒋英的家人还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回复周母,“如果法院改判他无罪,可以让他们试着交往”。

2017年11月30日,周远终于等来了还他清白的判决书,也等来了蒋英的微信和手机号。

两人加了微信,尝试着慢慢了解彼此。

在微信上,蒋英会问,伊犁的冬天是什么样子,雪厚不厚,戈壁滩是不是很荒凉?周远会用不太熟练的拼音打字回复,伊犁的冬天很美,戈壁滩上的月亮最亮。而蒋英也会告诉周远,深圳是经济前沿城市,很美,很繁华。

就这样,在慢慢地了解中,两人逐渐有了信任,感情也开始升温。

2018年9月上旬,周远的191万多元国家赔偿款划到了账户上,他开始考虑,需要用这笔钱买一套房。

两个月后的11月23日,蒋英的父亲过生日。周远和母亲从伊宁来到永州宁远。

周远带上了葡萄干、红枣和酒作为礼物,蒋英在这一天也打扮得漂漂亮亮,从深圳赶了回来。

两人在父亲的生日宴会上第一次见了面,也确定了结婚的日期。

周远最终决定,花60余万元,在宁远县买一套房屋落脚。然后和妻子先到深圳去找份工作,如果以后有好的机会,就回到宁远来做些生意。

2018年12月20日,在第一次见面后不到一个月的这一天,周远和蒋英一起走进了民政局。

组建了新的家庭,按照传统,两人应该举办一场婚礼,但周远考虑到婚礼花费很大,自己没有工作,他不敢乱花一分钱。

“只办一两桌,把最亲的人请过来吃个饭就算有了仪式,是最好不过的了。”在拿到结婚证后,周远这样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我是不想办喜酒的,但是还没有和老婆商量,还是要她同意才行。”

对于结婚,周远感慨,“毕竟不是特别了解,还需要磨合,再慢慢磨合”。

他希望将来能跟着妻子去深圳,“到那边再说吧,一步步地走”。

(原标题《 “新疆版聂树斌案”主角结婚,曾蒙冤34起女性伤害案被判死刑》)

    责任编辑:李丽
    校对:徐亦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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