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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用泡脚粉冒充漱口药销售两千余万元,两名被告人被判刑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一起案件信息称,一犯罪团伙用泡脚粉冒充漱口药销售,涉案金额两千余万元。两名团伙核心成员徐某、章某被起诉判刑。经南通通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被告人章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同时判令徐某承担惩罚性赔偿金,章某对其中部分承担连带责任,两人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案件信息显示,60岁的老秦饱受牙龈萎缩之苦,医生诊断治疗后牙病未能得到迅速治愈。于是,2020年12月的一天,老秦尝试到网上寻找治疗办法,在搜索页面中,他发现了一个宣称自己研制的药粉可以治疗各种牙病的“胡老中医”,便添加了对方的微信进行咨询。
老秦加上微信后,把自己的症状详细告诉了“胡老中医”,“胡老中医”表示自己出身专门研究治疗牙齿疾病的中医世家,承诺配上两副药就可以完全根治。老秦观望了一阵子,看到“胡老中医”朋友圈里各种治愈的病例,便先后支付了五千多元购买药粉。在收到快递后,老秦谨遵“医嘱”每天用药粉泡水漱口,然而病情并没有任何好转,反而出现了牙龈红肿发炎的症状。
之后,老秦多次联系“胡老中医”,“胡老中医”表面上答应再给老秦寄新研制的药,等到症状有好转再付款,然而老秦不仅没有收到药,还被对方删除了微信好友。这下,老秦才确信自己遇到了网络诈骗,急忙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举报。
接到举报后,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联系老秦,对其购买漱口药的过程进行调查。2021年10月,因该案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案件线索移交通州区公安局立案侦查。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先后抓获徐某、章某2人,到案后,徐某等人如实交代了用泡脚粉冒充漱口药销售的相关过程。
原来,“胡老中医”并不老,他的真实身份是南通的徐某,一名从事个体网络销售的“90后”。2016年,无业在家的徐某从阿里巴巴1688软件上采购泡脚粉售卖,但生意始终没有起色,此时他观察到销售治疗牙齿疾病的药品销路不错。在向供货商确认泡脚粉没有毒性之后,徐某开启了“转型之路”——把卖不掉的泡脚粉装进中药袋,当做治疗牙病的中药卖给顾客。
徐某还深谙营销之道,请广告公司给自己的药粉做推广,在他人检索牙齿疾病的关键词时,徐某的广告链接就能获得优先曝光。就这样,0.25元一包的泡脚粉身价一路水涨船高,最终成为2180元一个疗程的“灵丹妙药”。随着生意蒸蒸日上,徐某还组建了自己的销售团队,安排章某担任客服,负责引导顾客下单、收取定金、售后回复等。
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徐某在2018年下半年至2021年12月初这段期间,打着“老中医”的名号在网上售卖泡脚粉冒充的漱口中药,和老秦一样被骗的受害者有一千多人,涉案金额两千余万元。
因该案被害人遍布全国,逐一寻找全部被害人进行取证的难度较大。为核实涉案金额,早在审查逮捕阶段,通州区检察院就引导公安机关对查获的电子设备依法规范提取、固定相关数据,调取被害人主动提交的汇款凭证或聊天信息,依据徐某、章某的银行卡交易明细以及二人使用的第三方交易、支付平台数据,准确认定了徐某、章某销售假药货款的金额及违法所得。
在梳理查明资金流向后,承办检察官建议公安机关迅速冻结徐某账户内的206万余元资金。同时,为进一步挽回被害人损失,在审查起诉期间,该院还引导侦查机关查明,以网络推广方式帮助徐某发布虚假广告的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159万余元,亦来源于徐某销售假药的违法所得。经检察机关充分释法说理,该公司出具说明,自愿将上述违法所得全额退出,并移交法院。
2022年9月23日,通州区检察院对徐某、章某涉嫌销售假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该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于2022年10月13日,以涉嫌销售假药罪对徐某、章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日前,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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