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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望︱中俄美“大三角”会重现吗?
中美苏在20世纪70年代曾有过一段“大三角”的著名历史,这段历史对中俄美关系的影响如此之深,以至于它成为后来认识中俄美关系的一种习惯途径。查阅有关中俄美关系的资料,可以看到大量以“大三角”为题的文章,也可以看到许多以“大三角”为名的研讨会,这都反映了“大三角”仍是看待中俄美关系的重要视角和思维模式。
那么,现今的中俄美关系是“大三角”吗,或者说它是否会成为新的“大三角”?要理解中俄美关系的性质和走向,有必要从回答这个问题开始。
首先,需要对“大三角”有一个清晰的解释和定义。
在现代国际关系的词汇中,“大三角”特指20世纪70年代的中美苏关系。其他国家也可以构成三角关系,但“大三角”约定俗成是指中美苏。这就如同“大游戏”是特指大国在中亚的竞争一样,大国在其他地区的竞争则不称之为“大游戏”。
“大三角”的基本性质是大国间的对峙和博弈,它的理念基础是地缘政治竞争,它默认的规则是“零和游戏”。从根本上说,“大三角”是制衡结构,不是合作关系,合作不是“大三角”的最终追求,它选择性的合作是基于竞争与博弈的动机和目的。因此说,三边合作不是“大三角”,它在内涵上与“大三角”不是同一概念,不能与“大三角”相混淆。当然,三国联盟更不是“大三角”。
还需要对三角关系和三边关系作一区分。一般说,三角关系是指三个独立主体构成的具有内在联动关系的平衡和互动结构,它是一个矛盾体,可以包含竞争、冲突、博弈、合作的内容;而三边关系是三个国家由共同兴趣和议题组织起来的机制,它在性质上是合作指向,没有或较少制衡的内涵。因此,谈到合作时通常是说三边合作,而不说三角合作;谈到平衡和制衡关系时会说三角鼎立,不会说三边鼎立。
中美苏“大三角”虽然有三个主角,但它的结构不是三足鼎立,而是两极对峙。“大三角”存在的时间实际上很短暂,只有20世纪70年代十年左右的时间。在此之前的50年代,中国向苏联“一边倒”,中美苏不存在“大三角”。60年代中苏关系破裂,中国实行“反帝又反修”的“两个拳头打人”的政策,这个时期中国虽是独立的角色,与美苏都对立,但因其置身于两极对抗之外,因此虽有三足鼎立之态,但没有密切联动,所以也没有“大三角”。而在80年代中苏关系正常化之后,中国与美国和苏联同时发展关系,“大三角”也随之悄然消失。
中美苏“大三角”的基本效应是导致两极格局的天平发生倾斜,而不是推动三极结构的加强。中国在“大三角”中获得了战略安全利益,不过它的途径是与两极结构中的一极联手,而不是作为单独的一极与美苏形成鼎立。事实上,在“大三角”中,战略机动空间只存在于美苏两极之间,而不是平行地存在于中美苏三端之间。简单说,就是只能是中国在美苏两极结构之间的战略机动,或是美苏与中国的战略协作,而不可能是美苏针对中国结成战略联盟,因为它们是对立的两极。
“大三角”形成于特别的国际环境即冷战时期。美苏冷战不仅是两个国家的对立,实际上也是两个世界的对立:两个政治体系、两个意识形态体系、两个军事集团、两个经济市场、两个世界发展的方向。它们之间的隔绝、对立、不可调和是冷战的基本特征,也是那个时代的基本特征。
还应该看到,中国作为“大三角”中的弱小角色之所以能起如此之大的作用,与当时的特别局势是分不开的。“大三角”只是在中苏面临战争威胁的形势下才出现的。
1969年珍宝岛事件后中苏走到了战争的边缘,两国在7 600多公里的漫长边界上部署大军,战争的阴影笼罩在中苏上空。在这种情况下,中美联手使苏联腹背受敌,面临两线作战的风险。不管从战略还是从现实看,这对苏联来说都不啻是一个噩梦,中国对国际格局和中俄美关系的作用也因此成倍放大。
换句话说,“大三角”的突出作用在于它首先直指国家的军事和战略安全,如果没有美苏全面军事对抗的背景,如果中苏关系没有恶化到战争的边缘,“大三角”也产生不了如此巨大的影响。
在确定了“大三角”的基本性质和特征后,可以看出,在当今条件下,冷战式“大三角”的复制几乎是不可能的。
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认为俄罗斯综合国力太过弱小,不能与中美并驾齐驱,因此无法形成“大三角”。不过,这否定的实际上是三足鼎立结构的可能,而不是“大三角”本身。如前所说,中美苏“大三角”的基本结构是两极对立,而不是三足鼎立。
现在俄罗斯的综合国力虽不能与中美比肩,但相对而言,它比当年中国在“大三角”时还是强很多。那时更为弱小的中国可以与美苏形成“大三角”,现在的俄罗斯也足以与中美形成“大三角”,俄罗斯的相对弱势不是问题,问题只在于其他条件是否具备。
应该看到,国际政治中的三角关系并不一定是力量对称的三角形。它有多种类型,既有对称三角,也有不对称三角。不对称三角可以是两强一弱,也可以是两弱一强。当然,这里的对称和不对称都是相对而言,对称不可能完全等量,不对称也不是差距大到失去实质性意义的程度。
冷战式“大三角”之所以难以再现,其根本原因在于不具备相应的条件和环境。
大国间的地缘政治对峙和对抗是“大三角”形成的前提,没有大国间的地缘政治对抗关系,就不会有“大三角”的产生。自冷战结束以来,这个大前提不充分具备。在现今的中俄美关系中,矛盾和冲突主要发生在俄美和中美关系中,但就其基本性质而言,它尚维持在竞争与合作的框架之下,与冷战时期有明显不同。
在双方的理念上,对抗与合作皆有;在相互定位上,竞争者与合作者并存,更确切地说,是相互不同定位的博弈和混合;在利益关系上,相互交织而不是泾渭分明;在国际事务中,冲突利益和共同利益兼具。因此说,在目前阶段,尽管中美和俄美关系的战略竞争性在增加,但不论俄美还是中美都还未达到整体性和固化的敌对和对抗关系。
“大三角”的历史还有一个重要提示,那就是只有在两国都受到另一国威胁,而且这种威胁通常是关系到国家战略和军事安全时,才会出现“大三角”。如果两个国家没有受到同一个国家的安全威胁,或是其中一个国家受到的威胁达不到严重程度,那这个国家虽然与另外两个大国疏密有别,但通常会选择保持一定的战略机动空间,而不是完全加入其中一边,与另一边形成敌对。这也符合三角关系的一般规律,即每个国家都力图与另两国的关系好于它们之间的关系。
另外,国际环境也发生了深刻改变,不复是冷战时代的样子,总的说它对中俄美“大三角”的形成有更多的政治和结构性限制。从政治上说,“大三角”与时代潮流背离;从结构上看,冷战时两极强大,几乎代表了大半个世界,有分量的变量只有中国一个。现在的国际形势则不同,如以中美为最大的两极,还存在其他众多重要变量,除了俄罗斯之外,还有欧洲、印度、日本,以及许多地区组织、区域机制、非国家行为体等等。与冷战时期相比,它们有更高的国际地位,也有更独立的政策和更大的影响,这使新“大三角”不可能具有冷战时的国际地位,也不可能有冷战时的覆盖性影响,这对出现具有冷战时期的地位和影响的新“大三角”是结构性的制约。
还需要指出,中国的立场也是制约“大三角”形成的重要因素。中国不追求集团政策,不认同“零和博弈”,不仅无意于地缘政治竞争,而且反对地缘政治竞争,主张开放包容的国际合作。因此,“大三角”不是中国的选项,至少不是中国的主动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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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华胜系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教授。本文节选自作者刊于《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2018年第6期的论文“论中俄美新三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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