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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审讯中未成年人拿出“奶茶杯”开吸,相关平台进行整改

澎湃新闻记者 李菁 通讯员 胡佳瑶
2024-05-30 13:35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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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茶杯”电子烟。   图源网络

近期,市面上出现了大量以“奶茶杯”“可乐罐”为代表,造型可爱、口味繁多的电子烟产品,一些未成年人对此趋之若鹜。尽管《电子烟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但仍有不法商家通过线上引流等隐蔽渠道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

今年5月31日是第37个世界无烟日,主题是“保护青少年免受烟草危害”。5月30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黄浦区检察院”)获悉,针对上述情况,此前,该院检察官走访相关社交网络企业进行磋商,督促平台进行整改;同时,构建“线上+线下”双线监管机制。

黄浦区检察院介绍,2024年3月,检察官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诈骗案件时,注意到涉案未成年人陈某有随身携带“奶茶杯”电子烟并吸食的习惯,遂询问其从何处购买电子烟。陈某交代,自己是从社交网络平台上看到广告和推荐内容,通过添加微信私下向对方购买。

承办检察官就该情况进行调查,发现陈某提出的社交平台上确实存在电子烟(奶茶杯)推荐内容,且未标注“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电子烟”标识语。

2024年4月初,检察官依法履职,对上述情况进行核实,发现该平台涉电子烟(奶茶杯)宣传内容众多,不少宣传“水果杯、电子咖啡、雾化能量棒”健康、时尚等具有迷惑未成年人的言语,且均未注明“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电子烟”标识语。同时,调查发现该平台存在“口含烟”分享、评论等互动信息,存在私域引流售卖的可能,未成年人公共利益可能受到侵害。

2024年4月22日,检察官走访该社交网络企业进行磋商,督促平台增设“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电子烟”标签,利用大数据筛查,隔离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含烟草(电子烟)内容,定期自查清理电子烟引流信息内容,对违规内容或评论及时整治,加强普法宣传,营造绿色、健康、安全的上网环境。

检察官走访相关社交网络企业进行磋商。 黄浦区检察院 供图

4月26日,该企业向检察院反馈整改情况,表示已在平台页面首部就“烟草”“电子烟”搜索内容增设标识语,并自查清理引流信息内容,通过下架、沉底评论、永久封禁等手段作出相应处罚。涉烟草(电子烟)问题内容均已整改完毕,网络环境安全得以保障。

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黄浦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构建了“线上+线下”双线监管机制。在“线下”联合烟草局全面排查辖区内销售电子烟商户基本情况,建档监督管理;走访辖区内学校周边的烟草、文具店经营场所,重点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等违法行为;同时,开展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在“线上”则联合烟草局及网信办,加强网络监测,及时排查互联网电子烟非法宣传销售线索,消除未成年人网络购买电子烟的隐患。

    责任编辑:郑浩
    图片编辑:张同泽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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