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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克纳自评最好的作品,一本书写尽美国南方

2024-05-28 11:5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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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 1897.9.25 — 1962.7.6)

你也许听过或读过福克纳的大名。

他是20世纪美国最伟大的小说家(没有之一),是马尔克斯、莫言、余华等人的文学导师,是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是意识流文学的代表人物……逝世六十多年后,福克纳身上的光环不减反增,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写作者、读者。

提及福克纳,许多人脑海里涌现的第一部作品是《喧哗与骚动》或《我弥留之际》;而在作家本人眼中,有一本书应当与这两者并列自己最好的作品,那就是被评选为“有史以来最佳美国南方小说”之一的《去吧,摩西》。

▲《去吧,摩西》实拍图

这既是一部由两个中篇、五个短篇组合而成的小说集,又是福克纳“约克纳帕塔法世系”架构下的长篇小说。它以系列小说的形式、乱序时间的顺序和多角度叙事的意识流手法,勾画出美国南方麦卡斯林家族、布钱普、爱德蒙兹三个有着复杂血缘家族之间的纠葛,对历史变化中的白人与黑人、人与自然关系进行了堪称伟大的描摹。

按照福克纳本人的说法,小说里的故事是“整片南方土地的缩影,是整个南方发展和变迁的历史”:

这部编年史(指账本)本身就是一整个地区的缩影,让它自我相乘再组合起来也就是整个南方了。

——《熊》

他不仅写大家族的分合,也写血脉罪恶的因果轮回;他不仅写不同人种间的斗争,也写人性本身的复杂多面;他不仅写南北战争的阴影,也写现代化侵夺的荒野;他不仅写古老猎人的生活,也写人与自然、与上帝的关联。

黑白种族与部落、人与自然,既是福克纳叙事的主要范式,也是《去吧,摩西》的线索和主题。

01

“我们从来不是自由的。”

小说的书名来自一首著名的黑人灵歌——

“这是上帝的旨意”,勇敢的摩西说,

让我的人民离去,

不然我要杀死你的长子,

让我的人民离去。

在福克纳心中,黑人始终是顽强和希望的代表;即使被长久地束缚在南方土地上,他们依然能够生存下去并且有希望最终得到自由。《去吧,摩西》中的路喀斯·布钱普正是这样一个代表。

路喀斯并不是普通的黑人佃户。他的父亲是庄园主老麦卡斯林与自己的黑人私生女托梅乱伦的产物,母亲则是另一个庄园主布钱普家族的黑人女奴。他一方面有着八分之三的、通过男性血脉继承来的麦卡斯林白人血统,另一方面又由于不光彩的出身和黑人的身份被排除在麦卡斯林家族之外。

他不仅是爱德蒙兹农庄上男人里而且也是所有活着的人里年纪最大的一个,是麦卡斯林后裔里年岁最大的,虽然在世俗的眼光里他不是麦卡斯林的后裔而是麦卡斯林家奴的后裔。

不同于自己同胞哥哥詹姆士和姐姐凤西葩的永久逃离,路喀斯选择了留下来、选择和自己的双种族身份和平共处。他漠视着自己的白人的、麦卡斯林家族的血统,接受着黑人身份、白人血脉所带来的微妙处境:

他也不去当这两种张力的战场兼牺牲品,相反,他是一个容器,很结实,来历不明,并非导体,在其身上毒素与对立物相互制约,不起波澜,在外界空气里没有制造出什么谣言。

他用一重“无时间性的、愚钝的、冷漠的氛围”把自己包裹起来,不像大多数黑人佃户一般变得奴颜婢膝、丧失个性,始终避免在和白人的交谈中沦落为低一等的奴仆:

他(洛斯)小时候就注意到路喀斯总称呼他的父亲为爱德蒙兹先生,从不像别的黑人那样称他为扎克先生(前者为平等的称呼,后者则是南方家奴或仆佣对主人的叫法),而且逢到要与白人说话时也总是冷静与有心机地避免用任何名称来称呼对方。

通过一种近乎中庸的智慧和一生之久的隐忍的努力,路喀斯“自成体系、不受外界影响、完整无缺”的人格形象获得了白人庄园主洛斯的尊敬,他与妻子莫莉家中自成婚之日起就不曾熄灭的炉火也成为充满温暖和关怀的黑人生活的理想代表——

他比我们所有人加在一起,包括老卡洛瑟斯在内,都更像老卡洛瑟斯。他既是传人同时又是原型,是产生了老卡洛瑟斯和我们其余的人以及我们这个族类的所有的地理、气候与生物因素的传人与原型。

在他们新婚之夜,他(赖德,即《大黑傻子》一篇主角)给炉子生了火,因为据说爱德蒙兹最老的佃户路喀斯·布钱普大叔四十五年前也是在他的新婚之夜点上火的,这火一直到现在也没熄灭。

作为在极其困难条件下凭借自己的不屈与才智生存下来的黑人代表,路喀斯在某种程度上是“摩西”的投射。

▲《去吧,摩西》实拍图

02

“你是不必一定要继续承受这种生活的,你任何时候都可以选择停止受罪,结束痛苦。”

尽管福克纳将希望更多地寄托在黑人身上,《去吧,摩西》一书的主人公实际上是麦卡斯林家族的白人后裔艾萨克·麦卡斯林,小说中被称作“大森林三部曲”的三篇作品(《古老的部族》《熊》《三角洲之秋》)就是直接以艾萨克为中心展开的。

从血缘谱系上看,艾萨克是老庄园主麦卡斯林的直系孙子,是两大庄园主家族联姻后诞生的合法继承人,但这并非艾萨克成为小说核心角色的理由。福克纳笔下的艾萨克,是认识罪恶、放弃祖产、善于反思和信仰自然的“白人良心”。

艾萨克是在两种文明的交界地长大的。他既接受了来自庄园主家族所代表的、开化的现代文明的教育,又因跟随有着印第安人和黑人双重血统的优秀猎人山姆·法泽斯学习捕猎而受到崇尚自然与灵性的混沌世界观的熏陶。相比于其他庄园主的后代,艾萨克的精神生命在不同文明的浸润下有了一种特殊的硬度。

一种什么东西在逐渐变浓,加深,他原以为是那灰蒙蒙的、一成不变的光线,后来才突然理会变浓加深的是他自己的呼吸、他的心脏、他的血液—是某种东西,所有的东西,事实上山姆·法泽斯给他作上标志的也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猎人的身份,而是用如今轮到山姆来拥有的他那已消失、被遗忘的部族的某种东西。

他在和猎人法泽斯等人的相处中、在和大熊“老班”的数年博弈中认识到土地与自然的神性,不认为大地能够属于某一个人、某一家族,因而早早放弃祖产、宁可一个人去做木匠——

“我没法放弃它。它从来不是我的,我无权放弃它。它也从来不属于父亲和布蒂叔叔,可以由他们传给我让我来放弃……也从来不属于老伊凯摩塔勃,可以由他出卖给祖父让他传赠并放弃。”

他翻阅家中老账本、得知祖先的罪恶行径,不认为白人应当高黑人一等,并相信上帝对罪行的追讨将形成生生不息、代代相传的诅咒,只有道德的完备才能指向光洁的未来——

“他(上帝)先创造世界,让不会说话的生物居住在上面,然后创造人,让人当他在这个世界上的管理者,以他的名义对世界和世界上的动物享有宗主权,可不是让人和他的后裔一代又一代地对一块块长方形、正方形的土地拥有不可侵犯的权利,而是在谁也不用个人名义的兄弟友爱气氛下,共同完整地经营这个世界,而他所索取的唯一代价就只是怜悯、谦卑、宽容、坚韧以及用脸上的汗水来换取面包。”

然而,放弃祖辈罪恶的遗产,就能终结一切问题吗?

福克纳的回答是否定的:

我认为一个人应该比舍弃做得更多。他应该有更加积极的行动而不能仅仅躲开别人。

——1955,福克纳答复访问者

老麦卡斯林的罪孽又在数辈以外的后代身上显影,就是最好的证明。

▲《去吧,摩西》实拍图

03

“世界上只有一种真理,它统驭一切与心灵有关的东西。”

黑白之外,《去吧,摩西》还有第三个种群,即以山姆·法泽斯为代表的古老社会制度的孑遗。作为印第安酋长与黑女奴的孩子,山姆身上流淌着文明规训以前的野性,继承了古老血统的捕猎天赋;而作为麦卡斯林家族的仆佣,山姆又成为艾萨克的精神之父,无形中改变了艾萨克一生的轨迹。

“他(山姆)是个野性十足的人。他生下来的时候,身上得自父母双方的全部血液,那一丁点儿白人血液除外,都熟悉很久前便从我们的血液中驯化掉的那些东西,的确是很久,以致我们不仅已把它们忘掉,而且还必须成群聚居来保护自己,使我们不受我们的根源的影响。”

虽为奴仆,山姆却始终像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人一样生活。他不会因身份低微轻易俯首,也不完全顺从世俗文明等级高低的准则对人言听计从——

山姆·法泽斯那黑人,不仅对他的表亲麦卡斯林与德·斯班少校,而且也对所有的白人,都是那么庄重、自尊,并且从不卑躬屈膝地依赖那堵黑人总在自己人与白人之间设置的用随时咧嘴嬉笑来筑成的不可逾越的墙。

山姆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他的帽子,也没有敲门,而这地方除了仆人,旁的人要进来都是会敲门的,他进来一点点,就在不至于妨碍关门的地方,站着,也不看任何一个人……“我要走,”他说。“我要去大洼地住。”

山姆知道一切与荒野、与打猎有关的事情,他告诉艾萨克打猎时可以受到惊吓但不能产生畏惧心理,他清楚如何使野狗“狮子”保持野性的同时听人差遣,他教会艾萨克用心灵感受大熊的脚步与存在,他明白猎人们多年不曾猎到“老班”是因为“到目前为止他们还不真的希望自己能杀死它”。

生长在“土地权渺不足道”的原始捕猎文明之中,山姆深信万物有灵。在现代文明未曾侵入的大地上,猎人与猎物保持着微妙的平衡,上帝隐身于荒野和深空之后,沉默地注视着一切生灵——

他(艾萨克)没有带枪;这是出于自愿的一种舍弃,不是一种策略,也不是自发的抉择,而是他接受的一个条件,他这样做后,不仅老熊迄今为止未被打破的神秘性可以消除,而且自古以来存在于猎人与被猎者之间的一切规则、一切均势也可以废去。

那大荒野仿佛方才是专门等他们找好位置安定下来似的,这时恢复了自己的呼吸。它仿佛向内里倾斜,笼罩在他们之上……(那头公鹿)也许也同样意识到那古老的、永远不死的仲裁者的眼睛的存在。

山姆身上流动着原始文明下宽容、悲悯、坚韧的道德品质,并以这种纯粹的心灵感染着艾萨克,使之最后得到自由。当山姆在《熊》中与“老班”先后离世时,荒野隐没、传统消逝的悲歌达到了高潮。

▲《去吧,摩西》封面

04

“他和荒野一起走向生命的尽头。”

透过路喀斯、艾萨克与山姆的人生经历,福克纳书写着美国南方黑人与白人关系的种种变化;而经由不断变换的叙事时间和视角,南方荒野上人与自然的联系同样在小说中得到了表达。

福克纳对美国南方以及自己的家乡怀有浓重的眷恋之情:

如果有忧伤,就让它化为雨露

但须是哀悼带来的银色忧伤

让葱绿的林子在这里做梦,渴望

在我心中觉醒,倘若我重新复苏。

可是我将要安睡,我长出根系

如同一棵树,那蓝色的冈陵

在我头顶酣睡,这也算死亡?我远行

紧抱着我的泥土自会让我呼吸。

——福克纳《密西西比小山,我的墓志铭》

《去吧,摩西》中,对人与自然联系刻画最多的仍然是“大森林三部曲”;三部曲以艾萨克的成长为时间线索,勾勒了南方荒野消隐的过程,也展现出人和自然之间由分裂、不平等走向聚合、和谐的迷思。

自然的时间是不断循环往复的。十岁的艾萨克和十八岁的艾萨克站在大森林中,于“不会改变的孤独”包围中意识到生命与死亡的尺度原来可以忽略不计。

在这片土地上,分解本身就是一个射精、膨胀、受孕、分娩的过程,而死亡竟然是根本不存在的。

夏季、秋季、下雪的冬季、滋润的充斥汁液的春季,一年四季周而复始永恒地循环着,这是大自然母亲那些不会死亡的古老得无法追忆的阶段,她使他几乎变为一个成年人。

而当快要满八十岁的艾萨克再次走进大森林时,荒野已经在工业文明的侵蚀下后退了近乎一百七十英里。过去的捕猎生活、庄园时代成为旧梦,留下的只是霓虹灯下的汽车影子、笔直的宽阔公路。

荒野还剩下一部分,虽然如今从杰弗生进入这荒野要走二百英里,而过去只需走三十英里。他看见这荒野没有被征服,没有被消灭,而仅仅是退却了,因为它的目标现在已经完成了,它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然而即使如此,艾萨克仍谦卑地坚信土地只会属于自然。他的生命与这片南方的荒野已然融为一体,他的记忆也与荒野上的动物和猎人们永远共存——如果“进步”是无法抵抗的,他便和荒野一起走向生命的尽头。

他和荒野一起走向生命的尽头,不是进入忘却与虚无,而是进入一个摆脱了时间与空间的“维”……(在那里)他过去认识、喜欢并比他们多活了几年的老人们的名字与脸庞,他们又在高高的、未经斧钺的树木和看不见的荆棘丛的阴影里活动着,在那里,强壮的永远不死的野兽永恒地在不知疲倦、吠叫着的永远不死的猎狗前面奔突,在无声的枪击下倒下去又像凤凰那样复活。

荒野的隐退、人与自然联结的断裂,构成了福克纳小说又一重哀伤的底色,而这种悲剧并不仅仅发生在他笔下的美国南方——毕竟,一个伟大作家的地方性必然会与其世界性相通。

由《去吧,摩西》等作品构建起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无疑是福克纳对美国南方历史的巴尔扎克式的再现。通过对美国南方的历史和命运的再现,他的叩问最终指向的是信仰失落、物欲横流的“现代荒原社会”,而古老南方的坚韧、怜悯、谦逊以及对正义和自由的追寻,正是福克纳指出的精神方向。

在这个意义上,《去吧,摩西》具有了普适和永恒的价值。也许恰如余华所说——威廉·福克纳是永存的。

受到压迫的人

背负罪孽的人

无不在追寻自由

【内容简介】

《去吧,摩西》是福克纳“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的重要构成部分,由两个中篇、五个短篇合成,篇篇独立却互相勾连,共同组成一部长篇小说。其中,《古老的家族》《熊》和《三角洲之秋》三篇侧重于描写人与大自然的关系,故又被称为“大森林三部曲”。书名来自一首著名的黑人灵歌《去吧,摩西》。本书围绕着美国南方的种族问题,讲述了约克纳帕塔法县麦卡斯林家族两个支系几代人的命运,探讨了白人和黑人之间的爱与恨、暴力与冲突,由此再现了南方发展和变迁的历史。

【编辑推荐】

▲马尔克斯、帕慕克、莫言、余华的文学导师。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福克纳代表作,李文俊经典译本。

▲福克纳“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的重要构成部分。

▲福克纳把《去吧,摩西》与《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并提,认为是他最好的作品之一。

▲《牛津美国人》评选为“有史以来最佳美国南方小说”之一。

▲七个关于美国南方种族冲突的悲剧故事。

▲受到压迫的人,背负罪孽的人,无不在追寻自由。

▲书后附有福克纳年表,帮你五分钟了解文学大师的一生。

【名人推荐】

影响过我的作家很多……可是成为我师傅的,我想只有威廉·福克纳。——余华

读了福克纳之后,我感到如梦初醒,原来小说可以这样地胡说八道,原来农村里发生的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可以堂而皇之地写成小说。——莫言

在法国青年人的心目中,福克纳是神。——萨特

在我心目中,他是这个真正悲剧时代的唯一剧作家。——加缪

这位作家(福克纳)的某些作品就好像大海或清晨一样触动我们,福克纳并不试图去解释他的人物。他只是描述他们的感觉,记录他们的行为。他们做出的那些事情是超乎常规的,但福克纳对于人物的刻画是如此真实而细腻,以至于你几乎不能想象他们不去做那样的事情。——博尔赫斯

只有福克纳的那种技巧才有可能把我所看见的写下来。——马尔克斯

我贪婪地阅读福克纳,已经读了许多年了,我几乎喜欢他写的所有作品。他是那么具有创新性,那么与众不同。——格雷厄姆·格林

一九七七年,在伊斯坦布尔,我第一次在《巴黎评论》上读到福克纳的访谈。我就像无意中发现了宗教典籍一样高兴。——帕慕克

福克纳从乔伊斯那里学到了很多,然而他最精彩的小说《喧哗与骚动》和《我弥留之际》最有力的方面不再是展示人物的思考和他们的内在意识。取而代之的是,我们看到,人物的内心独白被密切编织在一起,赋予我们一个世界和生活的清新图景。——帕慕克

每当我重读他的作品,我都愈加相信,他的作品是“小说写作技巧大全”,足以媲美伟大的古典作品。——略萨

在意大利,每个人都激情地、贪婪地阅读福克纳。他让我们看到了那么多东西,扩大了我们的视野,让我们知道了小说的多种可能性。——莫拉维亚

福克纳的风格主要是哥特式和维多利亚式的修辞手段。他的句子回旋往复,表现的是他家乡迷人的风景;他华丽的方言,不停地敲打着我们的感觉。他的语词经常像起了癌变,疯狂地繁殖。有时候,感觉像在沼泽地里的瘴气一样被稀释。但这种独特的维多利亚式夜谈总是一种风格。即使语词湮没他,福克纳也不害怕。在他能够控制语词的地方,福克纳有一种强大的感觉推动力,将一切都带到语词面前。——乔治·斯坦纳

在那些日子,法国的知识分子不是支持海明威,就是支持福克纳。渐渐地,更多的人表现出对福克纳的忠诚。他是最被尊敬、最受爱戴的美国作家。——艾伦·阿德勒

既温和又激烈,它们比我所读过的任何关于南方种族问题的悲剧故事都更令人心悦诚服。——莱昂内尔·特里林

《熊》(《去吧,摩西》中篇幅最长、内容最丰富的一篇)是一篇重要的作品,是了解福克纳全部作品的关键……《熊》深入到了人类极限的边缘,它达到了文学所能企图实现的最高的高度。——R.W.B.路易斯

文字 | 欣瑜,部分选自《去吧,摩西》,[美]威廉·福克纳 著,李文俊 译,中信大方 | 楚尘文化,2022-07

图片 | 部分选自电影《为奴十二年》(2013)、《八恶人》(2015)、《荒野猎人》(2015)剧照

编辑 | 欣瑜

原标题:《福克纳自评最好的作品,一本书写尽美国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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