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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税汇算 | @总分机构 汇总纳税备案及申报操作指引来了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进行中
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要怎么备案?
年度汇算时总分机构要怎么申报?
今天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政策速览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需要汇总计算,分别就地申报纳税。
汇总纳税企业汇算清缴时,总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外,还应报送《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各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和各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分支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只填列部分项目)外,还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和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
二、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备案流程
1.登录系统
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
2.开始备案进入备案界面后,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点击右边【增行】按钮,填写备案信息,点击【提交】即可完成备案。同时可点击上方【上下级机构信息 】,查看上下级机构明细。
三、总机构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流程1.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2.进入申报界面后,注意核实申报表“A10900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1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与企业备案信息是否一致。
3.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完成主附表后,提交申报即可。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详细申报流程可点击这里查看:温馨提示
汇总纳税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
总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四、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流程
1.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
2.进入申报界面后,选择“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单进行填写。
注意纳税人需填写或核对第21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比例”、第22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确认无误后完成申报即可。
温馨提示汇总纳税就地预缴的分支机构需要由总机构先进行申报,分支机构才能申报。
原标题:《企税汇算 | @总分机构 汇总纳税备案及申报操作指引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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