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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军委员:建议制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配套行政法规
为推进人口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落地见效,着力提高人口综合素质,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环境,全国政协5月11日召开专题协商会,围绕“坚持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协商议政。5月18日、20日、21日出版的《人民政协报》分别摘登了有关发言。
其中,5月21日,《人民政协报》发布的《坚持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全国政协专题协商会发言摘登 (三)》中摘登了全国政协委员、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王建军题为《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深入推进老有所为》的发言。
王建军指出,老有所为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内在要求,也是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2023年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虽已达到2.96亿,但被称为黄金十年的60-69岁低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56%以上,达到1.5亿之多。同时,我国人口预期寿命延长,低龄老年人健康状况改善、受教育程度提高,经历经验丰富,老有所为意愿上升。
就此,王建军在上述发言中提出了三点建议:
转变思想观念,倡导积极老龄观。建议全面贯彻“将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有”为重点,深化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消除年龄歧视和对老年人的偏见,走出把老年人视为发展的阻力和负担的误区,强化把老年人当作发展的动力和财富意识,积极营造老有所为的社会环境。
完善法律制度,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建议制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配套行政法规,将老年人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国家为老年人发展创造条件等鼓励和倡导性规定,细化为能够落地、可以操作的具体行政措施。适时启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修订工作,依法保护老年人劳动权益。修订社会保险法,将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从在职职工扩展到包括老年人在内的一切雇佣者。
精准对接需求,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建议抓住发展机遇,借鉴国际经验,贯彻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加快制定完善促进老年人老有所为的支持鼓励政策,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搭建老年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的信息化平台,建立全国老年人才信息库,建立老年人才市场,畅通志愿服务渠道,扩大和升级“银龄行动”,加强对老年志愿品牌建设和财政支持,为老有所为提供便利,充分释放人口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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