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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千万“特急”扶贫资金在甘肃省级滞留146天:不断卡壳

王彬/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8-12-16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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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前不久,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六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引起震动。一段时间过去了,问题查处后整改情况如何、工作有何转变?所在单位如何深入查摆,剖析根源,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即日起,本报开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通报追踪”栏目予以报道,敬请关注。

●通报回放

2017年7月,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000万元用于支持甘肃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7月11日省财政厅收到通知。但甘肃省财政厅农业二处原处长金中等人作风慵懒、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工作不抓落实、只当“二传手”;时任分管副厅长杨之春等领导干部政治意识薄弱,官僚作风严重,履行领导职责不到位,跟踪抓落实不够,直到12月6日省财政厅才完成专项资金分配工作,致使中央财政下达专项扶贫资金在省级财政滞留了146天。

4000万专项扶贫款,滞留146天才拨付,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问题出在哪里?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2018年4月,国务院向甘肃省委省政府反馈了2017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综合考评结果,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省财政厅未在规定时限内拨付全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款问题”便是其中之一。

针对这种不担当不作为的现象,4月底,甘肃省纪委监委成立专项调查组展开调查核实和问责工作。记者了解到,早在2017年7月7日,财政部即以“特急”件形式印发《关于拨付2017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扶贫开发资金的通知》,为甘肃安排专项资金4000万元,用于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

但《通知》的“特急”标注,并没有获得相应的办理提速,“卡壳”的问题不断出现。直到12月6日,甘肃省财政厅才印发关于下达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至此,中央下达的专项扶贫资金在省级财政滞留了146天。

调查组认为,对于“特急”件,省财政厅仍按常规性工作部署落实,也没有建立相应的跟踪督办机制,只是按照一般性程序办理,超前谋划、主动作为不够,协调督促作用发挥欠缺,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力。

因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落实不力、贻误工作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2018年5月25日,经甘肃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省财政厅党组被责令向省委作出书面检查,甘肃省财政厅农业二处原处长金中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并被免职,时任分管副厅长杨之春被免职并调离省财政厅,具体经办人杨雪受到降职处理,降为副主任科员。此外,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理。

问责一案,警示一片。甘肃省财政厅党组结合国务院扶贫考核组发现的问题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对厅领导班子成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发挥好“头雁”效应,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立场,主动担当,履好职、尽好责,将担当体现在创业干事上、体现在维护良好政治生态上、体现在创造性开展工作上。同时提出,如果发生落实不力的问题,必须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为进一步推动整改落实,省财政厅出台《2018-2020年深入推进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组成6个省级检查组,市州财政局组成10个检查组,紧盯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等环节,对2017年以来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检查。省纪委监委派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重点针对信访举报、县市区自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开展督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针对这起案件暴露出来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按照甘肃省委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机关病”大整治活动的要求,全省各机关单位不仅检查本部门本单位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还对本系统本行业开展排查整顿,建立台账、销号整改。截至目前,共查找相关问题39451个,完成整改29670个,对1611个单位给予责令检查和通报批评,党纪政务处分2081人,组织处理5616人,移送司法机关35人。

(原标题为《 对滞留“特急”扶贫款行为严惩不贷——甘肃省财政厅党组针对扶贫资金不落实问题积极整改》)

    责任编辑:钟煜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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