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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福尔摩斯连环“话”丨“福尔摩斯中国奇遇记”
自从1896年第一篇“福尔摩斯探案”小说被翻译引进中国,到2010年以来大量《神探夏洛克》“同人小说”在中文互联网世界得到广泛传播,福尔摩斯与侦探小说在百年中国的文化历史发展进程中不断“显影”。
一方面,本专栏主要关注福尔摩斯在中国传播与接受过程中的一些重要且有趣的现象,比如《老残游记》中的人物竟然也会开口便提到“福尔摩斯”;晚清民国时期的中国作者们热衷于书写“福尔摩斯来中国”的滑稽故事;福尔摩斯在当时不仅是文学人物形象,更进入到媒体与商业领域,成为小报名称与香烟品牌;改革开放之初,叶永烈将侦探与科幻相结合,创作出“科学福尔摩斯”系列小说;甚至到2020年,香港作家莫理斯仍在续写“香港福尔摩斯”的传奇……
另一方面,不同于我在之前专著或专栏中更多聚焦文字文本——翻译、创作、评论等文学形式与文字内容固然是我们“阅读”福尔摩斯的基础——本专栏更多关注图像文本与形式,试图从书籍封面、杂志版式、小说插图、电影海报、影视剧照、广告美术、连环画作、儿童绘本与同人漫画等不同历史时期的图像资料入手,来重新讲述福尔摩斯与百年中国之间的复杂关联。因此,本专栏名为“中国福尔摩斯连环‘话’”,其实是从“画”入手,追溯历史时间线索(所谓“连环”),借“画”说“话”。
刘半农《福尔摩斯大失败第二案 赤条条之大侦探》,见胡寄尘主编《小说名画大观 23》中的插图。
《福尔摩斯中国奇遇记》封面(陈景韩、包天笑、刘半农等著,战玉冰编,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24年)
在侦探小说风靡中国,福尔摩斯作为神探形象为中国读者人尽皆知的同时,一股“戏仿”福尔摩斯来华探案失败的小说创作热潮也正在悄然兴起。这股“戏仿”潮流的开山之作是陈冷血的《歇洛克来游上海第一案》(1904年),刊登于当时号称“上海三大报纸之一”的《时报》上面(另外两份是《申报》和《新闻报》)。小说中福尔摩斯来到上海查案,想要在东方世界树立自己的侦探威名。他通过仔细观察来访“华客”(中国人)的牙齿颜色、手指老茧和面容状态等外貌特征,判断出其“吸鸦片”、“好骨牌”、“近女色”。不想却被“华客”反唇相讥,认为这些不过是“我上海人寻常事,亦何用汝探”,以致令“歇洛克瞠目不知所对”。小说紧紧抓住了柯南·道尔原作中福尔摩斯擅长通过观察他人身上的点滴细节并由此展开逻辑推理的核心侦探技能,表面上写福尔摩斯来中国探案失败,实则是在讽刺晚清上海的种种社会“怪现状”。陈冷血的好友包天笑显然是看到了这种写作方式中的乐趣所在,也亲自上阵,接龙写起了《歇洛克来游上海第二案》。陈冷血后来又写了“第三案”,包天笑又写了“第四案”……这股中国作家“戏仿”福尔摩斯的创作潮流,由此便一发不可收拾。
在这些“戏仿”作品中,包天笑的“第四案”(又名《藏枪案》)本土化细节做得比较有趣。小说写福尔摩斯认为民间私藏枪支是一个需要关注的社会问题,所以当他在酒馆里听到两个中国食客在讨论自己家中藏枪,并约定晚上回家一起鉴赏这些枪时,就决定亲自上门查办此事。不想晚上福尔摩斯破门而入之后,却发现其所藏之枪乃是各式各样的“大烟枪”,而非作为军火武器的“枪”,于是福尔摩斯只能感叹:“休矣!不图中国之枪,乃是物也!”“此又我来华侦案失败之一也。”这个由“多义字”(“烟枪”的“枪”和“火枪”的“枪”)所引发的乌龙事件,很好地抓住了汉字本身的特性,对当时中国人抽鸦片、收集各类烟枪的恶习展开了辛辣的批判,甚至我们可以从这篇小说中读出“烟枪”比“火枪”更可怕,更能够摧毁一个民族国家的“言外之意”。
这些小说虽然借用了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但其本身并非侦探小说,而更接近于晚清时期批判社会现实的谴责小说(比如《官场现形记》一类),有的甚至完全脱离了案件和侦探等基本情节内容。比如陈冷血的“第三案”,这篇小说借用柯南·道尔原作中福尔摩斯有注射吗啡习惯的人物设定,令其在上海四处寻找吗啡以解自身“燃眉之急”。然后福尔摩斯惊讶地发现,在当时的上海,买卖鸦片是违法行为,但购买成瘾性更强的吗啡却是合法的。因为当时中国人将吗啡作为戒掉鸦片毒瘾的“戒烟药”,而在药店里堂而皇之地出售,最终令福尔摩斯产生了“药欤?毒欤?且颠倒而莫能知矣,更罔论其他”的感叹。究竟什么是“毒品”,什么是“药品”,到底哪个危害更大,真是一片混乱。
如果说陈冷血、包天笑所写的更多是借福尔摩斯来批判晚清上海社会“怪现状”的讽刺小说,那么刘半农1916年所写的“福尔摩斯大失败”系列,则更接近于单纯的滑稽小说。在刘半农的五篇小说中,福尔摩斯或者被骗得“赤条条如非洲之蛮族”;或者被对手捆成了一个“大粽子”,只得大叫求饶;或者在“一点钟之内,连续失败三次”(先后被偷羊、偷马、偷衣服),并沦为掏粪坑、吃巴豆的下场,其中透露出一股强烈的故意“捉弄”福尔摩斯的意味。本篇所选的第一幅图像就是胡寄尘主编的《小说名画大观》,其中重新收录刘半农的这组小说时,为其配上的插图,图中福尔摩斯在澡堂子里被骗走了衣服,只能光着身子坐在那里,完全没有了大侦探昔日的荣光。
这些小说在发表时即标明“滑稽小说”而非侦探小说,当时的读者也多半是将刘半农的这组“大失败”系列小说当作滑稽小说来看的,比如苏雪林回忆自己早年读刘半农这些小说时的场景:“民国三四年间,我们中学生课余消遣,既无电影院,又无弹子房,每逢周末,《礼拜六》一编在手,醰醰有味。半侬的小说我仅拜读过三数篇,只觉滑稽突梯,令人绝倒……”完全是将其作为学生时代的课余消遣读物来看待。后来接过刘半农的这种创作风格,继续“恶搞”福尔摩斯的作者笔名为“曼倩”(真实身份不详),这个笔名其实出自汉代名臣东方朔的表字(东方朔,字曼倩),而东方朔在历史上正是以性格诙谐,言辞机智滑稽而著称,《汉书》中称其为“滑稽之雄”,这位刘半农的“接班人”以“曼倩”为笔名,其滑稽、恶搞之用意,不言而喻。
我们想要继续追问的是,刘半农为何要以“滑稽”甚至于近乎“挖苦”的方式来改写福尔摩斯小说?一方面,刘半农其实是民国初年“福尔摩斯探案”系列小说进入中国最重要的推手之一,比如我们前面介绍过的《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上海中华书局,1916年版)的汉语译介过程中,刘半农就曾深度参与其中,甚至可以说是直接主持了这项翻译工作的展开。他不仅亲自上阵翻译了其中的《佛国宝》(今译《四签名》)一册,还为这套译书撰写了《跋》文和《英国勋士柯南道尔先生小传》,并且在《跋》文中热情讴歌了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创作,称“彼柯南·道尔抱启发民智之宏愿,欲使侦探界上大放光明”。
另一方面,在“大失败”系列中,我们也能够看出刘半农对“福尔摩斯探案”系列小说原作非常熟悉(甚至远比陈冷血和包天笑要更为熟悉)。比如其注意到福尔摩斯“平时每出探案,必坐马车,车既有人控御,吾乃得借车行之余暇,思索案情”,并针对此专门设计出委托人写信要求福尔摩斯必须骑马赴约的情节,使得福尔摩斯没有机会在路上仔细思考案情,导致其更容易被骗。又如“大失败”系列中多次称华生为“蹩脚医生(华生尝从军,左足受创)”,这也是根据福尔摩斯探案小说所生发出来的一个细节,体现出刘半农对小说原作有着相当的熟悉程度。
此外,刘半农的“大失败”系列中还处处有意关联福尔摩斯小说原作中的对应性细节,比如提到福尔摩斯娶妻,就立马会“超链接”到《室内枪声》(今译《查尔斯·奥古斯都·米尔沃顿的故事》)中福尔摩斯为了偷信而假意与米尔沃顿的女仆订婚的情节;写到福尔摩斯在家被中国妻子骂到生不如死时,也会拉来《悬崖撒手》(今译《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和莫里亚蒂一起跳悬崖的情节,来类比其此时的痛苦心情等等。在某种意义上来看,整个“福尔摩斯大失败”系列几乎同时也就是一部关于“福尔摩斯探案”小说原作的“情节宝典”。而“大失败”系列中所关联的原作篇目版本,又都无一例外地出自于刘半农亲自组织、策划并翻译的1916年中华书局版《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甚至进一步来看,刘半农最初发表这些“福尔摩斯大失败”小说的杂志《中华小说界》,也正是策划翻译并出版《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的中华书局所创办的一本小说类杂志。由此我们或许可以认为,刘半农故意“捉弄”福尔摩斯,其实是一种变相推广福尔摩斯的创作行为。
其实,当时“戏仿”福尔摩斯的中国作家还有很多。在他们的笔下,福尔摩斯不仅来过上海,还去过北京、苏州、湖州、宁波、成都、台湾等全国各地。甚至还有作者在福尔摩斯和莫里亚蒂教授一起跳瀑布之后,续写福尔摩斯死后到了丰都鬼城,帮助阎王爷继续破案的神奇故事。我曾编过一本《福尔摩斯中国奇遇记》(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24年),其中就收录了31篇晚清民国作家“戏仿”福尔摩斯的小说。而通过这些小说,我们也能看到当时中国读者在接受福尔摩斯小说时的热闹场面与强烈的“同人写作”冲动。
其实,不仅中国有“戏仿”福尔摩斯的小说,日本、印度、欧美各国都有大量类似的创作现象。福尔摩斯研究者刘臻收藏有埃勒里·奎因所编的The Misadventures of Sherlock Holmes一书(1944年),书中收录的就是欧美作家“戏仿”福尔摩斯的作品合集。作者中也不乏名家,比如阿加莎·克里斯蒂、爱德蒙·本特利、欧·亨利、马克·吐温等等。真可以说世界上人人都爱福尔摩斯,爱到忍不住想要亲自动笔,对这位大侦探好好“调戏”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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