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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评少年弑母案:不能从“留守”来再到“留守”去

光明网
2018-12-14 17:59
舆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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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12月14日消息,12岁的湖南沅江泗湖山镇少年小吴(化名)杀死自己母亲,这一新闻近日持续炙烤着舆论场。

之所以说炙烤舆论场,主要是案件的细节与当事各方的困境,实在灼痛良心。小吴是一个留守儿童,半岁时,父母就南下广州打工,自幼被爷爷奶奶照看,每年只见父母一两次,所谓的情感沟通往往通过电话来连接;又有媒体翻出他少年时的作文,文中吴某提到了母亲上夜班后,他请求父亲“别出去了,就这一次”,“爸爸,您少打麻将吧,我失去的爱太多了”;案发后,他在接受询问时说“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这些细节拼接出的事件图景,实在令人五味杂陈,难以一言以蔽之地取哪种鲜明态度。

然而事件又一度陷入僵局。未到法定年龄,小吴被释放,但小吴父亲难以施加有效管教,回归学校阻力太大,小吴不符合少管所的年龄条件,收纳轻微违法行为少年的工读学校也进不去,小吴所在的益阳没有少年收容教养所等相应机构……小吴接下来去哪,一度成难题。

回溯小吴的成长路径,“留守”无疑是非常关键的认知切入点。当然,留守未必能和弑母行为产生直接的因果联系,但影响因素不能忽视。据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的《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未成年人犯罪》报告显示,留守家庭、离异家庭、流动式家庭、单亲家庭、再婚家庭出现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的可能性普遍较大。从小吴的成长经历来看,留守对其犯罪行为的促成作用难以断定,但对其心理成长十分不利是可以确定的。

舆论所担心的,恰是小吴可能面临的从“留守”来到“留守”去的局面,始终缺乏相应管教与行为矫正,可能产生后续风险。而2016年一起“19岁男子涉奸杀11岁女童,未成年时曾掐死男童”的案例曾引发热议,未成年恶性犯罪缺乏有效矫正,其可能升格的犯罪行为已在法律界引发过深入探讨,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也被不少专业人士郑重提出。

根据最新的报道,弑母男孩小吴的爷爷奶奶表示,他已被接往长沙某收容所接受为期三年的管束教育,费用也不用家里承担,其父亲将继续外出打工。这起案件暂时得到了一个解决方案。但这种解决办法,恐怕舆论关注起了不小的促成作用。弑母案将一个留守儿童犯罪后困境大范围地铺开,不难想象,在舆论场之外,有多少未得到普遍关注的案件,会遇到多少类似困境,又会埋下怎样的风险隐患,一种程序到机构的“真空”状态,依然存在。

很多个人悲剧,最终都指向社会解决。某种程度上,这可能已经不只是法律技术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个案,也当引发一场整体层面的思路梳理,有一些基础的问题必须正视:如何减少留守儿童?如何加大对留守儿童施以有效教育的力度?如何增强针对未成年犯罪的干预措施与法律设施?我们需要摆脱“一事一议”的思路,诉诸更高层面、更广范围的解决方案。

(原题为《弑母案少年,不能从“留守”来再到“留守”去丨光明网评论员》)

    责任编辑:柴敏懿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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