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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男子想用存款为母治病遭妻拒绝,婚内财产分割或可解难题
据杭州市萧山区司法局官方微信公号“萧山司法”12月11日推文:前段时间,家住萧山区党湾镇的小张非常烦心。母亲因尿毒症病情加重需做肾脏移植手术,但是手术费用很高,父母原本的积蓄在此前的透析治疗中已基本用尽。小张想尽最大可能挽救母亲生命,向妻子提出动用家中15万存款给母亲治病,不想却遭到了妻子小吕拒绝。
小吕也是满腹心酸,说婆婆一直对她很挑剔,还重男轻女,婆媳关系一直不好。这15万存款是小夫妻省吃俭用积累下来的,不想拿出来给婆婆治病。小张虽然也理解妻子不易,但是面对重病的母亲,他甚至想过离婚分割财产,考虑到诉讼周期以及组建家庭的不易,他陷入了两难境地。
小张找到律师咨询,在不离婚的情况下,真的就无法分割这笔15万元的银行存款吗?
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朱俊律师对此作出了解读: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原则上无权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确定了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制度,这种法定的夫妻共有关系存续于整个婚姻关系期间,除非夫妻一方死亡或者离婚,否则不能终止这种共有关系。因此,一般情况下,小张和小吕若未离婚,小张无权要求分割银行存款。
但事实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针对两种情形也作了例外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在上述案例中,很显然,小张的母亲属于小张负有法定扶养义务之人,其母亲所患疾病也是重大疾病。因此,即便小张跟小吕不离婚,小张也可以起诉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即在本案中的15万元银行存款。
小张应及时向小吕说明具体的法律规定,尽可能取得小吕理解的情况下进行分割,平衡好夫妻感情与父母亲情两者的关系。
(原题:想用存款为母治病却遭妻子拒绝,婚内财产分割或可解决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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