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无需支付“过桥费”,深圳推出二手房跨行“带押过户”资金免费监管服务

读特客户端
2024-05-15 17:16
地产界 >
字号

记者从深圳市公积金中心获悉,为更好满足市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提升房屋交易便利化服务水平,该中心可为广大市民免费提供二手房跨行“带押过户”资金监管服务,实现商品房买卖双方在非同一银行办理贷款的情况下,卖方无需提前“赎楼”还清贷款即可完成过户,由买方贷款银行直接发放新贷款用于归还卖方原贷款。此举有效降低了房屋交易的成本与风险,实现了商品房买卖双方及贷款银行多方共赢,是深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一项重大便民利民举措。

跨行“带押过户”资金监管服务全流程免费

传统的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若交易房产尚有贷款未结清,处于抵押状态无法过户,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买方选择与卖方相同的贷款银行,进行同银行之间的“带押过户”,该方式买卖双方选择服务银行时缺乏自由度和灵活度,且申请时有一定的限制条件;二是寻求第三方垫付“过桥”资金,结清原贷款,注销抵押后进行过户,该方式会产生“赎楼”费用,且办理时间较长。

市公积金中心推出二手房跨行“带押过户”资金监管服务后,卖方不必先结清贷款,直接在买方选定的服务银行实现“带押过户”,有效解决了房屋交易过程中跨行交易“过桥”资金成本高、还贷资金筹措难、售房交易周期长等问题,极大提升了市民办理房屋交易的便捷度。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市公积金中心提供的资金监管服务全流程免费。以此前市场通行做法,二手房跨行“带押过户”需支付“过桥费”、委托公证费等,而现在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办理,无需额外支付上述费用。

简化资金监管手续进一步提升交易效率

跨行“带押过户”资金监管服务流程较为简单,卖方取得贷款银行跨行“带押过户”同意书后,买卖双方到市公积金中心下属管理部办理资金监管手续,再由买方将首付款转入市公积金中心资金监管专户。后续买方申请新贷款、办理过户手续期间,均由市公积金中心免费监管资金。买方贷款银行发放新贷款到市公积金中心资金监管专户后,由市公积金中心按照约定直接划转给卖方贷款银行和卖方。

据了解,市公积金中心本次提供的跨行“带押过户”资金监管服务,通过“机构合作大协议”优化“市民办事小协议”。此前办理“带押过户”资金监管手续时,需由买卖双方、双方贷款银行和第三方机构签订五方协议,现在由市公积金中心直接与各银行签订合作协议,买卖双方仅需与该中心签订三方协议,进一步提升了业务办理的便捷度。

搭建互信平台保障房屋交易安全

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跨行“带押过户”业务实际上是在各贷款银行、交易双方间搭设了一座具有公信力的桥梁。“带押”房屋在交易中需经历解除抵押、过户、再抵押等过程。此前,在缺乏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对交易资金提供安全保障的前提下,不同银行间难以建立互信关系,导致跨行“带押过户”基本无法实现。本次,市公积金中心提供跨行“带押过户”资金监管服务,可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保障买卖双方的资金安全,建立不同银行之间办理“带押过户”业务的信任支点。

在跨行“带押过户”资金监管的新模式下,对于买方贷款银行而言,由市公积金中心对交易资金进行监管,可对资金安全和银行抵押权设立给予保障。对于卖方贷款银行而言,市公积金中心确认买方银行放款后,该款项将首先用于结清原贷款,在卖方贷款清偿后,再将剩余资金划至卖方收款账户,可有效降低交易风险。

据悉,为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提供跨行“带押过户”资金监管服务,市公积金中心福田、宝安、龙岗三个管理部均开设了服务窗口,为市民提供业务咨询、办理服务,市民也可拨打服务热线0755-12329或通过微信小程序“@深圳-民意速办”进行咨询。目前,市公积金中心正在积极优化跨行“带押过户”资金监管流程,将进一步实现让数据多跑路、市民少跑腿,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便捷、安全、高效的房屋交易服务。

【二手房“带押过户”资金监管业务办理流程】

1.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买卖双方网签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完成备案。

2.买卖双方申请办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买卖双方)持身份证明、卖方贷款银行同意书和银行借记卡等材料至市公积金中心福田、宝安、龙岗任一管理部签署三方协议,领取首付款交存通知书。

3.买方申请贷款。买方将首付款转入市公积金中心资金监管专户后,凭市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到账通知书向买方贷款银行申请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

4.买方贷款银行发放贷款。买卖双方完成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后,买方贷款银行发放贷款。

5.资金划转。市公积金中心将监管资金划转至卖方贷款银行及卖方,并督促卖方贷款银行及时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责任编辑:柴敏懿
    图片编辑:朱伟辉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