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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树广告惹争议,广告法如何监管“泥石流”式营销?
近日,椰树广告因曾用“椰汁擦乳”等用语,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以涉嫌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为由罚款40万元。
椰树集团声明称,“一担心”是担心名牌被毁,“砸掉‘椰树’及上下游企业近两万员工饭碗”。
第一个不服的是在“椰树”自己的官网上转载“用椰汁擦乳”“南太平洋美女很少“飞机场”是科普教育,不是商业广告,“法无禁止即可为”。
第二个不服的是在“椰树”自己的官网上登载连续7年亏损,第二次破产被死里救生,是厂史教育,不是商业广告。
【李迈律师】椰树广告被罚,广告法如何平衡商业创新与道德底线
该事件也是引得广大网友议论纷纷各执己见,今天李迈律师带大家了解一下其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识。
01
什么是广告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李迈律师】椰树广告被罚,广告法如何平衡商业创新与道德底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了一系列禁用的词汇,这些词汇通常与绝对化、夸大其词、误导消费者或涉及欺诈的内容有关。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禁止使用的部分词汇:
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第一、唯一、首个、最好、精确、顶级、最低、最底、最、最便宜、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等绝对性用语。
含有绝对化词义且无法通过客观证据证明的建议不要使用的词汇,如绝无仅有、顶尖、万能、第一、销量冠军、抄底,全国首家、极端、首选、空前绝后、绝对、世界领先、唯一、巅峰、顶峰等。
与虚假有关的词汇,如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祖传、特效、无敌、纯天然、百分之百等。
与欺诈有关的词汇,如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转身、点击试穿、点击翻转、领取奖品,涉嫌诱导消费者秒杀、抢包,再不抢就没了、不会更便宜了等。
严禁使用的极限用语,如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顶级、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等。
此外,还有一些特定领域的禁用词汇,如对有身体伤疾的人士不使用“残废人”“独眼龙”“瞎子”“聋子”“傻子”“呆子”“弱智”等蔑称,而应使用“残疾人”“盲人”“聋人”“智力障碍者”等词汇。
【李迈律师】椰树广告被罚,广告法如何平衡商业创新与道德底线
02
什么是擦边广告、擦边广告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擦边球广告是指一些广告内容虽然在明显的违法违规的边缘试探,这类广告通常会运用一些局部文字、图像等暗示来吸引消费者眼球,目的涉及规避法律风险,但内容的暗示存在一些低俗的成分。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产品包装上或者广告语中存在“色情”擦边球式的文案。
2、目的是热衷于博眼球式营销。
3、在违法的边缘试探、规避法律风险。
4、违背公序良俗原则: 明显违背道德准则,有损于社会主流道德观念的习俗以及良好的社会风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广告违法处罚的标准,依据广告违法行为而定,如果是发布虚假广告的,一般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然而,这并不是椰树首次被罚。在被冠以“广告界泥石流”称号的同时,椰树集团也因不断踩踏法律法规“红线”而屡遭监管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可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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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椰汁广告擦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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