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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变种不断出现天价彩礼何时休?专家:让婚姻始于爱、彩礼归于礼

邵鲁文、柳王敏、罗沙/新华每日电讯
2024-05-10 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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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变种不断出现,“天价彩礼”何时休?

邵鲁文 柳王敏

彩礼动辄二三十万元,还要“三金”或“五金”;在一些地方,“天价彩礼”改头换面、花样翻新……

“五一”前后是婚礼高峰,“彩礼”也成为热议话题。“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彩礼过高导致部分农村男青年被迫举债结婚。“天价彩礼”不仅背离了爱情、婚姻的初衷,有的还成为家庭矛盾的导火索。

“天价彩礼”衍生出新变种

不久前,湖南小伙陈建雄到女友内蒙古老家提亲。女友家长辈提出,结婚前需要给20万元彩礼,并购买“三金”(金戒指、金项链、金耳环),还要求在长沙买10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男方出首付。

“这对我来说压力太大了,这些钱加起来得有近百万元,就算‘咬咬牙’也拿不出这么多,只能想办法四处去借。婚还没结,就得先欠一屁股债。”陈建雄说,面对“天价彩礼”,他有些不知所措,也不知道该怎么和家人沟通。

近年来,相关部门和一些地区加大对高额彩礼综合治理,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此同时,“天价彩礼”也衍生出各种新变种。

记者采访发现,相比于传统的给大额现金、购买“三金”,如今有些地方“天价彩礼”衍化成房子、车子、存折等。

例如,在山东、河南、甘肃一些县区,彩礼存在“万紫千红一片绿”“一动不动”等说法,其中“万紫千红一片绿”是根据人民币颜色而来的通俗说法,包括一万张5元、一千张100元和若干50元,算下来超过15万元;“一动”则指小轿车一辆,“不动”指在城区有一套房子。

在一些地方,索要彩礼方式也在改头换面,男方要将一定数额的钱放在存折或者银行卡里,婚前给到女方手中。“有多少钱不公开,但是彼此心知肚明,主要是看男方的诚意,也为了避免结婚当天男方反悔不给。”一位受访对象说。

为了让“天价彩礼”变得“名正言顺”,一些农村地区将彩礼改称“恩养钱”。受访对象表示,男女订婚时在明面上不提“彩礼”二字,双方家庭也不直接对外说要多少钱娶媳妇,改成报答女方父母养育之恩的钱。在一些地方,男方婚前要为女方或女方父母购买大额保险。

不少乡镇干部说,这些变相彩礼其实和原来的现金并无两样,这些所谓的“习俗”也并非真正的民俗,但乡镇政府、民政等部门一旦进行制止或约束,往往会被村民指责“破坏习俗”,因此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天价彩礼”之风因何难刹

基层干部和受访专家认为,“天价彩礼”频繁出现,背后有多重原因。

首先是当前一些农村地区性别比失衡,男多女少。武汉大学大数据研究院副教授龚为纲的一项调查研究显示,从全国总体水平来看,彩礼多少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是全国各地出生性别比的一种折射。出生性别比的失衡程度和女性流动情况的组合,总体上决定了各地婚姻市场的失衡程度和彩礼的高低。

在中部某地,23岁的唐霄此前通过相亲认识邻村一名女孩,双方约定订婚,彩礼30万元。唐霄说,在当地,如果是相亲认识的,彩礼会相对更高些,因为双方还没有建立感情基础,彩礼的多少就成了一种“筹码”。

其次是攀比风盛行。记者采访发现,“天价彩礼”频繁出现,与当前不少地区滋生的“红事”攀比风气有关。记者采访了解到,在部分农村地区,除了动辄十几万元起步的彩礼,还不乏“三金”不能比别人家差、在本地最好的酒店办宴席、安排蜜月旅行等要求。这种相互之间的攀比心理,也助长了不良风气。

此外,一些女方家庭有“劫老济小”“随行就市”的心理。“我们要彩礼,也不是想自己用,是给孩子们要的;彩礼给得多,小两口以后生活有保障。”湖南某地一名女青年的父母说。至于会不会给男方父母增加太大负担,一些女方父母表示:“给儿子娶媳妇就得花钱,天经地义。娶媳妇借的钱与小夫妻不相干。”

还有一些女青年表示,周围其他女孩都要彩礼,如果自己不要,显得自己“身价低”“没面子”。

在部分婚介市场,媒人大都会按照彩礼的一定比例抽取酬劳。为获取更多收入,一些媒人在婚介行为中会有意哄抬行情、推波助澜,也让彩礼一路高涨。

一些村干部表示,当前,不少年轻人到大中城市和县城工作,相互之间存在比较心理。为了婚后生活有保障,男方在县城有房已成为女方选择婚配的“前提条件”,“三金”也变成了“五金”乃至“七金”“九金”。

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记者调查发现,高价彩礼易引发婚姻矛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检索相关关键词,男方婚前支付高额彩礼,婚后因种种问题导致离婚及引发财产纠纷的案件不在少数。

在去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全国妇联召开的“推进移风易俗 治理高额彩礼”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曾表示,从司法实践反映的情况看,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近年呈上升趋势。从大量纠纷处理中可以看到,高额彩礼并不是保障家庭幸福的秘笈,反而可能成为矛盾纠纷的导火索,不仅不利于婚姻关系的建立和长期稳定,甚至容易引发两个家庭之间的对立、矛盾和冲突。

2022年8月,农业农村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等八个部门联合发布《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提出治理目标是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在部分地区持续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指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近年来,一些地方纷纷出台政策,整治“天价彩礼”问题。比如,河南省宁陵县将婚丧礼俗规定普遍纳入村规民约,倡导彩礼不高于3万元。宁夏回族自治区八部门日前联合印发高额彩礼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制定了12条正向引导措施和5条负面约束措施。

受访专家表示,“天价彩礼”现象,仅靠一纸禁令很难从根本上改变,更重要的是加强宣传,持续改善社会风气。

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认为,要鼓励村级红白理事会发挥作用,以村规民约的形式推进移风易俗。同时,相关部门可通过组织集体婚礼、完善婚姻服务、党员干部发挥带头模范作用等,引领婚俗新风尚。

湘潭大学碧泉书院·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社会学系主任邬欣言说,治理“天价彩礼”,要重视彩礼背后出现的社会问题。在社会层面,要持续宣传文明观念,让勤俭节约、健康向上、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风尚深入人心。此外,还要加强社会福利保障制度,注重保护女性权益等,使女性在婚姻和生育过程中,有充足的安全感,扭转社会风气。

以案说法

公正裁判定分止争,让彩礼归于“礼”

罗沙

“23万聘金或许对一些人来说并不算天价,但对农村家庭而言无疑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这是福建龙岩法院去年办理的一起彩礼纠纷中,法官在开展民情调查时听到的话。

彩礼,本应是蕴含着美好祝愿的“礼”。但近年来,不少地方彩礼数额持续走高,因彩礼引发的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对此,人民法院及时出台司法政策,通过公正裁判推动治理高额彩礼陋习。

发生在龙岩的这起纠纷中,男方在家庭经济较困难的情况下借钱结婚,但婚后不到一年就发现女方多年前就患有精神疾病,遂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婚姻并返还彩礼。办案法官深入村居开展调查,最终促成女方家人在扣除筹办婚礼等花费后,将部分彩礼返还。

今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为遏制“天价彩礼”、助力移风易俗提供新的法治力量。

“该司法解释强调禁止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原则,并对彩礼的范围、返还的条件、当事人的确定等予以规范,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更好回应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最高法民一庭庭长陈宜芳说。

就在2月1日当天,湖南郴州中院对一起涉彩礼离婚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法官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将一审判决返还的彩礼金额10万元增加到16万元。

根据最高法司法解释,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以支持。但在“闪婚”“闪离”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多少彩礼算“高额”?司法解释指出,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郴州中院指出,这起案件中,男方自小失去父母,职业收入不稳定,而彩礼金额已远超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几倍。二人结婚后两地分居,实际共同生活时间才一个多月,且并未孕育,男方对离婚也没有过错。综合考虑以上情况,法院酌情确定了彩礼返还金额。

彩礼不是衡量爱情和婚姻的“筹码”,那恋人之间赠送的礼物算不算彩礼?

北京海淀法院近期审理了这样一起纠纷案件: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购买礼品,并多次通过微信、汇款等方式转账。此后,女方以性格不合为由提出分手,男方要求返还转账以及物品折价。

最高法司法解释规定,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以及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等,不属于彩礼。

海淀法院认为,该案中男方分多次小额转账或赠送礼物,其中不乏1314、521等具有特殊含义的数额款项及发生在2月14日等特殊日期的款项,应当认定为维系感情表达爱意而发生的馈赠或扶助,不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判决驳回男方诉讼请求。

法官表示,恋爱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未超出日常交往范畴的财物,视为一般性赠与,原则上不予撤销。恋人之间出于爱意赠送财物时,要理性谨慎。

以司法之力治理“天价彩礼”,推动全社会树立正确彩礼价值观。最高法数据显示,2月1日以来,全国法院办结婚约财产纠纷案件7571件,同比下降17.02%。“彩礼只是组建新家庭过程中的一个小环节,背后却牵动着移风易俗树新风的大关键。”陈宜芳表示,最高法将继续聚焦涉彩礼纠纷的难点痛点堵点,以矛盾纠纷诉源治理为抓手,推动高额彩礼专项治理,引导社会形成文明风尚。

    责任编辑:张珺
    图片编辑:张同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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