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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退休年龄,就不能认定劳动关系和工伤了吗?

2024-05-09 16:4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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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武清法学会 武清政法

当前,老年人退休返聘、退休后再就业等用工形式逐渐增多,随之而来的用工争议也日趋增多,尤以保洁、保安等工种居多,极易受到被欠薪、维权难的困扰。

近日,某法院审结了一起涉老年人劳动纠纷案件。

案 情 简 介

现年62岁的老王,于四年前入职一家物业公司从事保洁工作并签订两年劳动合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单位既没有与老王终止劳动关系,也没有与其订立劳务协议。

同年7月的一次工作中,老王不慎跌倒受伤。

同年10月,老王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其与物业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因其已达退休年龄,仲裁机构依法不予受理。老王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老王认为:自入职以来便一直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从事保洁工作,合同期满后物业公司仍按月支付其工资,其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等均无变化。到退休年龄后,老王多次催促物业公司为其办理退休事宜,但物业公司一直拖延,其个人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原因在于物业公司,故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物业公司认为:老王受伤时已经年满60周岁,超过退休年龄,应当自动视为从劳动关系变更为劳务关系,故双方之间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法 院 这 样 判

经过法院审理认为,在老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该物业公司未为其办理劳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手续而是继续留用,且工作内容、考勤管理以及薪资待遇等均未发生变化,据此可以认定双方于诉请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法 院 观 点

结合《劳动合同法》、最高院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以及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2022)新民再229号】可得出如下结论:

对于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如果未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主要原因在于用人单位,则劳动者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应按劳动关系处理。就本案而言,在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后,老王有权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律 师 有 话 说

老人上岗请注意 以下建议要牢记

建议老年劳动者:

➤1.重视书面合同签订。已达退休年龄的老年人,再就业或者退休后选择继续留在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应当与用人单位明确工作性质、报酬以及各类保险问题,避免通过口头协议约定相关事宜。

➤2.重视日常资料留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再就业,个人应当保存好各项工作材料。若因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应当保存好考勤打卡记录、工资流水、接受工作安排的材料。

建议用人单位:

➤1.主动承担诚信用工之责,完善用工制度。规范尤其是老年员工招用、续聘流程,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或办理退休事宜。此外,用人单位还可通过缴纳工伤保险(区分不同情况)或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等方式,减少用工风险造成的损失。

➤2.积极应对,避免矛盾激化。当双方产生用工争议时,应积极主动与老年劳动者或其家属协商解决,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诉前调解等机构寻求帮助,以友好协商方式化解纠纷。

本文章部分内容由天津张盈(武清)律师事务所左晓翾律师提供

编辑 | 武清区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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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超过退休年龄,就不能认定劳动关系和工伤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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