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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谈评少年弑母: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应成未成年罪犯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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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谈杂志社12月12日消息,近日,湖南沅江12岁男孩吴某因不满母亲管教严格,持刀将母亲杀害引发关注。目前,男孩被释放,其亲属表示想把他送回学校继续接受教育,却遭到了家长们的反对和担心,“怕他又犯事”。
值得注意的是,这起骇人听闻的恶性案件并非特例,而是近年来发生的多起未成年人恶性犯罪之一。它在社会良知上划下一道伤口的同时,也再次击中了法律的软肋。
随着社会的发展,许多未成年人在身体发育上已类似成人,在网络暴力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催生下,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令人忧虑甚至恐惧的社会问题。
当前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制约明显偏软。如果不加强制约,未成年人保护法就会沦为未成年罪犯的“护身符”。即使在现行法律下,在未成年人犯下重罪又因年龄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状况下,后续的“收容教养”必须落实到位。否则,法律一旦在年龄面前失效,犯罪成本为零,施暴者就容易产生“我无需承担责任,我可以为所欲为”的心理。从吴兵 “我杀的又不是别人,杀的是我妈。”“学校不可能不让我上学吧?”等毫无人性、丝毫没有悔意的自白中,可以看出他并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后续管教机制的不到位,对受害者,对公众乃至犯罪的未成年人都是不负责任的,并会在社会上产生极为恶劣的示范效应。进一步而言,相关法律的修改应提上议事日程 ,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戒和制约,方能遏制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恶化,真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原题为《半月谈评论 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应成为未成年罪犯的护身符》)
责任编辑:柴敏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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