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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花鸡里没有鸡?杭州商户遭查,欺诈消费者被罚千元

2024-05-11 15:3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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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花鸡里没有鸡,

老婆饼里没有老婆,

本以为又是一次食物名字的调侃,谁知竟是真的。

杭州“叫花鸡”事件:消费者权益如何得到保障?李迈律师解读

这是什么情况呢?

跟随李迈律师一起来了解下吧!

杭州“叫花鸡”事件:消费者权益如何得到保障?李迈律师解读

事件真相>>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管局发布通报,2024年5月4日13时,根据消费者反映的“叫花鸡里没有鸡”情况,已至河坊街涉事商户开展现场检查、制作笔录,进行立案取证调查,并已同步受理消费投诉,联系消费者进行调处。案件正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调查办理中,最终涉事商户已停业整顿,店铺经营者赔偿消费者1000元。

杭州“叫花鸡”事件:消费者权益如何得到保障?李迈律师解读

该事件中涉及到哪些法律知识呢?

01

该事件中的商家将面临哪些处罚?

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调查后,目前该店已停业整顿自查,并赔偿消费者1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结合消费者实际购买情况,该商家向消费者赔偿1000元,通过工作人员已转交至消费者手中。

杭州“叫花鸡”事件:消费者权益如何得到保障?李迈律师解读

02

消费欺诈的认定及赔偿

以下几种情况可认定为欺诈了消费者,消费者都有权向经营者提出三倍及三倍以上的赔偿。

1、商家在向消费者售卖产品的时候将一些质量不好的,有瑕疵的商品,当做是好的产品的价格来卖给消费者;

2、掺加在就是商家采用一些虚假的不正当的手段,将卖给消费者的商品份量与实际应该给消费者的商品分量不一致;

3、商家在处理一些残次品或者是瑕疵品甚至是盗版的时候,对消费者说该商品是正品,将商品以正品的价格卖给消费者;

4、商家通过一些跳楼价,清仓价,最低价等打折活动来吸引消费者的眼光,其实实际商品价格并没有发生改变的行为;

5、商家对商品的说明或商品的样品与商品的实际情况不同;

6、商家通过电视、电影、杂志等传播媒介对商品进行虚假宣传;

7、商家以其他任何的虚假手段或者是虚假信息,或者是不正当手段来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如果商家在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时候,对消费者有欺诈行为的话,商家应该根据消费者的要求来增加对消费者的赔偿,补偿消费者,因为欺诈行为而受到的损失。商家对于消费者的赔偿金额一般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花费金额的三倍或者是接受服务花费金额的三倍。

杭州“叫花鸡”事件:消费者权益如何得到保障?李迈律师解读

03

欺诈消费者的赔偿标准有哪些?

欺诈消费者的赔偿标准分为两部分:

三倍赔偿:如果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三倍赔偿,即经营者必须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最低赔偿限额:如果三倍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人民币,消费者有权获得五百元人民币作为最低赔偿限额。

此外,如果经营者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并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受害人有权要求更高额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杭州“叫花鸡”事件:消费者权益如何得到保障?李迈律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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