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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男子以招童星为诱饵骗多名幼女拍摄裸照视频,获刑3年

吴晓颖、谢钞/新华社
2018-12-12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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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成都12月12日消息,以“招募童星”为诱饵,以“考核”为手段,诱骗多名未成年女孩拍摄大量裸照、裸露视频,陕西男子李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这是四川省妇联日前发布的四川省第三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秀案例中的一例。

据四川华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今年1月华蓥市公安局接到当地一名未成年人家长报案。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户籍所在地为陕西西安。自2017年以来,李某在QQ兴趣部落中发布广告信息,以“招募童星”为诱饵诱骗多名未成年女孩拍摄大量裸照、裸露视频发送给自己。

经调查,李某所发布的广告信息为其在网络上随意复制的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的相关资料和童星招募广告。如果幼女不配合李某的“考核”方式,李某便以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公司经济损失或杀害其亲属等方式进行威胁、恐吓。先后有辽宁、福建、北京、四川等省市多名幼女给李某发送了十几段裸露视频。李某将这些视频保存在自己的手机上。

华蓥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审查后认定,李某在网络上伪造身份以招募童星为幌子,以需要培训指导为借口诱骗女童拍摄裸照、裸露视频,对不愿配合的女童进行言语威胁。其行为符合刑法中猥亵儿童罪的犯罪构成。

2018年7月30日,经华蓥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随着网络与社会生活结合越来越紧密,猥亵儿童的场合拓展到网络空间,该案例对于通过网络猥亵儿童的定罪具有示范意义。”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爱辉认为,此案中多名被害人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呼吁家长应尽到监护义务,学校应承担起教育管理未成年人职责,合力构筑起保护未成年人的防火墙。

(原题为《一男子以“招募童星”为诱饵 网络猥亵多名幼女获刑3年》)

    责任编辑:柴敏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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