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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出46年前66元欠费单,贵阳75岁老人坚持还医院三百元
如果你偶然从柜子翻出一张几十年前的欠费单,会主动归还吗?如果债权人只收原来的金额,你会不会硬要数倍归还?这些问题,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翁贡村75岁老人张贵芬给出了让人敬佩的答案。
老人衣柜翻出“催收单”
11日,谈起老人主动到医院还钱的事,贵州省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告诉华商报记者,这事这几天在医院已经传开了,大家都被老人的诚信精神打动,纷纷为老人点赞。该工作人员介绍,11月底的一天,张贵芬老人独自来到该院收费窗口,小心翼翼从口袋拿出一张已经褶皱、略显破损的交费单据,递给正在收费的工作人员。收费人员拿过票据后愣住了,原来老人递来的票据不是医院当前使用的收费票据,而是一张1972年的“住院费结算催收单”。收费人员以为老人弄错了,委婉提醒老人再仔细找找。老人坚持说没错,她就是来补交46年前欠医院的治疗费、住院费的。
医院收费员又仔细端详起这张46年前的“住院费结算催收单”。“催收单”上,住院人的姓名为“徐天亮”,收费项目包括床位费7.5元,治疗费2.75元,药材费25.29元,输血费30.68元,费用合计66.22元。老人说,徐天亮是她的二儿子,当时5岁。当年儿子拉了几天肚子,还发高烧,在当地小医院看了几天不见好转,就送到了贵州省人民医院。那时农村还未分田到户,家里经济非常困难,实在拿不出看病钱。好在医院有政策,他们拿着公社开的贫困证明顺利给娃办了住院手续。出院几天后,医院寄来了“住院费结算催收单”,但那时家里仍拿不出这笔钱,就把“催收单”存放了起来,打算以后有经济能力了再还给医院。没想到此后忙于生计,加之丈夫1993年生病去世,没有人提醒,竟把这事给忘了。直到前不久因为搬家,老人才从衣柜翻出了这张“催收单”,之后就发生了上面的事。
坚持给医院还300元
11日下午,张贵芬告诉华商报记者,到医院还钱是她主动提出来的,也得到了子女的赞同。由于年代久远,医院已经没有相关资料,因此工作人员起初并不打算收她的钱。在她的坚持下,工作人员表示可以收下她所欠的66.22元,但她坚持给医院还300元。医院拗不过她,只好将剩下的200多元作为公益基金捐给医院。“当时的66.22元可不是小数目,我必须给医院做出补偿”。采访中,张贵芬多次强调:“医院对我们一家有恩,人必须知恩图报,这钱我们一定要还。”西安的李先生从事会计金融工作多年,他告诉华商报记者,按照购买力计算,1972年的66.22元大致相当于现在的30倍至50倍,即现在的2000元至3500元。
翁贡村村主任王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张贵芬老人曾在村子当过几十年赤脚医生,人缘很好。很多贫困村民在她那里看病,她都会减免收费。在他看来,主动还钱的事发生在老人身上并不奇怪,因为村民都知道,老人是个本份、守信的好人。张贵芬的大儿子徐双龙、小儿子徐天亮说,从小母亲就教育他们做人要诚实守信,要懂得感恩,一辈子不能有未清的账。
对于张贵芬老人坚持还钱的做法,网友好评一片。网友亮亮说,老人的精神难能可贵,为老人点赞。网友哎哟说,这真是一堂生动的诚信课,老人用行动表明了什么是诚信,向老人学习!
>>对话老人不能欠别人一辈子的账
华商报:决定给医院还钱,是您的主意还是子女的主意?
张贵芬:是我的主意,孩子们也支持。人这一辈子要知恩图报,要讲诚信,不能欠别人一辈子的账。
华商报:医院已经没有相关凭据了,您完全可以不还。
张贵芬:那不行,这不是我能做出来的,那样我会睡不着。
华商报:为什么决定一个人去医院还账,不让孩子陪呢?
张贵芬:钱是我欠的,与孩子们没关系,再说孩子们都有自己的事,我腿脚也还灵便,就一个人坐公交车去了。
华商报:公交车?
张贵芬:是的,从我们村到贵州省人民医院,要倒二趟车,用了将近2个小时。
华商报:就为了还66.22元钱?
张贵芬:不能这样说,40多年前的66.22元对普通家庭不是小数目,现在的300元不一定抵得上当时的60多元。
华商报:还给医院的钱是子女给的还是自己的?
张贵芬:这个钱不能让孩子们出,是我自己攒的。现在政策好了,孩子们也孝顺,我们不缺这几百元钱。
华商报:还钱的事,您给村里人说了吗?
张贵芬:没有,除了孩子,没给其他人说。
华商报:好事,为什么不说?
张贵芬:这钱本来就该我们还,不值得到处宣传。(原标题:搬家翻出46年前66元欠费单75岁老人坚持还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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