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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多次出轨嫖娼,离婚时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024-05-08 18:0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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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代社会,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然而,当夫妻一方的行为严重违反婚姻忠诚义务时,如男方多次出轨或嫖娼,便可能导致婚姻关系的破裂,并给另一方带来深刻的精神伤害。在这种情况下,受害方是否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如果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男方多次出轨或嫖娼,这些行为虽然未直接被列入《民法典》规定的赔偿情形,但它们实质上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可能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并对另一方造成严重的心理和情感伤害。在这种情况下,受害方可以主张其行为构成了“其他重大过错”,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然而,是否能够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并不是绝对的。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受害方受到的实际伤害程度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加重或减轻责任的情节等。此外,法院还会评估所提供的证据,如证人证言、书面证据、心理咨询记录等,以确定精神损害的存在及其严重性。

在实践中,为了提高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可能性,受害方应当尽可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对方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了实际的精神伤害。这可能包括医疗记录、心理咨询报告、亲友的证言等。同时,受害方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而言,男方多次出轨或嫖娼可能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并给另一方带来精神损害。在这种情况下,受害方有权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然而,能否获得赔偿以及赔偿的数额取决于法院对案件具体情况的综合判断。因此,受害方应当积极收集证据,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援助,以便在离婚诉讼中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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