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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图“葛优躺”侵犯肖像权,杭州一企业被判赔偿4000元并公开道歉
知名演员葛优再因“葛优躺”配图获赔。
近日,人民法院公告网显示,因杭州霍思威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霍思威”)未履行赔礼道歉的义务,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布葛优诉该公司肖像权纠纷一案判决主要内容。
葛优曾在1993年情景喜剧《我爱我家》中扮演纪春生。“葛优躺”表情包来自《我爱我家》第17、18集的剧照。该角色在剧中将身体完全摊在沙发上的放松形象被称为“葛优躺”,并成为2016年网络热词。此起案件也是发生于2016年的诉讼。
根据杭州互联网法院披露的判决,2016年7月11日,霍思威运营的微信公众号“霍思威大健康- healthwell-HZ”发布了标题为“医疗新资讯||一言不合就瘫着‘葛优躺’对身体可不好”的配图文章,文章内使用含有知名演员葛优肖像照片4张。葛优认为该文章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其形象进行商业宣传,侵害其肖像权,遂向法院起诉。
杭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霍思威未经葛优的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照片进行商业宣传,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遂判决如下:一、被告霍思威于本判决生效三日内断开微信公众号“霍思威大健康- healthwell-HZ”上标题为“医疗新资讯||一言不合就瘫着‘葛优躺’对身体可不好”的文章;二、被告霍思威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霍思威大健康- healthwell-HZ”上刊登向原告葛优赔礼道歉的声明(道歉声明连续保持十日),致歉内容须经本院审核(如逾期未履行上述判决义务,或履行义务时间不足,将由本院选择在人民法院报刊上登载判决书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霍思威承担);三、被告霍思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葛优经济损失人民币4000元;四、驳回原告葛优的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因霍思威未履行赔礼道歉的义务,4月25日,杭州互联网法院特公布本判决主要内容。
根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葛优曾就“葛优躺”图片多次发起侵权诉讼,被告包括多家广告公司、文化公司、网络科技公司等。
2016年7月25日,艺龙网公司发布微博,文字内容包括直接使用“葛优躺”文字和在图片上标注文字,该微博共使用7幅葛优图片共18次,葛优认为该微博中提到“葛优”的名字,并非剧中人物名称,宣传内容为商业性使用,侵犯了其肖像权,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礼道歉并予以赔偿。最终,法院判定艺龙网公司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赔偿葛优各种经济损失7万余元。
2016年,克拉玛依市康辉大自然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配图文章《【微热门】最火表情包“葛优躺”出处居然这么搞笑!》。葛优诉称,该旅行社未经授权许可,擅自在文章中大量使用其肖像图片,并在文章显著位置植入宣传信息,极易使浏览者、消费者误认为葛优与该旅行社存在某种合作关系。法院认为,康辉旅行社构成对葛优肖像权的侵犯,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一审判决,旅行社向葛优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4万元。
2016年7月18日,康力士公司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中推送了标题为“一上班你就想葛优躺?赶走疲劳有神招!”的配图文章。葛优认为,康力士公司利用网络热点“葛优躺”及葛优的社会知名度引人关注,从而达到宣传推广其品牌和产品的目的,此举具有非常明显的商业属性,极易使众多浏览者及消费者误认为葛优与康力士公司存在某种合作关系,然而这与事实严重不符,使葛优蒙受公众的诸多误解。葛优索赔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22万元,最终一审判决康力士公司赔偿葛优经济损失6000元及维权合理支出费用2000元。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葛优躺”为关键字检索出668篇文书,且胜诉比例较高。根据2023年扬子晚报报道,截至2023年3月,“葛优躺”相关案件中,葛优方面胜诉率几乎是百分之百,大小赔偿金额合计约7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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