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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保荐项目上市后持续督导违规,国信证券收警示函
因保荐项目上市后持续督导违规,广东证监局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002736.SZ)出具警示函。
5月6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国信证券作为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奥普特”,688686.SH)首发上市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情形,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具体来看,国信证券违规情形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未及时督促奥普特履行募投计划变更审议及披露程序。国信证券在持续督导期间,未能勤勉尽责,未及时发现奥普特存在超募投计划发放员工薪酬的情况,也未按要求督促奥普特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二是未纠正奥普特使用其他募集专户发放薪酬问题。国信证券未能持续关注奥普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情况,未及时发现奥普特使用营销中心募投资金向其他项目支付员工薪酬的问题,在发现该问题后也未要求奥普特及时整改。
广东证监局表示,国信证券的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证监会令第170号,下同)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国信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完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全面检查公司保荐业务制度体系建立、保荐代表人持续培训制度执行和相关问题的规范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对保荐业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估,督促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保荐业务相关人员勤勉尽责,严格控制风险,提高执业质量。”广东证监局说道。
广东证监局还要求国信证券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广东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个月,国信证券还因多项业务存在问题收到深圳证监局罚单。
4月19日,深圳证监局向国信证券下发两份罚单。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存在问题、纾困产品管理不足、私募子公司管理不到位等诸多问题,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国信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杜海江作为时任国信证券分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高管,对该业务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同样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4月16日,国信证券公布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国信证券实现营业收入173.17亿元,同比上升9.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27亿元,同比上升5.57%。
截至5月7日早盘收盘,国信证券收跌1.33%,报8.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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