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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批女德班:传统文化糟粕,现代人应洞悉其腐朽本质

肖歌/@中国妇女报
2018-12-11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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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 12月11日消息,​​据中国妇女报微博披露,2017年被责令关停的抚顺“女德班”,今年却在温州卷土重来,开办亲子夏令营,洗脑未成年女孩,公然宣称:男为大,女为小;婚姻四项基本原则: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逆来顺受、坚决不离婚;穿得时尚暴露,等于教人强奸;女孩换男朋友会烂手烂脚,最终要锯掉!该培训班针对5~18岁的少年儿童讲“孝道”“女德”等,令人痛心的是,送孩子来这种“女德班”的家长却糊涂地认为,是送孩子来这里学习传统文化。目前温州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已责令其停办。

近几年,复兴中华传统文化的呼声高涨,频频见一些学术刊物推出儒家文化与男女平等的专题或专栏。更有一些人打着弘扬传统文化的旗帜开办“女德”班,一时大有混淆传统文化,错论“女德”与男女平等理论之感。那么,什么是传统文化,什么又是女德?我们应如何对之加以辨识与应用?

封建“女德”是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应予以摒除

儒家文化在中华传统文化中一直占有主导地位,其中心思想是恕、忠、孝、悌、勇、仁、义、礼、智、信,其核心是“仁”。儒家学说经历代统治者的推崇,对我国传统文化影响深远。其精髓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止于至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等至理名篇,一直到现在乃至未来,都是美好的社会理想与人文精神资源。

然而,正如所有的文化都有其历史的局限性,对女性的歧视与规训,即某些人所宣扬的所谓“女德”,便是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女德”指的是以儒家传统的伦理纲常,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为基础的礼教,对女性的规训和戒律,统称为“三从四德”。在我国历史上曾经盛行“训女词”“女诫”“女论语”一类传统女性读物,这些读物宣扬“男尊女卑”“男主女从”,漠视女性生存与发展的权利,对女性进行所谓应逆来顺受、沉默屈从的规范和训导,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成为中国女性深受神权、政权、夫权、族权四大绳索束缚的思想枷锁。

即便在古代“女德”也并未被完全遵守

梳理历史可以发现,即便在古代,“女德”思想也并未完全被女性所接受与遵守,古代女性与“女德”规范之间一直存在动态的规制-超越的关系。揭开中国妇女生活的真实生活状况,会发现在讲究礼教治国的中国古代,女性的生存空间仍然具有一定弹性。

中国长达数千年的治理模式是“皇权不下县”,中央集权下的郡县自治,也就是县以下家族自治模式的家国同构模式。此外,在君主年幼,或身体不好、病故,或某家族中的男性家长缺位的情况下,女主便垂帘听政或主管家政。因此,尽管理论上妇女不参政,事实上却有机会参政。但女性的这种顶替父亲或者丈夫之名的干政,并没有正常的合法的所谓“名分”,仍然没有走出男权政治模式。

此外,在经济领域,中国劳动妇女自古是男耕女织家庭经济的“半边天”。源于3000多年以前《诗经·氓》中便有对妇女参与贸易的生动的记录和描写。据史料记载,先秦时期妇女承担赋税与男子相同;西晋时期男子交税四斛,女子一斛八斗。有学者研究表明,秦汉到隋朝时期,中国古代女子缴纳算赋、口赋,算赋、口赋即是现代意义的人口税。均田制时期,妇女缴纳租庸调,也就是交纳布匹。直到隋朝时期,中国古代妇女才结束个体纳税人身份,而以家庭为纳税单位。中国妇女参与社会经济活动自古如此。因此积累的经验和智慧,磨炼的能力和才干可歌可泣。只是我们的历史记载,以父系制为主,将男耕女织的一半“女织”弱化于浩瀚史料的边缘,磨损成了只言片语。

明清时期女性也争得了弹性的发展空间

翻阅胡文楷先生所著的《历代妇女著作考》可发现,中国的明清时期,是妇女著作出版的高峰时期,整个从先秦到明清,有4000种妇女著作出版,其中3000种就是在明清时期出版的。中国的明清时期又是封建礼教的一个高峰期,众多的节孝牌坊林立,贞妇烈女封册,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

但即便在封建礼教如此严苛的情况下,女性也从乡村走向城镇,从男耕女织走入商业,加工业和服务行业,从而打破了农村男权家族自治的封闭专制格局。也是在这个时期,在江南尤其是中国的长江以南出现“才女”职业群体,她们以教书传授文化知识为职业,“闺塾师”就是人们对这个女性群体的尊称。所以说即便在封建礼教极为严苛的明清时期,女性也依然保存了一定的发展空间。

应以现代人的眼光洞悉“女德”的腐朽本质

综上所述,在面对传统文化时,我们应该有现代人的眼光和甄别能力。今天,我们应作为现代社会的一员来传承传统文化,反对对传统文化的全盘否定或者全盘继承的盲目性。传统“女德”以牺牲广大女性的权益和发展为代价,维护父权制的封建专制。儒家关于女德的论述,通过教化女性顺从男性,实现治国安邦,服务于皇权下的父系家族自治,无疑是适应传统中国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一种低行政成本的管理模式,因此尊儒几乎为中国历代统治者倡导。

而中国迈入现代社会后,传统女德逐渐被淘汰。“五四运动”揭开批判封建礼教解放妇女的序幕。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布新婚姻法,废除童养媳,妇女走出家门参加社会工作,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对传统文化中的男尊女卑思想进行过一系列批判与反思。

“三从四德”正是传统文化中属于封建礼教和维护父权制家长专制的糟粕,应该摈弃和清除。现代社会“男女平等”观念是我们告别传统中国社会结构,迈进现代法治社会所产生的新伦理,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主张和中国政府郑重宣布的基本国策。当今女性享有与男性同等的生存权、受教育权、婚姻和职业发展权,女性在今天的社会工作岗位建功立业,已经形成社会共识。占人口一半的中国女性与中国男性一样,传承着“止于至善”“仁者爱人”传统文化中的精华;她们运用着“义利之辩”抵制物质欲望的诱惑,她们践行着“修身齐家”胸怀天下的远大志向,她们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勇于道义担当,成为众多行业的领军人物,排头兵。

由此可见,在当今社会,弘扬传统文化必须同时对传统文化进行去男权化的梳理,这才是实现男女平等,弘扬传统文化的正确方式。彻底摈弃传统“女德”,女性才能真正成为独立自主的“四自”新人,成为传承创新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

(原题为《封建“女德”是传统文化中的糟粕 应予以摒除》)

    责任编辑:文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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