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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庭︱城市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谁更愿意去机构养老
中国自1980年开始实施“除了在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地区以外,普遍提倡采取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独生子女政策。历经三十余年,在控制人口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形成众多独生子女人口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据推算,目前中国累计独生子女人数已经达到8000万-1.2亿,且相当比例的独生子女家庭分布在城市地区。近年来,早期响应生育政策号召的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已步入老年,2020-2050年间老年,甚至高龄独生子女父母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负担日趋加重。而家庭中仅有一个子女势必减少了父母可获得的养老资源,特别是工作的繁忙使得大量城市独生子女在老年父母日常照料、生病照料等方面陷入“力不从心”的窘境。老有所养是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基本目标,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已然由一个家庭问题成为未来30-50年的重要社会问题。
为应对日益严峻的养老问题,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作为应对老龄化的公共服务,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关注并付诸于实践。上海市在“十一五”提出了“9073”模式,即90%的老年人家庭自我照顾,7%社区居家养老服务,3%机构养老。北京市于2009年在《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中构建了“9064”养老服务模式,即90%的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6%的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社区照顾服务养老,4%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养老。
国家民政部2015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指出,截止到2015年底,全国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1.6万个,比上一年增长23.4%。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建设的同时,也出现了老龄人口规模持续扩大、高龄和失能老年人持续增加,老年人养老的刚性需求持续上升,但当前社区养老服务主要集中于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服务和医疗服务;设施简陋的低端和设施全费用高的高端养老机构多,需求量大的中档养老机构所占份额低,老年人对养老服务机构服务的购买力不足,养老床位空置,需求与供给错位的问题。2015年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养老机构发展研究报告》显示,全国养老机构空置率高达48%,在被访的257家养老机构中,48.1%的运营状况基本持平,32.5%亏损,有盈余的仅占19.4%。
独生子女父母有怎样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独生子女父母需要哪些社区养老服务?是否如政府养老规划中提出的仅3%、4%的老年人去入住机构养老?哪些因素对独生子女父母的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入住养老院意愿产生了影响?
1565个城市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样本
本文采用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2015年五省市城市第一代独生子女家庭状况专项调查数据。本次调查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在重庆市、湖北、山东、甘肃和黑龙江等五个省市实施调查,调查省市涵盖中国东、中、西部和东北部地区,从地理区位与经济发展水平上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问卷调查以出生于1973年至1987年的城市独生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为调查对象,包括家庭人口信息、被访者婚姻生育情况、独生子女状况、家庭经济状况和养老等内容。经数据录入、清洗,获得3093个有效样本。本文以调查得到的有效样本中60岁及以上被访老年人数据为基础,最终得到1565个样本。
本次调查的老年独生子女父母中,平均年龄为62.95岁,男性占41.21%,丧偶和离异的比例分别为9.97%和3.26%,受教育程度为小学及以下者约占17.7%,初中占42.94%,高中/中专占27.09%,大专及以上占12.27%。
本文的研究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城市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对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及其影响因素分析,独生子女父母对社区养老服务需求的影响因素分析中因变量为独生子女父母是否需求上门起居照料、上门看病/送药、老年人服务热线、日常帮助购买生活用品、法律援助、组织文娱活动、老年餐桌服务等,分为有需求和无需求两类;
第二部分为独生子女父母入住养老院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独生子女父母入住养老院意愿的影响因素中因变量为未来是否打算入住养老院,划分为是和否两类。
逾三成父母对社区提供的养老服务有需求
社区提供的养老服务是独生子女父母满足自身养老需求的重要来源。诚然,独生子女老年父母对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状况也将为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的供给提供依据。目前,中国各级城市社区提供的养老服务主要包括上门起居照料、日常帮助购买生活用品、上门看病/送药、老年餐桌服务、老年人服务热线、组织文娱活动和法律援助等。从再过几年独生子女父母对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看,逾30%的独生子女父母对社区提供的相关养老服务表示非常需要或比较需要,尤其对社区组织文娱活动、老年餐桌、上门看病/送药、上门起居照料具有较高的需求。
进一步地,从目前城市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对社区服务的使用率看(见表2),近30%的独生子女父母经常参与社区组织的文娱活动,约8.6%的被访者经常利用社区老年餐桌服务,超过5%的被访者经常接受社区的上门起居照料服务,独生子女父母中经常利用社区提供的帮助购买生活用品、上门看病/送药、老年人服务热线和法律援助等养老服务的比例均不足5%。另外,均有一定比例的独生子女父母偶尔接受上门起居照料、帮助购买生活用品等社区养老服务。总体上,当前城市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对社区养老服务的利用率远低于其未来对社区各项养老服务的需求。可见,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支持的社会外溢已充分显现,随着老年独生子女父母规模的扩大,独生子女父母对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将逐步增加。探寻老年独生子女父母接受并使用社区养老服务的各类影响因素,实时调整社区养老服务的供给体系,满足各类老年人对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已刻不容缓。超四成父母打算入住养老院
调查发现,被访的60岁及以上城市老年独生子女父母中逾40%将来打算入住养老院,近35%不打算入住养老院,近25%的被访者则“不好说”将来是否去住养老院,尚处于不确定状态。进一步地,比较不同个体特征的老年独生子女父母入住养老院的意愿可知,女性老年人、70岁以下的独生子女父母入住养老院意愿相对较高。受教育程度为高中、中专/技工的独生子女父母愿意入住养老院的比例相对较高。离异或丧偶的独生子女父亲或母亲意愿入住养老院的比例略高于有配偶者,健康状况一般、与子女不同住的独生子女父母入住养老院意愿较高。
另外,东部和中部省区的独生子女父母意愿入住养老院的比例明显高于西部省份的独生子女父母,二级市和地级市中的独生子女父母未来打算入住养老院的比例高于省会城市的独生子女父母。这一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相关部门需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加强中东部省区、二级市、地级市社区养老服务与养老院建设的建设与监管,提高这些区域机构养老的供给水平与服务质量。
城市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入住养老院意愿影响因素分析的变量描述信息可知,样本中独子家庭多于独女家庭;逾40%的独生子女给予父母净经济支持,独生子女中经常帮父母做家务者相对较少,超过70%的独生子女日常给予父母情感支持、愿意听父母讲自己的心事和困难。约41%的独生子女与父母同住,与子女同住的独生子女父母意愿入住养老院的风险显著低于不与子女同住的老年人。80%的老年人一年中至少会与朋友聚会聊天一次。被访独生子女父母中健康状况好者居众,退休前在国企工作者相对较多。
从独生子女父母个人因素看,男性老年人意愿入住养老院的几率明显低于女性老年人。居住不同城市的独生子女父母入住养老院意愿的风险存在显著差异,二级市、地级市老年人入住养老院意愿显著高于省会城市的老年人。常与亲朋聚会聊天的老年人有入住养老院打算的比例显著高于独处、不与亲朋交往的老年人。健康状况一般的老年人意愿入住养老院的风险高于健康状况差的老年人。年收入高的老年人入住养老院的风险相对越高,退休前在国有企业工作的老年人意愿入住养老院的几率越高。
结论与讨论
利用2015年城市第一代独生子女家庭调查数据对独生子女父母对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的需求及其影响因素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发现:
第一,当前相关部门的社会养老服务规划与民众对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的需求尚存在一定的差距,社会化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需要审视民众的现实需求做出合理调整。
第二,家庭养老支持对老年人的社区养老服务具有一定的替代作用,家庭养老的缺失将促使老年人转向社区养老服务,以满足自身养老的需求。
第三,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的迁移流动与城镇化的加速推动着城市社区结构的变化,在构建社区体系过程中,需要依据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依托社区服务中心(站)、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卫生服务中心,以及社区小型养老院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文化、体育、法律援助等服务。
第四,独生子女老年父母的健康状况、收入水平与其养老服务需求息息相关。健康状况差的老年人对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风险相对较高,健康状况一般的老年人意愿入住养老院的几率相对较高,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社区养老服务的供给内容需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及其发展趋势,提高康复治疗、护理等社区服务的水平与质量,满足自理、半失能、失能等不同健康状况的有意愿在家养老的独生子女父母居家、依赖社区养老服务的养老需求。
经济收入越高的老年人入住养老院的意愿越强,一定程度上表明,收入是影响老年人入住养老院意愿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一方面,相关部门需要在供给上引导市场发展更多的中档养护型养老机构;另一方面,也需要关注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入住养老院的需求,针对确有入住养老院需求,但缺乏经济购买力的高龄、空巢、特困等独生子女老年父母,政府应有区别地通过养老救助、购买养老服务等方式实现集中供养,实现老年人在自愿基础上的机构养老需求。
总之,当前已有相当比例的独生子女父母对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具有一定需求。但由于现阶段多数老年独生子女父母年龄相对较低,健康状况良好、配偶健在,日常生活困难相对较少,对社会化养老服务的需求尚未完全显现。随着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父母步入老年,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者的增多,独生子女父母对社区养老服务与入住养老院的需求将进一步扩大。
鉴于此,相关部门需要充分认识独生子女老年群体及其养老需求的异质性,关注老年人的健康与收入两大最主要因素;进一步细化老年人群,通过开展老年人养老需求评估,实时调整社区各类养老服务的供给内容;规范养老服务市场,加快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对接供求信息;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的覆盖率和服务水平,提高社区养老服务与相应养老机构的知晓率和使用率,有效地支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满足独生子女父母这一特殊老年人群体的养老需求。
[详细内容可参阅作者发表于《社会科学》(2017年第5期)的题为“城市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基于五省调查数据的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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