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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新政50条:将建设互联网+、生命健康世界科创高地
12月10日,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科技新政”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科技新政50条”),提出浙江将通过实施科技创新“大项目”、谋划高新技术产业“大布局”、建设科技创新“大平台”、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大主体”、深化科技体制“大改革”和构建十联动创新创业生态系统6方面50条措施,建设以城市大脑为标志的“互联网+”世界科技创新高地和以创新药物研发与精准医疗为标志的生命健康世界科技创新高地。
“科技新政50条”提出,5年内围绕实施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行动计划,浙江省财政将安排600亿元左右,市县财政联动投入600亿元左右,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2900亿左右,撬动全社会研发投入9000亿左右。
通过5年努力,建成10个高能级创新平台,取得100项标志性科技成果,培育100家创新型领军企业。到2022年,全社会软投入达670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达2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6万家,技术交易额达1200亿元,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达3000件,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3%,每万名从业人员中研发人数达130人年,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5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高于50%,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8%。
根据“科技新政50条”,要构建“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按照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服务链融合的要求,联动实施6个方面50条政策举措。
在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实施科技创新“大项目”上,“科技新政50条”明确,要加强前沿基础研究、实施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工程、建设数字科技创新中心和生物医药研发中心。具体措施包括实施5个以上重大基础研究专项,推动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设立数字经济联合基金,在人工智能、精准医疗、先进制造等方向实现原创成果重大突破;紧扣产业需求,组织15个以上重大科技专项,研发一批核心技术和战略创新产品;率先启动数字经济和生命健康2个重大科技专项等。
在聚焦区域协同创新、谋划高新技术产业“大布局”上,一方面要高水平建设两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其中包括支持杭州国家自创区打造全球有影响力的“互联网+”创新中心;明确宁波建设国际一流的新材料和智能制造创新中心,温州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生命健康创新中心和智能装备基地;支持宁波温州国家自创区辐射带动台州、舟山,共同打造全国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
另一方面,要加快三条科创大走廊建设,全力打造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成为国家级科技创新策源地和重大科研基础设施集群区;加快G60科创走廊建设,打造高新产业集聚带和协同创新示范带,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一体化发展;加快宁波甬江科创大走廊建设,打造全球新材料与制造领域一流产业技术创新基地。
此外,要推进市县乡村创新发展,例如深化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持续推广县域创新发展的新昌经验和打造一流高新区的滨江经验;继续做大做强高新区,建设一批以高新技术为主导的特色小镇等。
在聚焦高端创新资源集聚、建设科技创新“大平台”上,“科技新政50条”提出,要加快建设国际顶级科研平台,提升重点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引进和培育高端创新载体。其中,在加快建设国际顶级科研平台方面,“科技新政50条”明确推进之江实验室建设与发展,积极争创国家实验室,五年内省财政安排100亿元给予支持。在提升重点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方面,“科技新政50条”指出浙江大学和西湖大学两所高校的建设,要支持浙江大学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支持西湖大学打造全球有影响力的生命科学等研究中心。在引进和培育高端创新载体方面,要加快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争取到2022年,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达到40家左右。
在聚焦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大主体”上,“科技新政50条”指出,要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创新成果推广应用。例如,在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方面,要重点支持100家骨干高新技术企业成为创新型领军企业。在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方面,要建设100家海外研发中心和海外创新孵化中心。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方面,要发挥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主体作用,每年推动2000个授权发明专利产业化,支持软投入达到3000万元的项目优先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此外,在支持企业创新成果推广应用方面,“科技新政50条”明确,浙江省财政给予每件PCT国际专利申请不超过1万元的申请费用补助。
在聚焦激活全社会创新活力,深化科技体制“大改革”上,要推进科研管理改革,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完善科技奖励和科研诚信制度。其中,为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科技新政50条”提出,要探索赋予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对完成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可给予70%以上的权属奖励。为完善科技奖励和科研诚信制度,“科技新政50条”还提出,要修订科技奖励办法,实行提名制,提高科技奖励标准;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对学术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
在聚焦创新要素优化配置、构建十联动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上,科技新政50条”提出,要打造“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以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为重要实践载体,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十联动”创新联合体;以推广校地合作模式为重要抓手,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以加速技术产业化应用和促进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为目标,打造全国一流的科技成果交易中心;坚持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政府基金有机结合,构建科创金融体系;加快创新人才梯度化引育、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加强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形成覆盖创新创业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为创新成果提供高效的法律保障;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营造创新创业最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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