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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同意转租、到期后却以“转租违约”拒退押金,小伙诉至法院
去年2月,福建三明小伙庄滕(化名)在江西南昌财富广场租下一间办公室。一年后,房租到期,庄滕索要3万多元押金时却遇到问题,房东以“违约转租”的名义称押金不退。
为此,庄滕一纸诉状,将房东胡先生起诉到法院。4月22日,该案在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公开开庭。
2023年,随着文旅市场的复苏,南昌跻身旅游热门城市。来自福建三明的28岁小伙庄滕,看中了南昌在新媒体行业的潜力,决定来到南昌创业。在朋友的介绍和帮助下,庄滕以每月16800元房租租下了南昌财富广场的写字楼办公室,用于办公经营。合同规定先支付房东33600元的租赁保证金,租赁期限是2023年2月至2024年2月,租期一年。办公场所落定后,庄滕与朋友合伙创办的活动策划公司也办理到了商务服务业的营业执照,并开始经营。
在经营过程中庄滕逐渐觉得有些吃力,他发现目前的收益并不能达到他的预期,加上与合作伙伴的沟通不顺,思虑再三后,在2023年7月,庄滕决定退出经营。庄滕称,经过和房东胡先生的商量,他将房屋转租给了朋友小杨,用于经营摄影写真工作室,并和房东约定好之后的房租由小杨代缴。
在庄滕展示给澎湃新闻的双方聊天记录中,房东胡先生在2023年7月24日向庄滕发语音消息说:“如果你实在不能做,那你跟我说,我找人给你转,或者你自己也可以找人转。但房租你该正常交要交。”
后续经营期间,因为经营内容没有较大变化,小杨只是简单变换了办公室的使用场景就继续投入经营。
在今年1月合约即将到期时,因牵扯到三方利益,庄滕首次向房东和小杨提出押金退还方案,提出房东可以退回33600元的押金给自己,或者房东与小杨自己签订合同。但直到2月末,庄滕按合同规定日期将个人物品清空后,房东依旧没有退还押金。
为此,庄滕找到房东胡先生想要问清楚缘由。房东却表示,因庄滕擅自转租,存在违约行为,所以押金不退,多轮沟通后又表示庄滕没有尽到提前告知不续租的义务,耽误了后续出租的时间,因此只愿意退还押金一万。
庄滕并不认可房东给出的理由,他认为自己并没有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他称,自己在转租时已经明确和房东确认过了,房东也曾发消息和他说过可以帮他转租也可以自己转租。同时在合同期内,房租一直由小杨代缴,其间也没有出现任何问题。
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房东胡先生承认自己曾同意过庄先生的“转租”行为,但他也表示那是在他自己不清楚真实情况下同意的,同时也是因为庄先生总是交租不及时,类似的情况发生多次,他才同意可以代为发布出租消息或由庄滕自己找人出租。
胡先生表示,擅自转租只是不退押金的部分原因。在2023年年末胡先生与庄滕沟通时其还答应会继续续租,基于此胡先生就没有安排人看房,结果年后庄滕又突然表示不租了,这打乱了胡先生的计划,影响了他们后续出租的情况。
根据庄滕与房东胡先生签订的《南昌市房屋租赁合同书》,胡先生认为庄滕的转租行为并没有经过他的书面同意,因此庄滕存在违约行为,押金不应该退。同时,胡先生认为在续租问题上,庄滕2024年年前与年后转变太快,导致他们来不及找人看房,耽误了他们寻找租客的时间。考虑到实际情况和创业经营的困难,在沟通后胡先生同意退还押金1万元,但并未与庄滕达成共识。
双方沟通未果。庄滕一纸诉状将房东告上法院。4月22日,该案在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公开开庭,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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