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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回头看|贵州台江经开区整改不力,重金属污染隐患大
12月8日,环境部通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典型案例,贵州黔东南州台江经济开发区因整改不力,重金属污染隐患突出被点名。
通报称,黔东南州及台江县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动不力。台江工业园区管委会表面整改,敷衍应对。相关企业环境意识淡漠,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混乱,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据介绍,黔东南州台江经济开发区是2012年1月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规划面积43.87平方公里,首期开发面积9.93平方公里,核心区面积3平方公里。目前,园区共进驻企业35家,其中有华胜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等9家铅酸蓄电池及再生铅企业。
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贵州省“工业园区污染防治设施不配套”,“全省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水平有待提高”。
当时,贵州省整改方案明确,2017年12月31日前,确保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所排放污水达到相关要求后才能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2018年6月30日前,建设完善已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园区配套管网,确保园区废水应收尽收;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设施不正常运行、偷排及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然而,2018年11月7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贵州黔东南州台江县督察发现,黔东南州台江经济开发区整改不力,敷衍应对,涉重企业管理混乱,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徒有其表,不能有效发挥作用,重金属污染隐患突出。通报指出如下具体问题:
一、园区企业管理粗放,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2018年9月,生态环境部组织暗查发现,园区内企业华胜集团下属永鑫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鑫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厂区环境管理粗放,防渗措施不到位,含铅含酸废渣堵塞厂区内导流沟,废水处理系统跑冒滴漏造成厂区外林木大面积死亡。
此次“回头看”现场检查发现,企业虽将受污染林木铲除后补种了树木,但并未及时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也未完善防渗措施,整改治标不治本。
9月暗查发现永鑫公司防渗漏措施不到位,含铅含酸废水外渗
11月“回头看”发现永鑫公司厂区内废水渗漏处仍未采取防渗措施 本文图片均来自“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督察还发现,永鑫公司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不到位,废水处理系统混乱,清水收集池贮存大量工业废水。未按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随意将危险废物和其他杂物混合堆放,危废管理混乱。作为再生铅生产企业,废气在线监测系统不能监测其特征污染因子——铅及其化合物,不能监控含铅粉尘进入外环境状况,形同虚设。
此外,包括该企业在内的华胜集团及其下属9家铅酸蓄电池及再生铅企业均未按规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园区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永鑫公司废铅酸电池堆放混乱永鑫公司清水收集池“清水”不清二、园区未按要求建设集中式工业废水处理设施
通报指出,园区规划建设2座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其中北部片区7500吨/日,南部片区6500吨/日。
督察发现,该园区实际并没有按要求建设上述两座污水处理设施,而是依托设计处理规模为2000吨/日的台江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置,但该污水处理厂自2016年9月建成以来,由于管网建设不配套,长期无法投入运行,2018年5月才基本具备污水收集条件,2018年11月5日才开始调试。园区污水管网虽已接通,但大部分管网处于无水状况,实际进水量仅60吨/日,园区污水实际并未得到有效收集处理。
2018年8月,贵州省省级督察即指出台江经济开发区存在污水收集管网不健全,污水处理厂长期不能正常运行问题。此次“回头看”督察时,黔东南州仍未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整改,却谎报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台江第二污水处理厂出水COD浓度高达174.8mg/L针对上述问题,环境部表示,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对存在的失职失责和违法问题,将督促地方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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