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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鲁县催收“增补承包费”争议背后:国土“三调”新增耕地究竟有多少?如何消化?
这两天,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村镇干部催收“耕地承包费”的事件冲上了热搜。
现在事件脉络已经越来越清晰,本质上讲实际就是账面意义上的国土“三调”新增耕地如何消化处置的问题,至于此前大家关注的干部作风、收费多少等都是枝节问题。收费多少是一个市场议价的结果,收多少更合理其实没有固定的依据可循,要靠双方充分协商去解决。
今年春节后,笔者曾赴内蒙古某市(下文称×市)对国土“三调”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恰好借此机会发表一些看法。
一、基础认识
从2009年国土“二调”到2019年国土“三调”10年间,我国耕地账面数据发生较大变化,内蒙古、新疆、黑龙江、吉林、辽宁5省区耕地净增加,其余省份耕地均净减少。内蒙古自治区耕地由1.37亿亩增加到1.73亿亩,净增加约3500万亩。按官方公布数据,×市耕地也由1900万亩增加到2300万亩,其中“三调”新增耕地547万亩,“二调”原有耕地减少135万亩,增减相抵后净增加400多万亩。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所谓土地增量,只是两次国土调查之间账面比对结果的直接呈现,并不意味着真正在空间上增加了如此之多的耕地。准确地讲,真正需要消化的,是空间上真实存在、并且可以对权属进行处置的耕地。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后可以发现,×市真正需要消化、能够处置的耕地数量,远远小于国土“三调”账面上的增加数量。因此,需要深入分析国土调查数量增加的原因和真实空间布局状况,才能确定究竟有多少增量需要“消化”,下一步才是“怎么消化”。
二、数据比对
在×市的调查中发现,关于集体耕地数量竟然存在四组数据。按时间排序,分别是国土“二调”数据、权属调查数据、确权登记数据、国土“三调”数据(考虑到数据可比性因素,国有耕地不纳入讨论)。通过对×市宏观层面和两个具体村庄的比对,发现四组数据各不相同(见表1)。
第一,关于调查登记和确权颁证数据的差异。宏观上看,×市确权登记数据比权属调查数据少460万亩,差额比例约28%;微观上看,两个村庄确权登记数据也不同程度少于权属调查数据,其中A嘎查(编者注:蒙古族的行政村叫嘎查)差额很小,B嘎查差额比例也小于全市平均水平,这意味着×市另有一批镇村差额可能很大。产生这个差异的原因是,“二轮”承包时,存在面积测量不准、“习惯亩”、“大亩分地、小亩入账”等情况。全国很多地方在土地确权时回避了此类问题,直接按“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面积发证。实际上这些土地都掌握在农户手上,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中也有相应的记载,因此在承包期内应该将全部权属调查数据视作承包权有归属的土地。
第二,关于国土“三调”与前述三组数据的差异。前面三组数据中,确权登记数据是权属调查数据的“子集”,国土“二调”数据与权属调查数据是两个存在“交集”的独立集合,国土“三调”数据排除掉前面三项数据“并集”之后的“补集”才能视作真正意义上的“新增”耕地,也就是有可能采取一定的消化处置措施的耕地。
第三,真正意义上可消化处置的新增耕地数量。×市表面上净增加了400万亩耕地,但从成因看,拱地头扩地边及调查精度提升带来的增量约为105万亩,饲料地调查为耕地约24万亩,高标准农田及占补平衡项目范围内56万亩,这些耕地都无法采取新的消化处置措施。扣除上述部分后,大约还有215万亩耕地。如果再扣除大约110万亩的国有耕地增量,×市真正意义上能够采取消化处置措施的新增耕地也就是在100万亩左右。
三、影响分析
新增耕地不是个单一事件,也不是个纯粹的技术问题,这一事件会带来一系列延伸影响,新增耕地消化处置必须考虑这些问题的综合效应。
第一,新增耕地会转化为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各省(区、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80%以上。如果严格按照国土“三调”新增耕地面积进行推算,×市至少要补划30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按照现行标准,永久基本农田陆续都要建成高标准农田,这将给地方财政带来较大压力。当然,基于前述分析,由于真正意义上的新增耕地没有这么多,在开展相关工作时还要对实际情况充分辨识。
第二,新增耕地会催生部分干部农户的调地诉求。很多农户已经听闻了“三调”耕地增加的消息,也知道本村本屯有耕地增加,加之农村土地“二轮”延包节点临近,不少无地少地农户提出了分地的要求。同时,还有一批旗县干部或村干部基于发展集体经济的目的,提出将新增耕地收回统一经营的设想。
比如,这次开鲁县事件中的“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工作”,实际就是想借此增加地方收入。从前述分析可见,×市真正能够采取消化处置措施的新增耕地有限。而且全部新增耕地涉及54万个图斑,其中小于1亩的图斑占比达到55%,这一部分图斑通常与农户承包地紧密相连,不可能重新分配或收回统一经营。对于较大的新增连片未确权地块,应在农村土地“二轮”延包试点中明确相关消化处置方式。
第三,新增耕地会引发惠农政策补贴的关联调整。×市“三调”集体耕地1852万亩,确权颁证耕地1183万亩,登记未确权面积460万亩,后者约占全市集体耕地的24%。目前政策中,大部分的未确权耕地并未获得惠农政策补贴。未来,新增耕地无论是确权到户还是由集体收回统一经营,都涉及惠农政策补贴的关联调整。如果新增耕地纳入了惠农政策补贴,那么历史遗留的460万亩登记未确权耕地也要一并解决,由此会带来巨大的财政压力。因此,新增耕地消化处置中惠农政策如何配套,是一个比耕地本身更复杂的问题。
四、处置方案
从耕地的实际空间布局看,国土“三调”新增耕地的分布存在三种情况,应采取分类处置。不同情况下消化处置的大原则确定下来之后,具体的操作标准可以通过村民自治解决。
第一类,已登记确权。这种情况下不存在新增耕地消化处置问题。
第二类,已登记未确权。这种情况本质上也不存在新增耕地消化处置问题,但后续有必要结合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对确权证书进行更正。
第三类,未登记未确权。这种情况要综合考虑地块规模、地形地貌采取后续处置措施。
(1)新增耕地处于农户承包地边缘且面积很小,可以直接确权给实际用地农户,在“二轮”延包工作中对确权证书进行更正。
(2)新增耕地独立成块、与农户承包地相连且面积不大的,可以考虑一次性收取一定数额的承包费,确权给实际用地农户。
(3)新增耕地独立成块且面积较大,可以考虑采取按年收费方式进行承包经营。
最后说一句,开鲁县这个事从目前公开的情况看,就是管理者和承包者因价格没有谈拢而引发的冲突。新增耕地的形成是一个历史过程,这些土地怎么收费并无确定的法律规范可循,需要一个周延的方案和长期的协商过程去解决。
一个多月前,我在×市调研时问过一位旗长:“收费承包的事今年能有个结果吗?”他说:“4月份就种地了……”我体会,他的言中之意是春耕开始就不能违背农时,只能再等新的窗口期。我当时只道这是一位高明的领导干部,却没想到4月份旁边的开鲁县真的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作者陈明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从事乡村治理、土地制度与城乡发展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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