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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11月份抓获涉黑恶嫌犯150余名,打掉17个犯罪团伙

澎湃新闻记者 邱海鸿
2018-12-06 18:2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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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11月份),南京市开展了第四轮扫黑除恶集中打击行动,在50余个抓捕点先后抓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150余名,成功打掉各类犯罪团伙17个。

12月6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南京市例行新闻发布会获悉了上述消息。

据南京市扫黑办案件督办组负责人、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诸和平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南京全市公安机关围绕打击整治“黄赌毒”、“套路贷”、“软暴力讨债”、“小区沙霸、水泥霸”等涉黑涉恶犯罪,先后组织开展了四轮扫黑除恶集中打击行动。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市民的积极性,11月27日,南京警方还制定下发了《南京市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有奖举报评审办法》,对涉黑涉恶线索实行有奖举报。

诸和平表示,该办法在中央列出的10个重点打击方面基础上,将受理举报线索范围扩充至23项。同时根据7种情形设定了不同奖励金额,将最高奖励金额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至20万元。

另据诸和平介绍,《办法》规定,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以下标准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1、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线索,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2万至10万元;查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情特别重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或被公安部、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奖励20万元。

2、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以恶势力犯罪集团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1万至5万元。

3、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以恶势力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5000至20000元。

4、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以一般性涉恶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2000至5000元。

5、举报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有关人员被纪委监委查处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5000至30000元。

6、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奖励1万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积极参加者、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奖励5000元……

7、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犯罪重要证据的,奖励1000至5000元。

诸和平进一步解释,例如,举报“保护伞”的,有群众举报这个地方有“黑恶势力”,当中某人跟某机关的公职人员勾结在一起,这个公职人员就是他们的“保护伞”。警方接到线索一经查实,公职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这条线索最高可以获得3万元奖励。对打掉3人以上的犯罪团伙一般最高奖励2万元。在侦破案件的过程当中,警方通过群众举报线索获取相关主要证据,也可奖励1000-5000元不等。

    责任编辑:李克诚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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