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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周报|餐饮投诉增多,涉鲜百合镉超标、德克士虚假宣传等
近期,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https://tousu.thepaper.cn)收到餐饮类投诉增多,涉及销售过期食品、营销策略涉嫌虚假宣传等问题。
其中,来自山东菏泽的彭先生向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反映,他在德克士好不容易“薅”到的0.99元吃汉堡“羊毛”,却跑遍全市所有门店也使用不了。彭先生质疑德克士该营销策略涉嫌虚假宣传,专门用低价商品来为自家引流。
彭先生称,在菏泽中央公馆店下单时,他发现擂椒堡和柠香堡这两款新品都不能使用优惠券。3月29日上午9时,彭先生咨询德克士官方客服,对方回复称,“中央公馆店不支持使用优惠券”。且该新品不仅在离彭先生家最近的中央公馆店无法兑换,市内其余3家门店“要么显示‘售罄’,要么显示‘不支持使用’”。
德克士会员商城相关人员告诉澎湃新闻:“目前菏泽市的四家门店中,有一家是火车站店,属于活动说明中不参与的门店;另外参与活动的三家门店中,的确存在个别当班店员不熟悉活动规则的情况。”
德克士会员商城相关人员首先对彭先生的遭遇表示抱歉,承诺“会给用户替换成有效期内的0.99元柠香堡活动”。
已解决:
针对北京龙威互动科技有限公司、韵达快递、美团等的数起投诉,经澎湃新闻介入后,双方达成一致。
未回应:
针对北京酷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 淘宝软件有限公司等的数起投诉,仍在协商处理中。
未达成一致:
近日,苏州消费者赵先生向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反映,去年10月份,为装修新家,他找到兔宝宝易装一家加盟店,希望其帮忙设计、制作木门,共花费31000元。该门店承诺在同年12月14日前完成制作。但赵先生称,今年1月份,因对方已逾期半个多月未交货,他提出了退款申请。对方承诺今年3月和4月分两次还清款项,但赵先生至今未收到任何退款。
4月15日,澎湃新闻就此事联系涉事兔宝宝易装门店的负责人王先生,对方表示由于门店运营困难目前已被关闭,但对于所欠债务他会积极偿还。“我现在是固定工资,收入不会很高,要还债确实是没办法一次性给大家那么多。我曾与赵先生协商每个月五六百元分期还款,但遭到了拒绝。”目前,双方就退款事宜尚未达成一致。
一周维权速报:
1.江苏通报18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2批次鲜百合重金属镉超标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1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的情况通报。其中有两批次生鲜百合被检出镉(以Cd计)不符合规定,有一批次还涉及总汞(以Hg计)不符合规定。涉事企业已被责令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
通报指出,此次共从14大类食品657批次样品中检出18批次样品不合格。江苏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2.重庆一副食店销售过期食品,市监局:没收过期食品罚款2500元
4月17日,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对顺利副食经营部的行政处罚通告称1月23日,该局在顺利副食经营部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其经营场所的货架上发现有待售的芭克熊鲜吃面包0.93kg、绿豆糕1.37kg,均已超过保质期(约24天、110天),并与其他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同摆放在货架上。
涉案过期食品的货值金额现场发现的共计44.24元,因涉事副食店未建立销售台账,无法确定上述食品过期后的销售情况,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鉴于副食店经营者陈述其家庭情况困难且积极配合调查取证,涉案货值金额较小,符合减轻处罚的情形,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涉案过期食品,并罚款2500元。
一周消费警示: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暂行规定,规范市场监管执法电子数据取证工作
为破解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电子数据取证难题,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电子数据取证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出台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共八章三十六条,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内容,在实操层面明确了电子数据取证固证适用情形、提取方法和相关要求,包括提取电子数据种类及方法、电子数据取证适用场景、电子数据取证需记录的要点等。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宣传培训指导,持续规范执法人员电子数据取证行为,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更好地维护公平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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