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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刊文:新时期的法官应当具备七种素养
做好新时期的人民法官应当具备坚定的政治素养、正直的品德素养、过硬的业务素养、灵活的工作方法、过硬的工作作风、较好的团队管理能力以及正确的宣传理念。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描绘了新蓝图,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新征程。人民法官作为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在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公平正义、营造法治环境等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此,笔者认为,做好新时期的人民法官应当具备“七种素养”。
做好新时期人民法官,应当具备坚定的政治素养。政治性是确保司法正确方向的前提和基础,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必须要有正确的政治意识。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这一政治属性,决定了审判工作必须始终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必须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强调我们法官的政治属性就是要在日常工作中,通过深入践行“两学一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坚定“四个自信”,把握好政治方向,明确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自觉坚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做好新时期人民法官,应当具备正直的品德素养。法官应当具备独特的人格魅力和职业形象,在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的司法实践中,要善于通过自身丰富的社会经验和人生阅历、冷静理性的思维、公道正派的人品、洞察世事的智慧、仁爱亲民的情怀、成熟稳重的形象、驾轻就熟的专业能力,赢得当事人发自内心的尊敬和信任,努力实现胜败皆服,进而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和赞誉。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彪炳史册的张释之、包公、海瑞之所以能被人民群众牢记心间、世代相传,靠的就是“忠于国家、刚直不阿、秉公执法、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心系百姓”的高尚品德和职业操守,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法官更应当具备远胜于旧制度下司法者的职业操守。近年来,个别法官没有守住人格底线,滥用职权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严重损害了人民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损害了党的执政形象,所以要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期法官形象。
做好新时期人民法官,应当具备过硬的业务素养。扎实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是一名合格法官的基本素质。当前,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不断提升,准确把握法律精神,正确适用法律进行裁判是一名合格人民法官必须具备的业务素质。如果因为业务不精通,导致裁判不公,造成冤假错案,就会严重影响法官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因此每一名法官都必须静下心来,认真钻研业务知识,将学习视为终身职业习惯,不断提升法律专业水平,同时要兼顾学习其他领域的相关知识技能,以提高自身综合知识素养,增强明辨是非的判断力,确保所办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做好新时期人民法官,应当具备灵活的工作方法。司法是一门艺术,既要在工作中讲原则、守底线,同时也要正确认识这是法官与各种各样类型的人在交流思想,法官应当具有主动性和控制力,必须讲究方法和技巧,“外圆内方”是值得推崇的法官工作模式。面对各种纷繁复杂的纠纷,各种激烈深刻的矛盾,各种利益群体的博弈,各种人情关系的干扰,要想把案件办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就不能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必须做到内在讲原则,外在讲方法,在坚守原则的基础上,灵活使用各种方式方法和办案技巧,通过娴熟的司法技巧,善于借助外力,妥善化解各种纠纷,让当事人输赢皆服。有些同样具备高学历的法官,办案效果欠佳者,很大因素就在于办案方法技巧上的缺失。
做好新时期人民法官,应当具备过硬的工作作风。司法作风关乎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往往司法作风优良的法官,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更容易,案件办理的质量高,案结事了的效果好。相反,从当前涉诉信访案件中可以反映出,许多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不满意,往往并不是因为案件裁判结果不公,而是个别法官和其他法院工作人员在与当事人交流中,不注意工作细节,工作作风不严谨、不扎实,行为粗暴,言语不当,引起当事人的不满意和不信任,将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转化为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对立,导致案件上诉率高,甚至引发信访案件发生。因此,日常工作中,要真正做到将执法办案与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深度融合,坚持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经常性地进行自我体检,围绕问题切实转变作风,以优良的作风赢取群众的信赖。
做好新时期人民法官,应当具备较好的团队管理能力。法庭不是法官一个人的“舞台”,司法程序的正常运转是法官和法官助理、书记员等辅助人员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相互协作的结果。特别是当前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以员额法官为主导的新型审判团队应运而生,不仅是长期司法实践的产物,更是司法规律的必然要求,就是要通过组建审判团队,改变以往法官个人单打独斗的局面,发挥团队优势,形成合力,有效实现多办案、办好案,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因此,作为团队的核心,法官必须牢固树立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带好队伍,将自己的审判团队能量发挥到极限。
做好新时期人民法官,应当具备正确的宣传理念。司法宣传是意识形态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宣扬巩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升国民法律素养,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有效手段,做好司法宣传是人民法官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当前,许多法官认为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是办好案,宣传是形式主义,也是宣传部门和负责宣传的同志的事,与己无关,这种思想是错误的。党领导下的革命胜利实践告诉我们,宣传是赢得群众支持,建立统一战线,克敌制胜的法宝,阵地在哪里,宣传就应做到哪里;群众在哪里,宣传就应做到哪里。做好法院宣传工作,在鼓舞法院队伍士气、激励斗志、凝聚力量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谁执法谁普法是每位法官的重要使命,就是要通过具体的司法实践宣传党的主张,引领舆论导向,传播司法正能量,通过普法教育,落实司法公开,密切联系群众,接受社会监督,赢得群众认可和支持,树立良好形象,推进法治建设。
(原标题为《新时期人民法官当具“七种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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