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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合格的公民,不能不读这本书
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
为进一步开展好面向社会公众
的宪法宣传教育
昨天上午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与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
在呼和浩特站联合
举办了“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
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
活动期间在候车大厅摆放宣传展板
组织义务宣传员
为出行的旅客开展普法教育
为候车旅客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单行本
讲解相关条款内容
在为出行旅客普法教育的同时组织车站干部职工
集中学习宪法知识
活动开展当天接受宣传教育累计达3000余人
营造了了解宪法、遵守宪法的浓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的目的?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时间?
……
这些关于宪法的知识
一起来了解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且通过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49年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法,却为宪法的订立奠定了基础。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
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通过
共4章106条,被称为五四宪法
第二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75年1月17日
在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通过
共4章30条,被称为七五宪法
第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78年3月5日
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通过
共4章60条,被称为七八宪法
第四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 1982年12月4日
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
并历经1988年、1993年
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建立“国家宪法日”
就是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学习宪法
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
使遵守宪法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强大推动力
素材提供:集团公司企法部综合编辑:孙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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