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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刻划、文物破坏,何不以现代刑侦技术破处一批典型?
【中国绿发会讯】本文约1350字,约3分钟阅读
万里长城,是中国乃至世界上最具标志性的建筑、文化遗产。然而,自从开放以来,长城上频繁出现的五花八门的涂鸦、刻字情况,却令人不得不愤慨。或许有人希望把自己的名字刻在石头上、使其“不朽”;但,显然这些“不朽”的名字并不具有积极意义,相反,造成了对长城这一世界文化遗产的破坏和伤害。
就拿八达岭长城来说,几乎每段城墙上,都有密密麻麻的各种刻字。瞅瞅,有的甚至还刻下了当时的日期——
刻字“周文光、王芳”。©绿会融媒
“李会生 肖玲丽”,还画了一个心形。摄©绿会融媒
长城作为中国古代文明的象征,承载着丰厚的历史文化内涵,游客的这种不文明、甚至是违法行为,给文物保护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曾经有专家在接受采访时提到,这是无法修复的,盖上或抹掉都构成二次伤害。
还得提提,长城于1987年12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它是中国1985年加入《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后,向世界遗产委员会申报的首批六项世界遗产的第一项,也是中国第一项世界文化遗产。因此长城上出现的涂鸦和刻字,不仅仅是对文物的破坏,更是对世界遗产的亵渎。这些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损害了长城的美观、历史面貌。长城是全人类共同的财富,应该受到所有人的尊重和保护。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的第七条明确规定:“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刻画、涂改或者以其它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上罚款金额,无疑,今天看来有点轻了。加之,现有的满墙的字,都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力——
我们知道,人往往容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这是社会心理学中的一个常见现象。当一个人看到周围有许多人做某件事时,TA也会更有可能去做这件事。这种现象被称为“从众效应”。在长城上刻字也是如此。当一个人看到长城上已经有很多刻画的痕迹时,他/她也会更有可能在长城上刻字。
所以,有声音认为:不如,根据刻的字(痕迹证据),来抓一批典型。
如有网友建议:八达岭长城长期以来的刻字现象,无论是被曝光还是未被曝光,其实都可以考虑通过现代侦探技术来解决。通过人名、大数据,(尤其是有的刻字者还留下了所在地的信息),加上字迹,其实可以通过现代刑侦技术识别一批出来。无论是30年前刻下的字、还是近两年刻下的,应该警示一批,期待法律的惩戒作用。
刻字“徐桂荣”。摄©绿会融媒
刻在长城砖墙上的“冯建平”。摄©绿会融媒
刻在长城砖墙上的“李畅”。摄©绿会融媒
无论如何,负责任旅游、文明出行至关重要。我们每一个人,作为旅游者,在欣赏长城这类文化遗产的壮丽景观时,都应自觉维护文明秩序,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确保不损害文化遗产的原貌和文化价值。这不仅是对历史的尊重,更是对后人的责任。
为此,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负责任旅游工作委员会在此呼吁,希望每一位访问长城的游客都能怀着敬畏之心,文明旅游,为长城的保护尽一份力量。只有每一个人都肩负起保护文化遗产的责任、谨防自己的行为带来的破坏,才能让长城这一人类文明史上最伟大的建筑工程得以永续,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无价的宝藏。
负责任旅游,人人有责!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修正本)
http://www.ncha.gov.cn/art/2017/11/28/art_2301_42898.html
整理 | Wendy
审核 | Linda
排版 | angel
本文来自“中国绿发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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