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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青田审理“地下钱庄”组织:一年非法买卖外币达200亿
11月27日至28日,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涉嫌非法买卖外汇的非法经营案件,林某、马某等19名被告人受审。
单月一个亿资金往来
私人账户的背后有何猫腻?
名下没有公司、企业,平时在一个服装厂打工,住在青田县城的一个老旧小区里。
种种迹象表明,青田人杨某的资金流与他的身份不符。
2016年10月初,青田公安民警在对当地金融机构日常巡查中得到的一个消息,某银行一客户的银行账户在一个月时间内,将近有一个亿的交易资金往来。而这个银行账户的开户人就是31岁的青田本地人杨某。
于是警方进一步查询杨某账户的交易明细及账户余额后,发现这个账户虽然短期内有巨额资金进出,但查账单时,上面的余额却为零元。随着警方对杨某的外围布控,对杨某的背景身份等信息核实,杨某账户资金交易模式与汇兑型地下钱庄非常相似,他极有可能正在从事非法买卖外汇业务。
很快的,一对夫妻进入了警方的视线。男的叶某42岁,女的杨某某41岁。因为警方发现杨某的账户有过几笔到银行柜台提现的记录,经过对交易凭单和柜台监控视频的查询,来取钱的正是这对夫妻,而进一步核实发现,杨某与杨某某是亲戚关系。
而这对夫妻叶某和杨某某俩于2013年2月,因非法买卖外汇,曾被青田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执行。由此可见,杨某那个可疑的银行账户,实际使用者很可能就是叶某夫妇。
在对两夫妻的跟踪调查中,警方发现两夫妻几乎每天在青田县城闹市区等地,与一些市民有外汇资金往来,而且每当聚集到大量外汇,两夫妻便开车前往温州龙湾机场与人进行对接。对接中,两夫妻都拎着行李箱,而对方每次也是由特定的两个人接过行李箱。
警方随即认定,叶某夫妻在缓刑期间及刑满之后,极有可能继续干着老本行,从事非法买卖外汇。至此,一起地下钱庄案慢慢的浮出水面。
从黄牛到中间商
一条完整的非法经营外汇链
随着可疑人员渐渐增多,警方没有马上将叶某夫妻抓捕,而是顺藤摸瓜继续追查两人背后的犯罪集团。经过一段时间侦查,一个涉及青田、温州、广州、深圳等地,人员众多、组织严密的犯罪团伙终于露出水面。
经过一年时间慎密侦查,警方摸清了该团伙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模式。
据调查,犯罪团伙的成员首先从广大的散户,也就是广大的市民手里以高于银行当日行情的汇率收取欧元、美元等外汇。这些成员称之为“黄牛”,叶某夫妻就属于这类。
特别在温州、青田等地,华侨居多,很多华侨将外汇带回中国,需要进行兑换人民币时,根据国家规定只能到规定的交易所兑换,而且还有额度限制,于是他们主动或被动与黄牛搭上线。当温州、青田、义乌等地的黄牛聚集了大量外汇后,就会装进行李箱,统一送到温州龙湾机场,与那里特定的两人进行对接。这两人就是甘肃人王某和马某,而这两人充其量也只不过是“跑腿”。
两名“跑腿”拿到行李箱后,当天就从温州机场到达广州将钱交到他们的上头同是甘肃人的马某处。只不过,马某仍不是最后一环,因为马某还要将钱专卖到广州、深圳等地,他的上家,本案的幕后黑手广州人林某处,林某作为中间商将资金流向境外。
至此,本案的侦查到了可以收网的阶段。2017年12月4日,青田警方在青田、温州、广州、深圳等地联合当地警方同时开展抓捕行动,一举将该团伙抓获归案。一年多时间里,该团伙每天交易金额折合人民币达4000万元以上,累积交易金额折合人民币高达200亿元。
仅青田一地,非法交易12.2亿
19名被告人择期宣判
2018年11月27日,青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诉称,在2017年10月12日至12月4日期间,被告人马某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从被告人叶某平、赵某华(刑拘在逃)、杜某通、陈某琴(刑拘在逃)、徐某英(刑拘在逃)、张某友、朱某红、朱建某、何某、杨某菊、林某娥、董某宽等人处收购欧元、美元、港币等外币,并让被告人王某、马某到温州机场从上述人员处收购来的外币,后运输至广州、深圳等地转卖给上家林某,短短两个月的时间,仅青田一地,犯罪团伙与青田当地的犯罪人员相勾结从青田民间收购欧元、美金、港币等外汇折合人民币达12.2亿余元。
由于涉案人数较多,当天晚上法庭调查一直到晚上十点才结束。11月28号上午8点40开始继续进行法庭辩论,鉴于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后,合议庭决定择期宣判。
法官说法
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金融市场秩序,非法买卖外汇二十万美元以上或违法所得五万元人民币以上,将涉嫌非法经营罪。
( 原标题:一年非法买卖外币达200亿,此案为你揭秘“地下钱庄”经营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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