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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杭州城区一“僵尸车”内长出草:这城市顽疾该如何治

澎湃新闻记者 姚似璐
2024-04-10 12:5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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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发帖称的“僵尸车”(左二)。

杭州主城区又现“僵尸车”——有网友发帖称,拱墅区沈塘桥19弄一辆停放多年的小轿车内,副驾驶地板上“去年前年的草还在,今年又长出新叶。僵尸车这么难移吗?”

4月10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找到了这辆“僵尸车”。这是一辆灰色的“雷诺”SUV,浙C牌照,车尾略有刮擦痕迹,前后玻璃窗上积着厚厚的污渍,天窗开着一点。

从车窗往里看,副驾驶座下长着的绿草已高过椅面,驾驶座和水杯架上有霉状物,后备厢堆着盒子、文件等。

长期停放的灰色“雷诺”SUV副驾驶地板上的植物已高过椅面。澎湃新闻记者 姚似璐 图

车辆停在约50米的小弄堂中部,地面未划停车位,弄堂尽头是一小区出入口。一住户告诉澎湃新闻,这辆车约10年前曾由一位20多岁、租住小区的小伙子驾驶,之后对方消失了一阵,车一直停在这个位置,物业、社区工作人员曾联系他挪车,对方表示自己不是车主,此后便失联了。

SUV的天窗打开着一条缝。澎湃新闻记者 姚似璐 图

“僵尸车”是指长时间占用公共道路、停车场、小区、绿化带等区域停放,无人维护和使用,存在外观残旧破损、灰尘遍布、轮胎干瘪、号牌缺失等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机动车。

澎湃新闻了解到,根据浙江省发改委去年的《废弃汽车治理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城管部门主要负责对侵占城市人行道、城市绿化带、城市管理部门管理的城市公共停车场内、城市管理部门划定管理停车泊位内的“废弃汽车”进行集中清理。上述“僵尸车”停放处没有施划框线,不是道路停车泊位,也不是人行道。据了解,交警部门曾根据车牌找过车主,但联系不上人。

随着私家车普及,近年来“僵尸车”增多,既影响城市形象,又挤占公共资源,还存在一定的环境和安全隐患,成为困扰不少地方的顽疾。2014年6月,有媒体报道湖北十堰市张湾区一小区道路旁停着两辆“僵尸车”,一旁山体上的藤蔓已爬满车身。2018年1月,多家媒体报道长春东环城路附近,一辆北京牌照的劳斯莱斯被弃街头,被称为“最牛僵尸车”。2019年5月,杭州闹市区出现一辆“僵尸车”,已占车位500多天,待缴停车费超过8万。

“究其原因,一是有些车主不了解车辆报废的重要性,不知道如何办手续,或者对报废车的回收价格不满意,车不能开后干脆不管。二是有的车在处理完所有违章处罚、报废后能换得的收入远远不及所花销的精力和费用,有的车主置之不理。三是车主可能常年在外、入狱等,还有可能是失窃车辆或犯罪分子遗弃的。”民盟贵阳市委员会在去年提交当地两会的关于清理市区“僵尸车”的建议中分析。

澎湃新闻注意到,不少地方已制定“僵尸车”处理办法,内蒙古、贵州、浙江,苏州市等均出台了废弃汽车治理工作方案。

苏州市明确,对交通主次干道未停在泊位的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处理;对道路停车泊位内有禁止上路情形以及道路免费停车泊位内停放的“僵尸车”, 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处理;对在城市人行道、地下通道不按规定停放的机动车,由市容市政(城管)部门处理;对停在道路收费泊位内的“僵尸车”,由停车管理部门协调或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非道路情况下,违法停放在消防车通道内的机动车,妨碍消防车通行的,由应急管理局或公安派出所根据《消防法》或《行政强制法》等处理,涉及治安违法或刑事案件的,由公安机关根据程序规定处理;对在广场、商贸区、校园、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路段、停车场等地方长期停放的机动车,不属于道路的,由上述单位的内部管理部门通知车主移车,车主无法联系或拒绝移走的,由相关单位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需要公安、城管等协助的,有关单位依照法规予以协助。

另据浙江省发改委去年11月针对人大代表相关建议的答复,去年1月~10月该省累计排查车辆近17万辆,处置废弃汽车6348辆,其中车主自行清理2743辆,报废处置2743辆,其他方式处置898辆。

    责任编辑:谢春雷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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