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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企业出海:需要从行业规模经济尽快转向企业规模经济

沈国兵/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经济学院教授、博导
2024-04-10 11:3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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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目前中国科技企业出海具备行业规模经济优势,但是这种依赖于超大规模经济的行业成本优势也是值得我们警惕的,比如有些跨境电商的供应链利润非常低,导致供应链难以留存足够的研发投入,这将使得企业创新投入不足。同时,薄利多销也容易遭到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等海外企业提起的多重诉讼、甚至面临来自对方国家政府的政策制裁。

自2023年下半年以来,“出海”再次成为中国企业的热词,其中科技成为这一波出海的显著标签。根据我们在过往多年的调研数据,中国科技企业出海,主要是两类企业,第一类是与互联网、电子信息技术有关,包括跨境电商,算得上是数字产业。经过近些年的发展,中国在数字产业方面在全球都有相对优势,因此我们看到了类似希音(SHEIN)这样的跨境电商企业。第二类是与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类相关的企业。尤其是 2021年以后,很多中国企业在海外设立了研发的分支机构,包括很多药企,一方面是贴近海外消费市场,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绕过海外的技术封锁。但是,无论是哪一类企业,中国企业出海仍然依赖行业规模优势,中国企业要想在国际竞争中保持持续优势,最终必须从行业外部规模经济走向企业内部规模经济优势。

中国企业出海的四个阶段

根据过往的数据分析,中国企业出海是分阶段的,第一阶段可以说是从中国加入WTO以后,当时整个国际环境对于中国企业来说是比较宽松的,所以中国企业走出去相对自然且顺畅。这个时期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即从2001年开始至2013年,人民币都处于升值状态,中国企业变得相对更加富有了,自然想到国外去投资,这可以算是第一波的中国企业出海。这一波企业出海可以说是企业自愿型顺应了市场经济规律和与全球主要市场分享了中国入世的红利。从数据上也可以看出端倪,在2001年至2013年期间,中国每年的出口创汇逐年攀升,在2014年6月达到了峰值,为39932.1亿美元。

第二阶段中国企业出海是2013年 “一带一路”倡议被提出后,中国从国家层面鼓励企业走出去,由此形成了政府从上而下引导企业出海。据《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统计显示: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之后,中国在科技行业的对外直接投资流量明显增加。

如图1和图2所示,两个科技行业对外投资流量占总投资的比重总体呈上升趋势:(1)中国科技企业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对外直接流量在2016年达到峰值186.6亿美元,占比高达9.51%,此后有所回落但仍保持较快增长;(2)中国科技企业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对外直接流量在2014年之后保持相对稳定的增长,其占中国对外投资比重不断上升。

图1:2004—2022年科技行业对外直接投资流量

图2:2004—2022年科技行业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占总投资额比重

观察表1可以发现,“丝路电商”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推动了中国科技企业对东道国进行海外投资。例如,在俄罗斯签署“丝路电商”合作备忘录不久后,中国阿里巴巴集团就与俄罗斯当地企业共同成立了阿里速卖通俄罗斯公司(AliExpress Russia),为俄罗斯和独联体国家的中小企业、消费者参与数字经济创造有利的互联网条件,加速俄罗斯数字经济的发展。此外,在意大利参与“丝路电商”合作后,中国华为公司即与当地政府和企业达成协议将在意大利投资12.5亿美元,以开展华为产品的研发、运营和营销等活动。

表1:中国科技企业对“丝路电商”合作国家的科技投资

第三阶段中国企业出海是从2017年美国前总统特朗普上台后,特朗普政府开始对中国输美5500亿美元的商品征收高额进口关税开始的,美国对中国输美商品强征高额关税使得中国企业的对外贸易变得艰难。为了应对这种局面,中国企业不得不去海外第三个国家进行投资,从而绕过关税壁垒,这也被称为“跨越贸易的投资”,这是我们理解的中国企业出海的第三个阶段。事实上,在2017年之前,出于预期,中国沿海的很多企业都已进行了海外布局。

2020年,全球性突发新冠疫情暴发使得中国企业出海陷入停滞。不过,从2023年下半年开始,中国企业又恢复了对海外的投资热情,也就是延续至今的中国企业出海的第四个阶段。

中国企业出海的目的地:欧美发达经济体仍是首选地

就出海目的地而言,如图3和图4所示,中国科技企业出海目的地国家主要有以下两类:

一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东盟为例):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之后,中国企业对东盟国家在科技相关行业的投资略有增长但仍较为缓慢,2020年的全球性突发新冠疫情对科技企业出海沿线国家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冲击。

二是以欧美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中国企业对美国、欧盟在科技相关行业的投资在2016年前后迅速增长,此后有所回落但仍保持较快增长。

总体而言,相较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国科技企业海外投资项目更多集中于发达国家。这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发达国家具备较高的数字基础设施水平,其国内存在较大的科技需求和市场,具备更高的购买力和市场,比如中国光伏等新能源企业出海一般会首选欧美市场;另一方面可能源于中国科技企业基于技术学习动因而进行的海外投资。

图3:中国企业对各目的国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投资

图4:中国企业对各目的国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的投资

图5和图6分别展示了2005—2023年中国企业对发达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科技行业的累计对外投资项目数和投资金额。可以发现:2005年以来,中国科技企业对发达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科技领域的投资项目和金额均呈现稳步增长的趋势。总体而言,相较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国科技企业海外投资项目更多集中于发达国家。

图5:2005—2023年中国科技企业累计对外投资项目数

图6:2005—2023年中国科技企业累计对外投资金额

没有创新,行业外部规模经济优势很可能会沦为规模劣势

但是,我们也观察到,在疫情结束后,中国数字技术领域企业的海外投资正在从欧美向东盟国家转移。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一方面可能是这类企业的海外布局较早。当中国企业在欧美达到一定的市场规模后,便开始被关注,这种关注在某种程度上也会加剧摩擦、形成一定的制约。为此,不少中国企业开始向第三方东南亚寻找新的市场,例如腾讯、阿里、京东等中国大型互联网企业近年来在东南亚市场都有投资。

观察图7各年份对外投资项目数可以发现:2013年后,中国科技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发达国家的科技投资项目数均有所增加,表明“一带一路”倡议有利于中国科技企业“走出去”;中国科技企业对发达国家的科技投资项目数在2016年前后达到了峰值。

图7:2005—2023年各年份中国科技企业对外投资项目数

(图5、6、7数据来源:美国企业研究所和美国传统基金会公开的“中国全球投资跟踪”(China Global Investment Tracker)数据库,该数据库只收集了投资额超过1亿美元的项目,仅具有部分代表性)。

但是,即便是在东盟市场,当中国企业逐渐发展壮大之后,一样会面临在欧美市场遇到的问题。此外,出海东盟,中国企业还面临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是政策和法律风险。中国企业向来并不擅长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当出海至一些法制本身并不完善的国家,风险就会很大。所以,我们看到很多大型的民营企业出海选择的是股权投资路径。

据中国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2020年我国大型互联网企业发展态势研究》显示,阿里巴巴于2016年成功收购了东南亚最大电商平台来赞达(Lazada),随后投资入股了印尼电商巨头Tokopedia。腾讯于2017年投资入股新加坡在线购物网站虾皮(Shopee),成为最大股东。京东则投资了越南电子商务网站Tiki.vn和印尼旅游预订平台Traveloka等,并于2016年和2018年分别在印尼和泰国推出京东海外版电商平台。如表2所示,东盟主要国家的电商市场均已由中国科技巨头持股成为大股东。

表2:2020年东盟主要六国电商市场份额排名及其主要股东​​​​​

而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我们建议是尽力与东道国当地政府、机构,特别是其他海外企业和机构进行多边磋商投资,通过多边机制约束和遏制东道国非市场经济行为,这样,通过多方投资对东道国一方,可以对法制意识淡薄的东道国政府可能的突发风险形成遏制力和约束力。

总体来看,中国科技企业出海利用的是中国多年来在制造领域积累的行业规模经济下的平均成本优势和由此形成的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匹配优势。即便是跨境电商,它的产业链供应链很多仍然依赖国内的行业规模经济生产力。虽然在疫情之后,有些国家提出来要进行产业链供应链重塑,试图避免产业链供应链过多依赖于某一产地,但是从经济成本来看,这是无法可持续的。因为缺乏行业规模经济下的成本比较优势的,也就丧失国际竞争力。

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在制造领域已经形成了行业规模经济优势,中国在众多行业的制造成本已经达到全球最低。凡是同质的产品,如果中国企业占优率先进入,基本上其他国家的企业囿于行业规模经济下的超低行业平均成本,就无法越过初始的固定成本门槛再进入了,除非对方政府实行超大额的市场补贴。因为同质产品的竞争最终取决于行业的市场规模经济,包括新能源车、光伏等。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中国这种行业规模经济优势也并非一劳永逸的,一旦该行业出现了颠覆性创新技术,原有的行业规模经济优势就会很快、彻底沦为行业规模劣势。比如,当液晶电视出现后,原先的晶体管电视产能就很快被淘汰出局。

据此,虽然目前中国科技企业出海具备行业规模经济优势,但是这种依赖于超大规模经济的行业成本优势也是值得我们警惕的,比如有些跨境电商的供应链利润非常低,导致供应链难以留存足够的研发投入,这将使得企业创新投入不足。同时,薄利多销也容易遭到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等海外企业提起的多重诉讼、甚至面临来自对方国家政府的政策制裁。因此,中国科技企业在集体出海寻求新市场的同时,更需要关注企业科技创新,从而实现从行业外部规模经济优势尽快转向企业内部规模经济优势。

 

    责任编辑:宦艳红
    图片编辑:李晶昀
    校对: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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