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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公开谴责处分、浙江证监局警示!这家国产仪器公司行贿罪引风波
近两年持续亏损、深陷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风险的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聚光科技”,300203.SZ)正在经历不小的风波,导火索则是其云南一家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
聚光科技成立于2002年,总部位于浙江杭州,是一家以高端仪器装备产品技术为核心的高科技平台型企业。尤其在环境监测领域,聚光科技被认为是国产仪器的龙头。该公司旗下有谱育科技、吉田仪器、东深智水、中科光电等多个品牌,产品涉及质谱、光谱等通用科学仪器以及智能装备等。
值得注意的是,聚光科技产品和服务客户基本为政府、企事业单位等。而公司作为牵头社会资本方承接了若干PPP项目,该类项目建设周期、运营周期较长,受政策、金融机构风险偏好等各方影响较大,近年受市场大环境影响,聚光科技组织了专门团队处置剥离部分PPP项目。
此外,该公司近两年业绩也持续乏力。根据公司发布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去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60亿元-3.30亿元,上年则是亏损3.75亿元。
截至4月8日收盘,聚光科技股价为13.24元/股,下跌1.63%,公司总市值为59.41亿元。
云南子公司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119万元
2023年3月,聚光科技公告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聚光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云聚公司”)收到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裁定书》。诉讼事项为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检察院向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起诉云聚公司涉嫌单位行贿。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出具了《刑事判决书》(下称“判决书”),判决被告单位云聚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判处云聚公司总经理叶某某有期徒刑两年,罚金人民币30万元。
该判决宣判后,被告单位云聚公司不服,提出上诉。根据曲靖中院裁定书,曲靖中院受理该上诉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听取辩护人意见,讯问被告单位,审查上诉理由,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审理终结。
曲靖中院认为,原审被告人叶某某作为上诉人云聚公司的总经理及原审被告单位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使三家公司顺利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企业考核、承揽环保产业工程项目,在涉及环保产业的工程项目中获取不正当利益,使用上述公司资金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现金人民币119万元,上诉人云聚公司及原审被告单位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均已构成单位行贿罪;原审被告人叶某某作为属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云聚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聚光科技持股比例为51%。截至2021年末,云聚公司总资产1275.66万元,占聚光科技同期总资产0.12%;净资产-722.42万元,占聚光科技同期净资产-0.18%;2021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41.08万元,占聚光科技同期主营业务收入0.44%;净利润-1039.26万元。上述公告披露时称,目前云聚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时隔一年多,聚光科技在4月3日公告披露,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叶华俊、丁建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42号)。
警示函内容为,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书》((2022)云0303刑初 61号),认定聚光科技控股子公司云聚科技犯单位行贿罪。聚光科技存在内部控制缺陷,2016年至2020年期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不准确。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第四条、《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聚光科技时任董事长叶华俊、丁建萍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三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
按照相关规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聚光科技、叶华俊、丁建萍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随后的4月7日,聚光科技再度公告披露,就上述行贿罪事件,深交所于4月6日给予聚光科技、云聚科技时任总经理叶国兵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违规行为和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22年前2名海归创立,近两年持续亏损
聚光科技的两位创始人王健和姚纳新均出生于1970年,从简历上来看,二人交集或始于美国斯坦福大学求学期间。
王健毕业于浙江大学光学仪器工程系光学仪器专业、美国斯坦福大学机械工程系热科学专业,均获博士学位,创立聚光科技之前曾在美国APPLIED OPTOELECTRONIC, INC.任高级研究员。姚纳新则毕业于北京大学生物系,获学士学位,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获分子生物系硕士学位,美国斯坦福大学获MBA硕士学位,曾任阿里巴巴美国公司负责人。
此前招股书提到的公司成立背景来看,聚光科技的成立离不开王健和姚纳新的一位斯坦福前辈,也就是同样来自浙江的朱敏。比王健和姚纳新大22岁的朱敏被誉为“中国硅谷创业第一人”,在美国留学后创办了WebEx公司(美国网迅),曾获2007年度“十大风云浙商”,2008年受聘于科技部“中国火炬创业导师”以及2008-2009连续2年荣获“福布斯最佳创业投资人”称号,也曾任浙江大学国际创新研究院院长。
招股书中写道,朱敏在创办美国网迅后,产业规模逐步壮大,亦对一些高新科技、新产业进行风险投资。王健、姚纳新在美国留学,两人各自在技术、管理方面拥有自身的优势,2001年在美国共同设立了FPI(US),进行高端在线分析仪器的研发和销售。由于运营资金比较紧张,朱敏成为FPI(US天使投资人,为王健、姚纳新之后第三大股东。2002年1月,王健、姚纳新看好国内高端在线分析仪器仪表行业的发展前景,由FPI(US)在国内独资设立了聚光科技(杭州)有限公司进行高端仪器仪表的开发和销售。
创立聚光科技之后,王健主要负责研发、工程等技术领域的工作,姚纳新则主要负责市场开发领域工作。在公司创业板上市之际,聚光科技曾提到,彼时环境监测和过程分析仪器仪表市场处于良性竞争状态,没有出现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的厂家,市场呈分散化形态。
聚光科技认为公司是当时规模相对较大的企业之一,此外还包括瑞士ABB公司、德国西门子公司、美国哈希公司、美国热电公司、日本岛津公司、宇星科技公司等。不过公司也同时提及,彼时国际巨头不断加大中国市场投入,这些企业在资金和技术上均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使本土厂商面临不小的竞争压力。
公司于2011年上市,上市之后十余年,目前来看国内本土的仪器仪表生产商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仍有待提高,尤其在高端产品领域。
就行业整体发展预期,聚光科技在2023年半年报中提到,尽管国内分析仪器产业近十多年呈现出了高速增长,但与美、德、日等仪器产业强国相比,我国分析仪器企业与赛默飞、安捷伦、沃特世等企业仍有较大差距,2022年全球排名前20 的分析仪器企业基本被欧、美、日所垄断,尚无一家国内企业上榜,高端质谱、色谱及光谱仪器进口率近90%,部分专业领域的高端产品甚至100%依赖进口,国产替代需求十分迫切。
聚光科技最新发布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去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60亿元至3.30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3.20亿元至3.90亿元。这也是公司连续第二年亏损,此前的2022年,聚光科技营收34.51亿元,同比减少8.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5亿元,同比减少61.25%。
值得关注的是,处置剥离PPP项目、收缩长期布局业务及暂时不能实现盈利的业务正在成为这家公司当前的焦点。公司在2023年半年报中还提及,公司产品和服务客户基本为政府、企事业单位等,一方面客户黏性较强,但另一方面需求量受政府各项政策、政策执行力度及产业周期影响较大。此外,公司在停止签订PPP等新合同的基础上,根据各个项目的具体情况,差异化控制已签订的此类项目之推进,还组织专门团队处置剥离部分PPP项目。
就公司PPP业务,姚纳新等人在最近的一次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也解释道,当初做PPP业务时也是基于公司客户上的一些重叠,结合公司环境治理的业务,以及当时政策上的支持,为了更好地与公司主营业务协同发展,尝试着去做了这些业务。
聚光科技称,目前公司在PPP业务方面与各地方政府沟通协商处置,与政府沟通实施地方化债,基本施工完毕的项目,公司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结算,已经进入运行期的也通过各种方法争取政府稳定的付费,这样也更有利于剥离过程中的谈判。
其中贵州省盘州项目与地方政府达成一致,将根据约定逐步退出该项目。高青项目公司已与高青项目业主达成和解,业主方将在本年度向高青项目公司支付历次应付可用性付费8300余万元。同时,公司正在与金沙项目业主沟通,就金沙项目终止退出进行协商,加之中央提出的化债方案等政策,对PPP项目的推进也会更有帮助。
聚光科技在2023年度业绩预告中也提到,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战略规划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影响,公司将在2023年度报告中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经初步测算,预计本期计提的商誉减值总额约6000万元-8000万元。受实际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预计PPP等项目减值损失金额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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