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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生态“防火墙”——平南法院发布三起失火烧山典型案例

2024-04-03 17:5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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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潘文华 原水超 平南法院宣传防患于未"燃"

平南法院公布3起失火烧山典型案例

一年一清明,一岁一追思。清明节是我们缅怀先人、祭祀祖先的重要传统节日,但焚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等祭扫方式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导致火灾,可能带来经济损失和牢狱之灾。为此,平南县人民法院整理了三起失火烧山典型案例,以此警示安全用火的重要性,敲响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的警钟。

案例一

祭拜不慎酿火灾 领刑受罚悔不该

基本案情:被告人林某在平南县思旺镇某村山岭祭拜坟山燃烧排炮不慎引发森林火灾,造成大量林木被烧毁。经林业工程技术人员对失火现场进行勾图计算,过火有林木面积为20.1047公顷。

审理结果:被告人林某在野外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失火罪,依法应受刑罚处罚。法院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案例二

安全防范不到位 燃烧蜡烛引山火

基本案情:被告人罗某在平南县思旺镇某村山岭燃烧蜡烛祭拜坟山,后未注意安全防范而引发森林火灾,造成大量林木被烧毁。经林业工程技术人员对失火现场进行勾图计算,本次山林火灾过火有林木面积为7.2213公顷。

审理结果:被告人罗某失火引发森林火灾,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失火罪,依法应受刑罚处罚。法院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案例三

祭祖燃炮莫大意,失火烧山悔不及

基本案情:被告人梁某在平南县思旺镇某村山岭祭祖拜山,因烧鞭炮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林业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进行勾图设计,该火灾造成过火有林地面积为31.08公顷。

审理结果:被告人梁某在野外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造成森林过火面积31.08公顷,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失火罪,依法应受刑罚处罚。因被告人梁某作案时已满七十五周岁,且系犯过失犯罪,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判处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法官提醒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失火造成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清明节期间气温升高,干燥多风,植被含水量低,遇火源极易燃烧,在扫墓祭祀活动中诸如点蜡烛、燃放烟花爆竹、焚纸等行为极易引发火灾,不仅可能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也使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保护环境、防火护林,人人有责。希望大家选择文明、绿色、安全的祭扫方式,提高安全意识,防范火险于未“燃”,否则,一旦酿成火灾害人害己,还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文字:潘文华 原水超

原标题:《筑牢生态“防火墙”——平南法院发布三起失火烧山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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