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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小过重罚”采耳店风波不应仅仅聚焦“手太重”
近日,四川宜宾一采耳护理店因“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被罚22万一事备受关注。店主自称投资十多万加盟开店,不到一个月就因此事被迫关门歇业,收入2000元,获利仅500元,认为是被“小过重罚”了。
来看看此次采耳店所遭“天价罚款”:先是被当地卫生执法部门认定为“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被处罚款11.2万元。由于店主未按时缴纳罚款,又被加处罚款,才有最终22.4万元罚款的数额。
有网友认为,“有多大错承担多大的责任”,此次事件中采耳店店主既没有明显的主观恶意,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可以考虑从轻处罚或“首违不罚”,当地执法部门是过重惩罚,属于机械执法,有违“护佑民生”的初衷。3月31日,开出罚单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健康局通报称,已向法院撤回强制执行申请,并启动内部复查,将根据复查情况作出妥善处理。
确实,如果聚焦“收入2000被罚22万”,会让人联想到之前多起“小过重罚”事件。然而,细究采耳店被重罚的“罪名”——“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似乎不能和之前“农民卖菜赚数元被罚数万元”事件简单地相提并论。重罚采耳店仅仅是执法“手太重”的问题吗?有网友就忧心忡忡地表示“不重罚的话更多类似这种情况。要么无证经营,要么超范围经营的,出了事故就晚了”。执法部门虽已向法院撤回强制执行的申请,但采耳店经营的比街头采耳看上去要“高级”一些的耳部护理,究竟是“理疗”,还是“治疗”?哪些工具可在非医疗行为的采耳中合法使用?这家采耳店的“过界诊疗活动”是“加盟必选项”吗?采耳店有问题,那么类似的鼻炎馆、修甲店呢?可见如果仅是简单地聚焦“小过重罚”,留给此类加盟店的小投资者以及广大消费者的,仍是问号。
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不能将“执法”与“执罚”画上等号。对违规的小店经营者放任不管或“手太重”,都不是有效的治理方式。只有厘清行业规范,注重执法与服务的有机结合,才能更好实现社会治理效果,也才能让街头坊间的烟火小店开得明明白白,坦坦荡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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