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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辟理论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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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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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的重要年份。随着我国“一带一路”的发展,开展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的优秀成果,并向世界传播和推广,也势在必行。本书正是响应这一号召,经过中国法学会和全国法学界数十位专家学者的辛勤调研和悉心撰写凝练而成,具有深刻的理论内涵和实践价值。
“枫桥经验”源自20世纪60年代浙江省诸暨枫桥等地干部群众创造的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做法。1963年,经过毛泽东同志的批示推广到全国。经过55年的发展,尤其是近年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逐渐发展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引领风尚、保障发展的一整套行之有效且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作用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和方法,形成“新时代枫桥经验”。其中,党建统领是根本保证,人民主体是价值核心,“三治”结合是基本要义,共建共治共享是基本格局,平安和谐是目标效果。本书凝练了“枫桥经验”的概念和基本元素,梳理了“枫桥经验”形成、发展和深化的历程,分析了新时代基层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背景下“枫桥经验”转型升级的路径,并对如何学习推广“枫桥经验”进行了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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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显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
学术委员会主任
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哲学博士
1963年,在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毛泽东主席对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作出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2003年,习近平同志在担任浙江省委书记期间,明确提出要“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并领导全省干部群众不断创新发展推广“枫桥经验”。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习近平同志批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
在这个特殊的年份,对“枫桥经验”、特别是新时代“枫桥经验”进行全面而深入的总结,并进行理论概括和构建,对于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新时代枫桥经验”可以用四个理论命题来表述:
第一,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成果。从担任浙江省委书记到担任党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同志一以贯之地研究、阐述和推广“枫桥经验”,使“枫桥经验”成为新型社会治理的一整套好方法。
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枫桥经验”从社会管制的经验提升为社会管理的经验,再创新和发展为社会治理的经验,实现了“枫桥经验”的两次历史性飞跃和创新。
第二,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在党的领导下由枫桥等地人民创造和发展起来的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引领风尚、保障发展的一整套行之有效并且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作用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和方法。
首先是毛泽东同志、习近平同志以及党中央、浙江省委各级党委为形成、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指明了正确道路,也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指引和政治保障。
其次,诸暨市枫桥镇是“枫桥经验”的原创地、发源地,但新时代“枫桥经验”已经涵盖了枫桥、诸暨、绍兴之外浙江各地人民结合本地实践,在学习运用“枫桥经验”过程中探索、创新和发展起来的新经验。
复次,“枫桥经验”是经过实践和时间检验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社会治理好理念、好机制、好办法。
第三,“枫桥经验”由五个核心要素组成,包括党建统领、人民主体、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共建共治共享、平安和谐。这样五个要素构成了“枫桥经验”鲜明特征和时代内涵。其中,党建统领是根本保证,人民主体是价值核心,“三治”结合是核心要义,共建共治共享是基本格局,平安和谐是目标效果。
第四,“枫桥经验”集中体现了基层社会治理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是枫桥人民、浙江人民和中国人民奉献给世界的有关基层社会治理的一整套的智慧和方案。“枫桥经验”走向世界必将提升我国在全球治理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发展》201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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