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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中小学融入职教内容,建立职普学分互认学籍互转机制
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推进职普有效融通——在大中小学全面融入职业教育内容;允许符合入学条件的职普学生进行学籍互转。
近年来,打破学历天花板、发展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的呼声越来越高。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就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建言献策。浙江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达到4所以上,中职学生通过多种渠道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80%,长学制人才培养达到中职招生的60%以上,逐步提高中职学生通过多种渠道升入本科的比例。
根据《实施意见》,浙江将打造高水平高职院校集群,1个设区市办好至少1所高水平高职院校。提升县域职业教育发展能级,优化中职学校办学定位和功能,以长学制人才培养为主渠道,适度压缩中职学校三年制招生规模;支持市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在产业发达、人口集聚的县域开办校区(特色学院)。推进职普有效融通,在大中小学全面融入职业教育内容——中小学结合劳动教育、技术课程,建设一批省级职业体验基地,广泛开展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活动;在普通本科院校加强实验实习实训实践教学,将职业体验和生涯规划贯穿学习全过程。探索举办一批突出技能培养的特色综合高中,实施职普融通教育。建立健全职普学分互认学籍互转机制,允许符合入学条件的职普学生进行学籍互转。
为全力畅通学生成长通道,浙江将创造条件使更多中职学生接受高等教育,进一步扩大中高职一体化、中本一体化人才培养规模,开展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鼓励高水平大学面向中职招收拔尖创新学生,畅通职业教育学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通道。建立一体设计、贯通衔接、灵活多样的长学制人才培养体系,中职和高职、本科接续联动开展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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