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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绿雅州】“生态司法”与“绿色矫正”擦出火花

2024-03-30 15:3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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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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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融合绿色理念、低碳生活

预防生态环境破坏和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等

内容的个性化方案

实行“个案+协同”式分类施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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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汉源县法院与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规局、县水利局、雅安市汉源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联合开展环境资源绿色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建立“生态司法+绿色矫正”工作机制。

《实施意见》明确了绿色矫正的内涵,确立了“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优先原则”以及“科学评估原则”等原则,从职责划分、矫正形式、矫正流程、奖惩机制等方面针对环境资源犯罪社区矫正对象,制定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等个性化方案,实行“个案+协同”式分类施矫,并建立“一人一档一方案”管理台账,实现精准矫正。

根据《实施意见》的规定,汉源法院于3月29日向县司法局送达了《绿色矫正建议函》以及《绿色矫正保证书》,县司法局将根据《实施意见》对适用缓刑的沈某某、朱某某等人制定绿色矫正方案并组织实施。

近年来,汉源县法院积极探索“生态司法+绿色矫正”工作机制,首创“司法修复员”制度,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司法蒲公英育林基地的管护,参与耕地司法反向修复,参与古树名木保护,以及参与法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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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提出的“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目标,汉源法院通过前期调研,征求意见,并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刚性文件,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实现惩治犯罪和修复生态的有机统一,将生态环境的破坏者变为生态环境的守护者,以能动司法、智慧建设赋能绿色矫正,引导环境资源案件社区矫正对象树立绿色发展、绿色低碳理念,主动将生态保护意识转换为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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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青绿雅州】“生态司法”与“绿色矫正”擦出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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