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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阿祥丨弘历《下河叹》的前因后果④:惄焉南望心徬徨
弘历的两首《下河叹》,前首以“惄焉南望心徬徨”结尾,后首以“五字志惭愧”结尾,可见从乾隆十八年到乾隆五十一年,历经半个多甲子的君臣“努力”,淮扬灾情并无多少改善。然则问题的核心,从表面看,似在“河臣束手无良方”、“然实乏良策”,其实内里的根本,还在弘历“不打自招”的“先急燃眉计”,即一旦“冲堤阻运道”,那就如同断了北京朝廷的经济维系线乃至政治生命线。
“运道”之为北京朝廷的经济维系线乃至政治生命线,如《明书·河漕志》开篇有言:
汉、唐、宋皆漕于河,河第见利多,其害也不过坏民田庐,而国之命脉不与焉……元都幽燕,仰漕粟东南,始重漕与河,而尚海运居其半,漂溺所不恤,苟且以终……至于明,治水无遗法,用水无遗功,防水无遗力,因元都,势必因元漕,且北方田瘠收薄,除输正粮无余物,而国家百费岁亿万,不得不赖漕。明人之言曰:“漕为国家命脉所关,三月不至则君相忧,六月不至则都人啼,一岁不至则国有不可言者。”需漕固不重欤?
按中国自从唐宋以来,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都发生了重大变迁。政治中心逐渐由中原地区转移到华北平原的北端,经济中心则越来越倚重江南。又就元明清三代论,除了明初的53年短暂奠都南京,其他时间都在北京建都,这种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分离的格局,遂使朝廷背上了莫大的包袱。京畿自为人口集中之地,麇集于此的皇室、贵族、官僚、军兵仆役及其他人员,或挥霍无度,或山珍海味,或绫罗绸缎,或亭台楼榭,官奉日用,常规消耗着难以计数的民脂民膏。然而京畿北部及东北为游牧狩猎之区,华北平原又太贫瘠。如此情势之下,朝廷只得仰仗江南。滔滔运河之水,昼夜舳舻相继,载输着江南的粮食及其他物资,源源不断地输入京城。古人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但这并非亘古不变。在中国帝制时代的后期,“国之大事”实在运河及漕运。京杭运河及其漕运沟通了南北的经济中心与政治中心,解决了两者分离造成的窘困,打破了“远水解不了近渴”的自然规律,从而成为王朝的经济维系线乃至政治生命线。
然而,京杭运河在给王朝带来种种实惠的同时,也引出了无尽的忧患与难解的麻烦。由于京杭运河纵贯南北又北高南低,淮河横亘东西,北方的黄河又长期夺泗入淮,交相会聚于清口,再加上黄、淮、运三者的河性水情各异,因而其间的关系极为错综复杂。为了保证运河及漕运的畅通,明清北京朝廷真是绞尽脑汁,费尽心机。[1] 形象些说,运河的畅通与否就是皇帝们脸色的晴雨表。运河塞了,皇帝哭了;运河通了,皇帝笑了。为了让皇帝们常笑少哭,朝廷与河臣们只能选择满足皇帝一方。这样的选择,在明朝,是优先保护“祖陵”与“运道”的安全;在清朝,保护“祖陵”的使命已不复存在,而其病不过“手足”、其害“不过坏民田庐”的“民生”,更是无足挂齿,于是一切的治河、治淮、治运措施,包括负面影响了淮扬民生的洪泽湖、高家堰、高堰坝、高宝湖、运河堤、归海坝等,又皆服从和服务于“需漕固不重欤”的国家大政。即以高家堰、高堰坝来说,如清世宗胤禛御撰《高家堰碑文》:
黄河为运道、民生所关,而治河以导淮、刷沙为要。高家堰者,所以束全淮之水,并力北驱以入河。河得清淮,则沙不积而流益畅。故考河道,于东南以高堰为淮、黄之关键。淮自中州挟汝、颍、涡、汴诸水,汇注于洪泽一湖,荡激潆洄,浩渺无际,而淮、扬两大郡居其下流,惟恃堰堤以为障御,所系讵不重哉!
这段碑文,包含了高家堰关乎运道安全、关乎淮扬民生两层意思,这在郭起元《介石堂水鉴》卷2《高堰石工论》中也有清楚表达:“高家堰者,所以捍御洪泽全湖水势,保护淮扬两郡民生,蓄清刷黄,通漕济运。”然而真实的情况却是,每当遇着暴雨洪峰,朝廷总是敞开“所系讵不重哉”的高堰“障御”,开坝泄水,水漫高宝诸湖,运堤、运道不堪承受,遂再开启归海诸坝,名为“归海”,实为“归田”;而经过如此这般的“常规”操作,“通漕济运”是得以维持了,上河、下河的民生却失去了,其情其景,如晚清高邮人夏宝晋《避水词》的描述:
一夜飞符开五坝,朝来屋上已牵船。田舍漂沉已可哀,中流往往见残骸。
淮扬既然已经屋上牵船、田舍漂沉,百姓遂视富庶安逸的江南为避难所,于是江南社会秩序为之混乱,这又成为上至朝廷、下及地方政府新的忧患:
男拖棒,女挈筐,过江南下逃灾荒。云是淮扬稽天浸,幸脱鱼腹余羸尪。百十为群踵相接,暮宿野寺朝城坊。初犹倚门可怜色,结队渐众势渐强。麾之不去似吠犬,取其非有或攘羊。死法死饥等死耳,垂死宁复顾禁防。遂令市闤白昼闭,饿气翻作凶焰张。黔敖纵欲具路食,口众我寡恐遭殃。侧闻有司下令逐,具舟押送归故乡。却望故乡在何所?洪流降割方汤汤。[2]
要而言之,在皇帝、在朝廷、在代表国家利益的河臣那里,保护上河、下河的民生,只是说说而已,不能当真,因为相对于洵属国家大政的“蓄清刷黄,通漕济运”,民生总被置于末位。然则这样的轻重判断、大小取舍,既使得“河徙夺淮地”导致的“水患恒南方”之地域越来越扩大、程度越来越加深,也使得弘历感叹的“复古去患言岂易”与“惄焉南望心徬徨”的矛盾,成了治不了的痼疾,打不开的死结!所以,对此心知肚明的弘历,当其情绪焦躁时,面对堆积如山的河臣奏疏与五花八门的治水方案,有时甚至连装都不装了,如《清高宗实录》卷449乾隆十八年十月甲辰:
朕因河患,宵旰忧勤,日召在廷诸臣,详悉讲求。其欲复黄河故道使北流者,既迂远难行;至谓蓄泄宜勤,闸坝宜固,堤埝宜增,海口宜浚,则河员足任。徒事摭拾空言,无难编成巨帙。昔人云“议礼如聚讼”,议河者亦如聚讼。哓哓不已,甚无取焉。此后仍有以治河奏者,必将原折发还。
因为弘历清楚地知道,如其子清仁宗顒琰愤然责问的“吏治”弊端,所谓“南河文武官员,欺诈成风,冀图兴工糜帑,藉以渔利饱橐,积习相沿,牢不可破。试思河工设立官弁兵夫,岁给俸饷,原责其实力防守,俾河工安全无事。乃伊等视俸饷为故常,转冀大工屡兴,不但可以侵肥获利,并藉为升迁捷径,甚至援引亲友,滥邀官职,种种恶习,不可枚举”[3]云云,无法回归到理想状态的廉洁奉公;因为弘历还肯定知道,如前明谢肇淛一语中的的“安可得乎”,所谓“今之治水者,既惧伤田庐又恐坏城郭,既恐妨运道又恐惊陵寝,既恐延日月又欲省金钱,甚至异地之官竞护其界,异职之使各争其利,议论无画一之条,利病无审酌之见,幸而苟且成功足矣,欲保百年无事,安可得乎”[4]云云,更是无法兼得的“既”与“又”。应该也正是立足于此吧,1914年初,北洋政府农商总长兼全国水利总长张謇在《张謇上书陈关于水利意见》中,对明清两代的治水作出了几乎全盘否定的判断:
至明大筑高堰,而黄淮遂并而不复,为患益剧。陷泗州,浸虹县,废临淮,逼徙清河、邳州,时复旁溢徐、海,下侵高、宝。前清开国二百余年,几无宁岁。
然则本文所论,重点还只在其中的上河“陷泗州”、下河“侵高、宝”,基本未及其他的广大地区。又即便如此,我们若是站在上河、下河民生的立场,也能作出这样的总结:相对于金朝消极治河、放任南侵的黄河迁徙无定的“人祸”之一,明朝潘季驯蓄清刷黄、济运保漕的“人祸”之二,明朝后期、有清一代不计成本——包括修建高堰坝、归海坝,维护运河西堤、东堤,牺牲下河、上河的民生等等——维持漕运,又可谓造成“下河叹”、“上河叹”的“人祸”之三,而且是最切近、最直接、最严重、最寡情的“人祸”;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人祸”,是否又鲜活展现了传统帝制时代那些自私自利的专制帝王对载舟覆舟的百姓民生的漠视乃至冷酷呢?
注释:
[1] 元代相对不具典型意义。元至元三十年(1293)京杭运河全线告成后,虽然漕船可从杭州直达大都(今北京市),但因山东境内运河存在的两大问题——水源不足、地势中间隆起而南北倾斜——未能解决,故此每岁漕运不过数十万石,这远远低于终元之世不罢的海运。详参《元史》卷93《食货志》“海运”,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2366-2368页。
[2]赵翼:《瓯北集》卷47《逃荒叹》,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1225页。
[3] 黎世序、潘世恩:《续行水金鉴》卷62《淮水》,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1372 页。
[4] 谢肇淛:《五杂组》卷3《地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45页。
(本文原载《发现里下河——里下河地域文化研究》,江苏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省文史研究馆),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编,南京出版社2023年11月出版,经作者授权,网络版首发于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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