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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六项18个便民惠企新措施今起施行

孔令雯/央视新闻客户端
2018-11-29 15:09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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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客户端11月29日消息,公安部11月29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自即日起施行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六项措施,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

一、对治安管理的重点行业、场所,简化企业开办程序,压缩开办时间

1、申请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和保安培训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企业和群众领取工商执照后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获得审批。

2、旅馆、歌舞、游艺、棋牌、洗浴、印章、印刷、旧货、机动车修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以及房屋出租等场所、行业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和报送登记信息的,报送有关材料并由公安机关在1个工作日内确认后即完成报备。

3、印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办理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

4、公章刻制备案不再由用章单位办理。企业登记办理营业执照时,由市场监管部门一并采集印章刻制相关信息、推送至共享平台;印章刻制单位在印章制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将印模信息、用章单位信息等报送公安机关备案,用章单位无需到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

5、用章企业符合规定申请刻制印章,印章刻制单位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印章刻制。

6、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设立许可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

7、普通保安服务公司在省级行政区域内设立分公司备案不再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企业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设立分公司业务时,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采集信息并推送至公安机关,办事企业不再向分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材料备案。

二、减轻企业经济负担

8、全面停止收取印章刻制单位入网费、服务费,严禁强制换章、垄断经营。

三、减免企业办事证明材料

9、企业申请办理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不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10、企业申请办理保安服务许可证,不再需要提供拟任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5年以上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以及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的证明。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主要管理人员为外国人的,不再需要提供5年以上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

11、企业申请办理保安培训许可证,不再需要提供申请人、投资人、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及师资人员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工作经历证明。

12、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不再需要提供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不再需要提供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和安全技术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不再需要提供房产租赁或者产权合同复印件和租赁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复印件。

四、建立企业内部安全随访制

13、根据企业需要,辖区公安机关选派民警担任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联络员”,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互动,帮助企业发现整改安全隐患、完善安全保卫制度,指导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维护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五、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提供便利服务

14、为企业集体用工、急需用证的高考考生等开设办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绿色通道”。集体用工企业,高考、各类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等急需用证的群众,可以通过各地公安机关建立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办理“绿色通道”,享受优先受理、优先上传信息、优先制证服务,确保及时领取证件。

15、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优选”。群众如果对拍摄的居民身份证相片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从中优选满意相片。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群众,2年内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可以使用原相片信息办理。

16、居民身份证换证提醒。群众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户籍地公安机关通过微信、短信平台等多种方式提醒群众及时换领新证。

六、优化户政管理服务

17、完善单位和社区集体户制度,利用互联网开展流动人口暂住登记在线申报,为企业用工落户和暂住登记提供便利条件。

18、实行“互联网+户政服务”,企业和群众可以登录各地公安机关网上办事大厅、政务网、移动终端等平台,在线咨询户籍政策、预约户政业务、查询业务办理进度等。

下一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将继续围绕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关键领域,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新需求、新期待,加大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原题为《公安部:6项便民惠企新措施今起施行》)

    责任编辑:王晓峰
    校对:徐亦嘉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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