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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博馆刊|“旧王孙”溥儒为何投身民国政治?
爱新觉罗·溥儒(1896-1963),字心畬,清朝恭亲王奕之孙暨末代皇帝溥仪堂兄,中国现代著名满族书画家,与张大千合称“南张北溥”。1946-1948年,溥儒应蒋介石之邀参加国民政府举办的“制宪国大”和“行宪国大”,希冀改善满族境遇。对此,学界虽有一些相关研究成果,但到目前为止尚无专文系统论述溥儒1946-1948年的政治活动。作为长期以遗民自居专心艺术的“旧王孙”溥儒,为什么在20世纪40年代末积极投身民国政治?他在两届“国大”中提出了怎样的政治主张,产生了怎样的历史影响?蒋介石与溥儒之间产生了怎样的互动,对溥氏1949年南渡赴台有何影响?本文拟在前人研究基础上,主要利用台北“国史馆”馆藏档案及相关史料,试就这些问题展开论述,以期完善对溥儒生平和满族史的研究。
爱新觉罗·溥儒(1896-1963)
1946年“制宪国大”中溥儒的政治诉求与蒋介石回应
1946年10月16日,溥儒应国民党文化官员张道藩之邀到南京办画展。溥氏南下,并非仅展示画作,而欲借机活动为满族群体争取权益。辛亥革命后,溥儒专心艺术创作极少涉足政治,但近年来据研究者利用溥氏信札、诗文等资料考证,可知溥儒同情满清遗老的复辟活动。据溥氏晚年密友万大竤回忆:“溥心畬在内心深处是十分怀念那个清王朝的。他的书画作品落款从来不用民国纪年……心目中根本没有一个中华民国的存在。”
然溥儒在全面抗战时期了解到伪满政权的傀儡性质与亲眼目睹日军侵略行径后,对民国认同态度有所转变。他在诗文和书信中痛斥溥仪,并拒绝接受日本侵略者的拉拢,托病到颐和园万寿山过半隐居生活。溥氏本人回忆:“北平沦陷的后一年,王揖唐亲自来找我,我假装有病卧床拒见……有一天首任‘驻华大使’重光葵忽然上山来要挟,他一直用甜言蜜语来这样那样的说个半天……等到我听得不耐烦便直截了当地对他说:‘现在国家是个混乱局面,我不愿意下山,而且中华民国如果有自主独立权力的话,用不着你们亲热提挈。’他听了我的话顿变了脸色走了。”溥儒的民族气节传到重庆,蒋介石“大为嘉许”并关心其在沦陷区的安危。
抗战胜利初,北平满族成立许多自发性组织,想推溥儒为领导者,他本欲接受,但在妻子罗清媛劝阻下婉拒。不过,溥儒此时有感于民国建立以来满族因受歧视被迫隐匿身份生活困苦,希望入世改善满族处境,获悉国民政府即将于1946年11月召开制定宪法的国民大会后,他认为这是自己为满族争取与其他民族平等的大好机会,故欣然接受张道藩之邀南下。
1946年10月20日,溥儒接受《中央日报》记者陈成志采访,表示自己南下真正目的系向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反映满族人民生活困苦情况。他说:“根据孙中山先生民族主义五族共和说法,汉、满两族再不应有明显的分割,可是过去多少人把历史歪曲了,制造出许多污蔑清朝不尽不实的记载,养成一般人对满族所有一种轻视的心理……使满族蒙受许多污垢。目前满族遗民在关内的近千万人,内蒙各省约三百万,他们以前大都靠有点积蓄来谋生,现在已经陷入最困难的境地。所以我这次来京是为千余万遗民请命,他们中间也有不少专才,大可以尽半分微力报效国家的,希望国家能延揽人才要本,立贤无方之旨,给他们自食其力的生路。”
溥儒所言满族人民生活困苦,大体属实。仅以溥氏长年生活的北京为例,北洋政府长期未认真履行《清室优待条件》,1924年溥仪被驱逐后,《优待条件》修改,旗饷彻底停发,满族民众逐渐陷入饥寒交迫的境地。国民政府统治时期,满族处境日益悲惨。满学学者金启孮回忆:“机关学校礼堂都挂上了孙中山总理遗像。每星期一集体到礼堂做纪念周,除了背《总理遗嘱》外,讲话时经常有斥骂满清的内容。京旗的职员特别敏感,连忙掩饰了自己旗人的特征,甚至改名换姓,乱认本家。”北京满族群众在民国时期多次请愿、集会,希望解决“孩子升学、大人就业、民族不受歧视和侮辱”等问题。陈成志听溥儒陈述满族悲惨境遇后,称赞溥氏“不仅有学术艺术上的成就,而且也是甘为民请命,谋千百万人幸福而来的民间代表”。
11月1日,溥儒在张道藩和宪兵司令张镇陪同下晋谒蒋介石,陈述广大满族同胞“拥护中央”与“教育发展、生计筹划”等问题。蒋氏一面垂问溥儒“此行观感甚详”,一面称其为“德高望重之社会贤达”特邀其参加“制宪国大”,溥氏欣然接受,表示自己到上海办画展后,“稍作勾留,即返京办理报到手续”。11月9日,国民政府公布“社会贤达”国大代表名单,溥儒名列其中。
11月15日,“制宪国大”正式召开,溥儒向大会提交《请根据“五族共和”、“民族平等”原则依照蒙藏各族办法将满族列入宪法案》。溥氏在提案中首先阐明满族和清朝对中国的贡献:“窃以满族同为国内优秀之民族,人口达有两千余万,有清一代,对于文事武功典章制度,集历代之大成,拥空前之版图。辛亥之际,清廷感于国家之颠危,应时代之要求,毅然逊位,还政于民,促成五族一家之共和政体,保存国家之元气。”其次,他援引“总理遗教”指出满族目前境遇不如蒙、回、藏等民族:“国民政府成立,本总理之遗教,缔造三民主义之中华民国,实现国内各民族自决自治一律平等之信条,奠定富强统一之基础,昭然大公,举国同钦。迄今蒙回藏各族,均有其相当之地位,惟我满族独遭向隅,虽亦服务社会,率皆假借籍贯,勉图生存,识者引以为遗憾,青年视为痛心,自系国家一种病态。”最后,溥氏以日本扶植伪满政权为例,强调满族问题悬而不决危害国家统一:“满族问题不得合理解决,非但影响国家视听,抑且妨碍国家之统一与安定。观乎此次日寇之利用伪组织,荼毒我国,可深思猛省矣。”他呼吁道:“于宪法上予满族以应得之地位,以扫除过去忽视之痕迹,一新国内国际之视听,则总理民族主义之遗教,方可圆满无缺,素被野心家伺隙操纵,用以威胁国家统一,世界和平之因素,亦可藉以消除也。”
溥儒进而就“制宪国大”讨论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修正案》提出四项修改建议:第26条国大代表选举增列“由居住国内满族国民选出之代表”一项;第65条立法委员选举和第96条监察委员选举增列“居住国内之满族国民二十人”一项;第115条省议员选举增列“省满族议员须由满民选举之”一项。溥氏在会场内还发表如下言论:“民国为五族共和,但宪草中独对满族加以忽视,而无只字提及,极为遗憾,此意已向蒋主席提请,并望大会予以注意。”
查台北“国史馆”档案,溥儒所述“此意已向蒋主席提请”确有其事。溥氏在12月6日通过张道藩致信蒋介石,在信中重申自己提案内容,并表示“谨遵中山先生之遗教作如上之建议。此系二千余万满族人民共同之要求,近经各方电催,俾儒代为披肝呼吁。除向大会正式提案外,仰祈我公于大会议宪时,鼎力主持补入宪法,以期完善,国家幸甚”。
12月15日,溥儒致函国大主席团,希望国大即刻增加满族代表名额到30人:“汉蒙回藏及土著各族之代表将近二千余名,惟我满族独为一人,且非由满族单位产生,与总理五族一家民族平等诸原则大相径庭……大会主席团有此权责提出补救,拟请依照满族三千余万人口之比例法定满族国大代表三十人出席大会。”在此函中,溥氏还附有一份提案说明书,在其中他首先肯定辛亥革命“排满”波及甚广非孙中山本意,“政治革命,尚不免于屠戮,实非中山先生忧国救民五族平等天下为公之至意”。其次,溥儒批评北洋政府对满族采取的错误政策和阐明日本扶植伪满政权对满族人民的心理伤害:“北洋政府,不知为政之体要,杜绝弊端,使满族不得不变易姓名,勉图出路,以养其父母妻子……不幸更有日本迫立伪满之变,虽绝无涉于满族人士,而亦满族之大辱。由是满族当更不自安。”最后,溥氏呼吁主席团同意在宪法上予满族“合理合法之规定”,以“消除旧日歧视之迹,显见政府推诚之心”。
12月16日,溥儒再次致信蒋介石,附上15日致国大主席团函和提案说明书。在信中溥氏表达了希望蒋氏尽快召见他并增加满族国代名额的心愿:“我公心念满族,力主扶植,满族同胞至深感激。儒除向国府交际科挂号请求晋谒时间提前召见外,并函请大会主席团采取临时措施法定满族国大代表名额三十人出席大会,俾与汉满蒙回藏各宗族代表会聚一堂,共商国是,完成美满宪法,永奠中华国基。满族幸甚,中华民族幸甚。”
此外,为争取舆论支持,溥儒在南京两次举行记者招待会,向外界阐述自己的政治主张。12月7日,溥儒在龙门酒家举行记者招待会,呼吁“满族问题必须解决”,提出四项理由:(1)孙中山主张“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提出“扶植国内弱小民族,自决自治”,但民国建立以来,满族长期处于社会弱势地位;(2)满族为中国“满汉蒙藏回”五大民族中一员,若忽略满族问题,则国际上“岂为中华民族之光荣耶”;(3)若不解决满族受歧视问题,“极易授野心者甚至敌人以乘机利用之机会”;(4)制宪应“力求广纳各党派各宗族之意见”,如不能使满族“在宪法上予以相当之地位”,则为“一大缺憾”。12月17日,溥儒于龙门酒家再次举行记者招待会,表示希望满族地位在宪法中有“明确规定”与“合理保证”,同时声明,“余非为满族吾族,该因确有此问题。在焉观乎日本之成立伪满政府,其用心实可予吾人深思。今日满族并非提出独立要求,或种族革命,乃希望宪法上予以相当而合理之地位,俾可不再在社会上被歧视,此实满族同胞唯一之希望”。
张道藩将溥儒12月6日的信转交蒋介石时表示:“查此次国民大会蒙、回、藏、苗、夷等族均有代表,满族虽有溥儒一人,系以社会贤达名义遴选,因此满族人士咸感不满,两周以来积极酝酿欲以满族同乡会名义发表宣言,并向国府及国民大会请愿。职得悉此事后多方加以劝阻,不必采用此等方式,得溥君同意,允以适当方式向大会正式提案……窃以此事如不允许满族同胞合理之请求,将来当不免引起许多麻烦,拟请钧座提示大会予以适当之考虑。即令大会不能采纳彼等之建议,溥君等得知钧座对彼等请求特赐注意,亦必大得安慰。如钧座能抽暇约溥君等一谈,加以训勉,当更佳也。”
从溥儒的诉求看,他主要希望民国制宪能给满族正名并保障其参政议政。当时除溥儒外,还有许多少数民族精英人士纷纷在“制宪国大”中提交提案,希望宪法规定国内各民族平等,并保障本民族国民大会代表、立委监委、地方议会选举名额。溥儒等少数民族精英人士在“制宪国大”中的活动,反映出抗战胜利后国内各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普遍高涨,少数民族问题已成为国民政府必须面对并解决的重要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溥儒及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在提案中普遍援引孙中山在1924年《国民党一大宣言》中对民族主义的阐述,并劝国民党遵守“总理遗教”。但据学者考证,《国民党一大宣言》对民族主义的解释,尤其“民族自决”内容系苏联与共产国际加入,非孙中山和国民党本意。孙中山所持民族观为:以“宗族”为基本组织,联合各宗族扩充为中华民族。
就蒋介石而言,他在全面抗战开始后提出“一个中华民族之下只有宗族”狭隘民族观点,并在1943年《中国之命运》中认为满族已完全融入汉族中。但考虑到此前因拉拢溥仪未遂导致其被日本利用前车之鉴,以及“制宪国大”中许多少数民族代表亦有类似溥儒的政治诉求,蒋氏不得不慎重对待溥儒的提案。
蒋介石一方面对溥儒提案批示“本党代表可以赞助其事”,另一方面对“满族入宪”诉求消极处理。1946年12月16日,蒋氏对国民党国大代表演讲时表示:“满族代表请求将满族字样列入宪法,我以为不提为好。”蒋氏认为,辛亥革命前,“汉人对满人不免有仇恨的心理”,但革命后,“早已不复有满汉之分”“不但政府不存这种分别,就是一般人民也没有这种观念”。他指出:“满族固然是构成我们中华民族的一个宗族,但是现在满汉早已杂处,不能分辨,我个人就有许多满族的朋友,我同他们毫无界限,我想全国人民都是如此。所以满族代表最好不要把这个问题提出。”最后蒋氏强调:“我认为各族应绝对平等,精诚团结,不分彼此,共同担负建国的使命,我们国家民族才能生存,革命建国才能成功。我这种主张,凡是明了国际环境和爱护国家的同胞,没有不同意的。”
在蒋介石看来,既然各民族平等,那么宪法不能只对满族予以特殊规定。同时,蒋氏认为中国是统一多民族国家,若将各民族名称均在宪法里列举,十分繁琐。他在12月20日演讲时表示:“在宪法中把各少数民族一一列举,因为不能周到,反而容易引起纠纷,所以我主张维持原草案的条文,只做一个原则的规定。”但对溥儒等少数民族代表呼吁解决少数民族选举代表名额要求,蒋介石并未回避。陈诚在12月16日举行的宪草综合审查委员会谈话会上传达蒋对民族问题的指示:对“造成民族分裂恶因之意见”必须设法避免,宪草关于国大代表选举加列“以法律规定边疆地区民族应出之名额”,同时“避免少数民族字样”。
12月21日,“制宪国大”举行二读会,开始前蒋介石就满族问题表态:“宪法草案第五条‘中华民国各民族一律平等’,有许多代表,尤其是满族代表,希望在本条文中叙明各民族名称。辛亥革命,总理宣言中有五族共和平等一语,五族就是汉满蒙回藏,满族已经在里面,因此这一条文字可不必修正。我们大家都认定满族当然是中华民国各民族之一,这是今天特别要声明的。”
蒋介石的声明未使溥儒放弃。二读会开始后,溥氏提出提案,希望将宪草第5条“中华民国各民族一律平等”修改为“中华民国国内汉满蒙回藏苗夷及其他民族一律平等”。他发言说:“宪法,为国家大法,用以永失咸遵者,为长治久安致国家于磐石计,亟应在宪法上明白规定,列举标示汉满蒙回藏苗夷及其他民族等等名称,清楚昭告国内国外一切人类,中华民族为以上各民族构成,以上各民族一律平等。凡以上各民族有苦同当,有福同享。则既正国际视听,复消灭国际间一切挑拨阴谋。”会议主席朱家骅以该提案诉诸大会表决,票数少未得通过。二读会结束后,溥儒接受采访,认为蒋介石的声明已说明满族“和国内一切民族居于同等的地位了”。
1947年溥儒筹组满族文化协进会和争取满族单列选举
《中华民国宪法》于1946年12月25日通过。当天,溥儒通过立法院长孙科致信蒋介石,提出使满族享受与其他民族平等待遇六项办法:“儒要求将满族与蒙藏族等平等列举,乃是走内向之民族路线,并非外向之国际民族路线,系替主席向三千万满族宣扬宽厚德大之感召力。承主席面允,于公布宪法广播时声明满族应享平等之意,谨提出具体之补救办法:(一)主席广播时以强调满族地位之平等;(二)今后党部宣传文字应删去侮辱满族之词句;(三)今后政治经济文教考试各部门均应予满族以均齐发展之机会;(四)主席本宽大精神扶持满族文化机构以准许备案,并于京平各地检发旗产以为会地;(五)主席为表示宽大起见,可参照满清逊位之优待条件,对今后满族文化予以扶持,发扬之实力援助;(六)主席曾允儒广播机会届时俾为拥护宪法之主张。”同日,溥儒向记者表示:“我们正在筹备一个‘中华民国满族文化协进会’,已呈请内政部备案。目的在提高满族教育、发展满族经济、争取政治平等,此外并盼开办经济事业。”
12月26日,溥儒等三人以“满族文化协进会”发起人名义致信蒋介石:“国民大会制定宪法规定国内民族一律平等,而我满族三千万同胞无不竭诚拥护宪法之实行,以冀在国内民族一律平等原则之下,获得均齐发展之机会。儒等应各地满胞之请,拟组织满族文化协进总会于南京,其目的在发扬满族文化,以实现国内民族一律平等之精神,而增进世界文化。除请社会部备案外,谨此呈请钧座鉴核赐准,饬令社会部提前办理,以便筹组成立开展工作。”
12月27日,蒋介石对溥儒26日信批示:“拟交社会部核办。”次日,国民政府文官长吴鼎昌将溥氏25日信呈蒋氏,并提出自己对信中六项办法的应对措施:“一、所请于钧座广播时,强调满族之地位平等一节,似可于元旦广播涉及宪法上民族问题时酌为提及;二、所请今后党部宣传文字应删去侮辱满族之词句一节,查以往宣传文字并无故意侮辱之词,惟因辛亥革命史实而对满清政府有所批评,则为另一问题,拟交中央宣传部研议;三、所请允许溥代表广播一节,可否照准请批示。”对此,蒋介石完全同意。
12月31日,蒋氏广播公布宪法时表示:“宪法的内容,兼顾理想和现实,对于国内各民族——汉、满、蒙、回、藏及国内其他各民族——的一律平等……有确切的规定。”1947年1月8日溥儒向全国满族广播:“这是满族同胞的解放年!在宪法公布的今天,我们是得到解放了,宪法之前,人人平等,我们再不必忧惶恐惧抑忿吞声!”
在“制宪国大”结束,即将返回北平前,溥儒与蒋介石还有两次互动。一是溥氏赠给蒋氏一副木质镇纸(现藏南京市博物馆),正面刻溥氏手书“细嚼梅花读汉书”,落款处刻“溥儒书”,钤“心畬”阴文印。蒋氏在1946年12月31日签署《中华民国宪法》时用了这副镇纸。二是溥儒1946年12月25日致信吴鼎昌,表示北平沦陷时期伪市长刘玉书强占自己妻子罗清媛的祖宅,希望吴氏设法通融,让敌伪产业管理局尽快把宅子归还罗氏。12月28日,吴鼎昌请示蒋介石得到批准后,让行政院催促敌伪产业管理局归还。
1947年1月13日,回北平的溥儒致信蒋介石,再次劝蒋氏重视满族问题:“今日之蒙回藏各民族,正因鉴于满族之后果,多有戒心,力避同化,以图自存。外蒙已然独立,内蒙要求高度自治,西藏虽常有使聘,仍少协和之趋势……凡此种种,均系国政日趋复杂之因素。此等因素一日不清,国家难望安全统一;此为不可讳言之事实。”同月27日蒋介石复函,表示将让北平行辕主任李宗仁协助溥氏:“先生此次来京出席国大,赞襄制宪,忠诚恳挚,识虑明远,缅怀高风,良自佩慰。比展惠书,爱国之情,尤征洋溢,深信满族同胞果皆一心一德为实行宪法与三民主义而努力,必能于国家有极光荣之贡献。除电北平行辕李主任对先生多为赞助外,风便尚希时惠德音为幸。”
1947年4月,溥儒等满族精英在李宗仁协助下,经北平行辕批准,成立“满族文化协进会”(后改名“满族协会”)。协会以溥儒为理事长,下设理事、监事若干人,1947年5月25日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召开成立大会,市长何思源到场祝贺并发表演说盛赞满族文化。5月29日,溥儒等协会组织者致电蒋介石表示感谢:“儒等誓以至诚,唤起族众拥护政府,在元首伟大领导下力谋抒发民族精神,提高本民族文化,俾得确立宪政基础,促成建国事功。”
满族协会宗旨为:“为满胞谋福利及有关之一切施策;提高满族文化及扫除文盲;办理满族人民之登记;协助政府推行宪政;推行三民主义完成总理革命。”协会旨在解决当时满族“升学、就业和在社会上不受污辱”等问题,成立不久即通过抗议蓝鹰剧团上演辱骂咸丰帝的话剧和侮辱满族的电影拍摄,在社会上引起一定影响。1948年2月,溥儒上书蒋介石,请求国民政府拨款救济北平市及四郊两万余名满族贫民,国民政府向北平市全国临时招待难民委员会拨款3亿法币,由满族协会分发给北平5700户满族贫困户,每户领到5万法币。同年5月,为使社会各界了解北平满族生活情况,满族协会邀请北平各报记者参观外三营满族聚居区,使记者们了解到满族人民挣扎在生死线上的困苦情况。1947-1948年协会还对北平满族进行登记,截止到1948年11月共有5万余人登记。
按孙中山的构想,国民政府制宪后,要通过普选召开“行宪国大”以进入“宪政”时期。当时选举法对于蒙古族、藏族、回族国大代表选举均有专门的保障名额,唯对满族无规定。溥儒1947年9月11日致电蒋介石:“恳钧座本在制宪大会时宣布对满族一视平等之德意,提请国民政府会议设法规定满族国大代表及立法委员名额,俾居于第二位之满族同获平等发展,共策国是之机会。”9月13日,吴鼎昌将此电呈蒋介石,并给出自己建议:“设法规定满族国大代表及立法委员名额一节,事关变更宪法,国务会议并无此项权力,可否交吴秘书长酌予设法对满族同志提名为本党候选人,及满族人士在各地由选民联署,提名为候选人时,特予注意支持。”蒋介石批示同意。10月,吴铁城就满族选举拟定如下办法:“满族同志参加竞选时,可尽量协助提名,如在各地,由选民联署提名为候选人时,特予注意支持。饬酌为运用办理,并转达溥代表,最好避免书面。自当遵办,除密令北平市党部吴主任委员铸人将此意面告溥代表,并饬平津、河北、热河及东北各省市党部注意外,理合签复,敬祈鉴察。”
1947年10月7日,溥儒致电蒋介石一份名单,上面列有他拟定的满族竞选国大代表、立法委员、监察委员,以及参加蒙藏委员会的人选,蒋氏阅后同意政府相关机关予以支持。溥儒的提议得到国民党元老于右任、邹鲁、张继响应,三人联名向立法院提出《增加满族国代名额案》。11月7日,立法院开会讨论,院长孙科率先赞同此案,他表示辛亥革命时同盟会“排满”只针对清王朝专制统治,并非仇视满族,现为国家民主前途着想,对各民族应一律平等,不宜有“专制思想”。立法院讨论后决定修改国代选举法,规定:“各民族在边疆地区选出者,计分土著民族,及满族两种……满族选出者,其地区指定为东北九省二市及前清满兵主要驻地,如南京市、北平市、天津市、迪化市、广州市、杭州市、长沙市、归绥市、成都市、及河南开封、湖北荆门等地区共应选出代表十七名。”
国代选举法修改,标志着自民国成立以来,满族首次单列选举。经选举产生的满族国大代表共有溥儒、洪钫、金镇、富伯平、黄炳寰、戴鼎、富仕仁、赵靖黎、唐君武、唐舜君、傅继良、洪明峻、金光平、库耆雋、王虞辅、富保昌、关吉罡17人,此外还有17名候补代表。
溥儒参加1948年“行宪国大”与赴台后的溥蒋互动
1948年3月29日,“行宪国大”在南京召开,溥儒等满族代表参会。溥儒参会主要目的系希望进一步改善满族境遇,他向《中央日报》记者表示,自己“丝毫没有个人的私利存在其间,目的纯在促进民族间的友谊与团结”。
为此,溥儒向大会提交三项提案:一是《拟请政府明令公布凡各省市满族人民共有及个人所有私产应依法予以保障案》:“请政府重申前令,凡各省市满族人民(即旗民)公共团体购置之私产、私人合资购置之私产,或个人购置之私产,无论巨细一律发还旗人执业,以示公允,而昭大信。”二是《拟请设立边疆民族委员会以增进各民族间之向心力用期团结一致巩固边圉案》:“在中央政制机构中,设立边疆民族委员会,其委员人选,应包括国内所有民族之分子,职权专为处理有关边疆民族各项问题,至详细组织办法,交由立法院专门施行。”三是《拟请政府明令禁止关于污蔑国内少数民族之书报杂志影剧等之刊行与出演以求民族团结案》:“请政府明令全国对于刊载有诬蔑少数民族之言论文辞或图画纸书报杂志禁止发行,并取缔此类剧本影片之演出摄制,如发现有类似事件之发生,应予没收或销毁。”
除提交一般性提案外,溥儒等满族代表主张修改《中华民国宪法》,希望将“满族的名字,和合法的权益”规定上去。为此,溥儒联合700多名代表,向大会提出《拟请根据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原则,于宪法明文规定满族地位案》。溥儒认为《中华民国宪法》虽“已专条规定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但实质上“对少数民族政治地位之保障,仍有未尽明显之处”。他承认在力争之下,满族已获得17名国大代表名额,“稍补宪法之缺漏”,但在作为国家重要代议机关的立法院和监察院内,满族“至今未得参与”。
溥儒希望在宪法内“增列满族专款”,使满族地位“获得明文保障”,从而“永奠各族和协之固基”。他提出三项修改《中华民国宪法》的要求:一是在第26条国大代表选举增列“满族选出代表其名额以法律定之”一项;二是在第64条立法委员选举增列“满族国民选出者”一项;三是在第91条监察委员选举增列“满族八人”一项。
4月15日,大会讨论修宪相关提案,溥儒提案联署人之一的富伯平发言,他以民国建立以来满族被迫隐匿民族身份的事实为例,希望大会采纳溥儒的提案。但是,溥儒“满族入宪”愿望再次落空。4月18日国大第十二次大会只通过《请制定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案》,对包括溥儒提案在内其他修宪提案,大会于1950年12月25日以前由国民大会召集临时会,再行讨论。据《江西省政府公报》,可知1948年8月26日行政院通令各地政府执行溥儒的保护满族人民私产提案。然此时国民党政权已处于风雨飘摇中,溥儒的其他提案“以后没有听见有什么下文”。
自南下参加“行宪国大”起,溥儒再未返回北平,1948年底至1949年初先后到杭州、上海。曾在杭州接待溥儒的唐明哲回忆,北平解放后,溥儒收到市长叶剑英的信,信中称已保护他长年居住的西山别墅并希望他北上,当时溥氏做了北归准备并托自己代投给叶剑英的复信。与溥儒交好的著名篆刻家陈巨来亦回忆,溥儒在上海时曾受市长陈毅和副市长潘汉年接见,希望他北归为人民服务,并提出拟安排其到故宫博物院任职,溥氏同意北归但拒绝担任任何职务。
此时溥儒侧室李墨云和义子溥毓岐突然不辞而别,亲生儿子溥孝华亦不在身旁,加之听说与自己在艺术上有分歧的徐悲鸿不希望自己北归,溥儒遂无奈“南翔”寻找亲人,与李墨云、溥孝华等汇合后到达浙江舟山。负责接待溥儒一家的国民党军官李秀文回忆,时任国民党浙江省主席的周岩在拜访溥儒时出示一份“情报”,其中宣称北平中央人民政府已决定任命溥儒为政务委员兼某一部门副部长,溥儒对此大感愕然,表示自己一生“保持自由之身”,坚决不肯做官,遂于1949年9月南渡赴台。
美术史家陈传席认为中共领导人请溥儒担任副部长之说不确,因溥氏“对新中国身无寸功”,且溥儒1949年以前从未与中共接触过,中共主要领导人“是否知道溥心畬其人,都是个问题”。笔者赞同此说,从李秀文回忆看,周岩出示的“情报”可能系国民党政权为欺骗溥儒伪造的。万大竤回忆,此时溥氏在国民党人蛊惑下还认为中共要“彻底摧毁传统文化”,令一向尊崇孔子以儒者自居的溥氏难以接受,故权衡后最终选择去台湾。
溥儒赴台初,因生活困窘,想面见蒋介石,他在一份致蒋氏函中写道:“今已抵台湾,惟因行李钱币不能携带,困窘情况,甚于上海,顾身虽贫,于义则安……望大总统破格用贤,革清吏弊,提高士兵待遇,实行军民合作,恢复失地,可如掌运之易。儒深感大总统知遇之情,故敢直陈,俾保清白之身,存天地之正气。当穷困无计,尚望维持成儒之志。”同时,溥氏又托人致函张镇,表示:“弟来台湾本拟晋谒蒋公,忽闻已莅临重庆。谨奉函致闻,希为转达,并求将近状代陈并求转陈弟对蒋公非独敬其功业,亦实为弟之知己。弟欲保清白之身,存天地之正气,必得生活之安定。故望蒋公有以助我,若有所困难亦不敢相强。”上述两函虽因溥儒所托人车祸丧生未能送达,然从文字间亦能看出溥儒的政治倾向。
1951年起,台湾当局为防范溥儒回大陆,派特务万大竤与溥儒交友并对其监视,虽然万氏一再表示溥儒生前不知自己奉命监视一事,但事实上溥儒对此心知肚明,曾在给友人函中称万氏为是非之人“很可怕”,自己不想与之深聊。万大竤回忆,蒋介石多次邀请溥儒,溥儒均暗示蒋氏不必事必躬亲,应适当下放权力,但蒋介石不置可否,此后溥儒遂与蒋介石保持距离,远离政治,专事艺术创作。
1955年溥儒到日本办画展后,住在溥杰夫人嵯峨浩家里,整天想念家乡,向嵯峨浩表示自己特别想吃北京春饼、炸酱面。周恩来得知此事后让溥儒胞弟溥僡设法联系溥儒劝其回大陆。台湾当局得知后大为惊恐,恰逢此时溥儒在日本的签证到期,台湾当局遂不给其签证续签,忧愤交加的溥儒致函蒋介石,蒋氏得知后斥责有关部门并准许溥儒签证延期。
虽然签证得以解决,但1956年起溥儒又萌生长住日本之意。台湾当局动员李墨云和万大竤赴日劝溥氏返台,在李、万二人“软磨硬泡”下溥儒终于不堪其扰,放弃留日长住和回大陆之念。台北“党史馆”藏蒋介石1956年7月14日的“总裁批签”如实记录了台湾当局对敦促溥儒返台一事的谋划:“溥儒教授于去年5月间赴韩讲学,归途逗留日本,经中常会决定敦促返国。由第六组邀教育部、国安局、调查局、侨委会、第三组、第四组等单位会商多次,调查局并派李墨云及万大竤赴日。现溥儒已返台,并发言澄清外界谣言。”其后溥儒离台,李、万二人必定“跟随服侍”,出行不得自由。
尽管溥儒对蒋介石颇有微词,甚至于台湾师大艺术系执教时公然在学生面前批评道:“他做他的总统,我做我的百姓,请我吃饭做什么?我不去!”但其对蒋氏一些礼遇之举也加以接受。1954年蒋介石劝溥儒恢复“满族协会”:“今天依‘宪法’规定我们是‘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政体,希望满族协会能尽快复会以符合‘宪法’,之精神。”溥儒同意并联合在台满族人士广禄、莫德惠、唐君武等呈报台“内政部门”核定后,于1954年7月1日在台北宣布1947年成立的“满族协会”复会,该会以溥儒为会长、唐君武为秘书长,以团结在台满族同胞和弘扬满族文化为宗旨,每年在台北中山堂举行会员大会。1964年该会因溥儒、唐君武先后离世被注销,1981年复会,仍承认溥儒为创会人,延续至今。
1963年3月起溥儒患鼻癌,5月病重时蒋介石派谷正纲慰问并给一万新台币作治疗费,11月18日溥儒去世后,蒋介石11月20日派员送赙金一万给溥儒家属。不久,蒋氏亲自手书“清芬永挹”悼念溥氏。11月28日,“考试院长”莫德惠主持溥儒公祭仪式,到场者除溥氏亲友和学生外,还有张群、于右任、王世杰等政要,共计近千人。溥儒安葬于台北阳明山第一公墓,时人称这位画坛“渡海三家”之一的“旧王孙”为“中国文人画的最后一笔”。
结论
第一,纵观溥儒一生,他极少涉足政治,并因“旧王孙”身份在内心抵触民国,但在1946-1948年,溥儒一反常态,主动参加两届“国大”,与国民党政要来往密切。笔者认为,1946-1948年溥儒积极投身政治的原因,一是受社会上满族受歧视压迫的悲惨境遇影响,二是缘于溥儒自身作为传统文人的忧国忧民情怀,三是蒋介石的礼遇。作为逊清皇族,溥儒对民国以来满族在社会上的悲惨境遇不可能熟视无睹。作为以儒者自居的传统文人,溥儒在抗战后期萌生入世改善满族境遇的想法,曾撰《族党论》批评民国以来“五族共和”政策在实践中“党同伐异”,认为“无私于族,无偏于党,则天下可几而定矣”。蒋介石的礼遇和“制宪国大”召开正好为溥儒提供了一个施展政治抱负的机会。因此溥儒一改此前仇视民国远离政治态度,主动参加两届“国大”,并依托孙中山“五族共和”思想向蒋介石及国民政府提出改善满族境遇的主张。就蒋介石而言,他对溥儒的礼遇既有对其杰出艺术造诣和威武不屈风骨的敬仰,也有羁縻满族上层精英人士为其内战服务的现实需要。蒋介石对溥儒的拉拢和对溥氏政治诉求的部分满足,使溥儒对蒋介石产生了幻想,认为通过蒋介石能“一劳永逸”解决满族问题,并使溥儒视蒋介石为“知己”最终选择南渡赴台。
第二,溥儒利用蒋介石对自己的礼遇,在1946-1948年的政治活动中取得了一些成果,主要体现在:(1)促使国民政府注意到满族问题的重要性。作为国家元首的蒋介石特别声明,承认满族为中国境内一个独立民族,视其为中华民族一员,《中华民国宪法》在形式上规定民族平等,相比抗战时期国民政府满族政策有所进步。(2)满族协会在改善满族境遇和弘扬满族文化方面做出了一定贡献。协会成员宪度之回忆,满族协会在当时起到五方面进步作用:“一、团结起来向国民党争取平等的民族权利;二、拒绝了伪民政局局长马汉三想利用该组织进行征兵的要求;三、拒绝了南京方面要求的将‘北平满族文化协会’改为以‘拥护戡乱,实施宪政’为宗旨的‘中国满族协会’的要求;四、启发满族人民认清国民党固守大汉族主义的面目;五、该会青年部曾组织小规模讲演会介绍了苏联民族政策等。”(3)使满族在中国历史上首次单列选举,获得17名代表名额。
第三,就溥儒在两届“国大”中的提案和同国民党政要一系列互动来看,可知:(1)此时以溥儒为代表的部分满族精英以民族群体身份努力争取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平等地位,表现出这些精英突出的政治意识和强烈的民族自尊。溥儒主要目的为争取满族在国家代议机构的代表名额,体现对现行政治秩序的认可,这与民初遗老敌视民国和九一八事变后溥仪投靠日本形成鲜明对比。溥儒在“国大”中陈述理由时,不断强调满族人口数量之多,并对本民族历史表现强烈认同,这种强烈民族自尊意识反映了以溥儒为代表的满族精英想扭转伪满洲国在国人心中对满族不良印象,改变满族受歧视的愿望。(2)溥儒的政治活动是在认同国家政权前提下,将满族权益放置在国家民族问题环节中来看待。溥儒追求的是在现有国家政权及宪法、法律框架内使满族与其他民族一样享有平等政治地位和公民权利,他在提案中多次援引孙中山“五族共和”思想,强调满族是中华民族中不可缺少的一员,解决满族问题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这表明,以溥儒为代表的部分满族精英已具备现代民族国家的公民意识以及国家认同,将满族视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一员,与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3)溥儒“满族入宪”主张,在立法上存在客观困难。有论者指出:“对‘各民族’较明确的采列举式,其余采概括式,但被列举者当然满意,被概括者则必然感到不平。由于对全国族群的情况不是很清楚,当时固然没有全部采列举式的可能,即使有,也只会导致提出成为民族并要求列入宪法的群体越来越多。”
第四,溥儒的政治活动及成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满族受歧视问题。首先,“制宪国大”系国民党在内战状态下违背旧政协决议单方面召开的,遭到中国共产党和民盟等进步人士抵制,《中华民国宪法》不具广泛合法性。战争状态下,宪法无法有效实施,对满族等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只能徒具形式。其次,满族虽单列选举,但1947年“普选”主要系国民党操控,满族当选国大代表者多为国民党籍满族军政官员。这些来自统治阶层的代表,其代表广泛性不高,缺少“真正来自民族底层、深入了解少数民族人民生活疾苦的代表”。首倡满族单列选举的溥儒虽被选上,票数却不多,溥氏因此“心情很不舒畅”,经多方劝解才去南京出席“国大”。最后,民国以来满族受歧视问题有其历史复杂性,远非溥儒所想宪法规定专门条款就能解决。溥儒把改善满族境遇希望寄托在行将就木的国民党政权上,本身也是不切实际的幻想。满族协会虽于1947年成立,然向北平市社会局备案屡遭各级官员刁难,直到次年10月才获准备案。正如周恩来1957年3月25日指出,作为旧统治者的国民党在本质上实行压迫少数民族政策,“是永远不能解决民族问题的”。新中国成立后,满族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逐渐摆脱受歧视压迫的命运,焕发新生。
(本文摘自《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24年第2期,原题为《1946-1948年溥儒政治活动述略》,作者张维达[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澎湃新闻经授权发布,原文注释从略,现标题为编者所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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